所谓的特奏名制度其实就是一种宋朝时期的养老制度,只不过这个养老对象有些特殊。
只有在省试、殿试中落榜的进士才有机会享受,普通的百姓人家是不能享受特奏名制度的。
但是特奏名制度虽然是宋朝的一项特殊制度,从最开始到完全成形也经过了数次的改革,每一个时期对于能够享受特奏名制度的进士都有不一样的要求。
那么特奏名制度究竟有什么样的优待呢?总体来说在宋朝年龄在50岁以上的,举荐次数超过4次的落榜进士就可以享受特奏名制度的待遇。
而特奏名制度也明确规定了享受此待遇的人在科举考试时可以享有特殊待遇,入仕以后还可能享受到减免赋税、免除服役等等的经济上的特权,而且在这些进士老了以后,政府对其老年生活也有一定的保障。
这样看来特奏名制度是一项惠及民生的制度,同时也有利于宋朝民心的稳固,从而达到加强了对基层社会的控制作用。
只不过特奏名制度也有它本身的短板,那就是特奏名制度的优惠政策使得政府要背负很重的责任,这样会出现政府的财政赤字,同时入仕人员的增多也会使得政府出现冗官、冗费的危险情况。
虽然可能会出现一定的负面影响,但是特奏名制度的优势还是非常明显的,下面就将针对特奏名制度的具体内容作出分析。
一、特奏名制度在使用时有一定的限制标准
上述提到特奏名制度在使用的时候会有很多条件,而且每一个时期的限制条件还不尽相同,这个和宋朝的社会环境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首先能够享受特奏名制度的人都必须是进士身份,也就说明了一定是参加过科举考试,而且还是得到过名次的人。
科举制度是从隋唐时期开始发展完成的,到了宋朝自然就十分成熟了,既然科举制度已经日渐规范、规则也日趋完备。
那么想要通过科举考试来改变自己命运,或者想要通过科举考试来达到步入仕途的目的的人就会越来越多。
虽然科举考试迎来了越来越多的人,可是朝廷需要的人才并没有那么庞大,因此在科举考试中很多人即便取得了很好的成绩,最后还是没能达到自己的目标。
但是这种情况还会造成另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那就是很多人为了能够考取功名从而选择了一辈子读书,这些一辈子读书的人的养老问题就成了朝廷必须重视的情况。
因此特奏名制度就在这样一个特殊的社会环境下诞生了,这项政策的出现对于这些只知道读书的人来说无疑是一种福音,自己可以没有后顾之忧地追求自己的目标,养老问题由朝廷负责。
1、北宋时期特奏名制度的发展过程
只不过政策的出现很多时候都是迟于问题现象的,所以说在北宋初期虽然也有特奏名之实,可是并没有形成制度,直到宋真宗继位之后,特奏名制度才真正地被制定成了政策。
在《宋史·选举志》中有过明文记载“凡士贡于乡而屡黜于礼部,或廷试所不录者,积前后举数,参其年而差等之,遇亲策士则別籍其名以奏,径许附试,故曰特奏名。”
从这则记载中就可以看出宋朝为什么制定特奏名制度,也可以看出能够享受特奏名制度的人员,在被举荐次数和年龄上都有一定的要求,一旦哪一个方面没有达到要求那么这个人就不能享受特奏名制度的优待。
在宋真宗时期,能够享受特奏名制度的人是“进士六举,诸科九举以上,虽不合格,并许奏名。”也就是说宋真宗时期的要求是进士要落榜六次以上,其他名次人员要在落榜九次以上才能满足要求。
而这一时期对于年龄上的要求就比较地模糊,宋真宗只说“累举不第,年齿已高,深不怜悯。”也就是说只要是年岁高者即可,并没有指定是六十、七十这样具体的年龄。
到了宋仁宗时期,特奏名制度就有了更具体的要求“进士五举年五十,诸科七举及六举终场年六十。”从这则史料记载可以看出,宋仁宗对于特奏名制度的对象,有着极为明确的规定。
进士人员要满足五次落榜要求,并且年龄也要在五十岁以上才能满足条件,至于进士以下的科举人员就要满足六次以上并且年龄在六十岁以上才能享受特权。
2、南宋时期特奏名制度的发展过程
不过这个条件非常的高,能够达到要求的人并不是很多,因此到了南宋时期,皇帝对于能够享受特奏名制度优待政策的条件有所调整,降低了一些标准,只不过被举次数和年龄依然是最基本的要求。
比如说宋高宗时期对于特奏名制度的要求是“四举,年五十以上;七举,年四十以上者。”这样一来能够享受到特奏名制度优待的人员就变得多了起来,能够达到要求的读书人也就更多。
到了宋孝宗时期,关于特奏名制度的要求又发生了改变,具体要求为“诸路进士八举,年四十以上,五举,年五十以上。”
宋神宗时期则是“景祐五年以前到省举人,进士一举,诸科前后两举,见年六十五岁以上,令本贯州县当职官勘会闻奏,当议特与推恩。”这时特奏名制度已经不太重视被举次数,更多地是把重点放在了年龄之上。
所以说综上所述在两宋时期,特奏名制度的特点就是不断地变化,不断地更改条件,为的就是更好地适应发展的需求。
当然也可以看出无论条件怎么变化,基本上都是被举次数和年龄大小的变化。
二、特奏名制度的优待政策到底是什么
特奏名制度之所以能够一直不停地沿用,并且受到科举考生的欢迎,自然就证明了特奏名制度本身有着非常优越的条件。
首先就是特奏名针对的只是科举制中没有成功的老人使用,这就使得这项政策从一开始设立时就充满了人性,自然也会得到发展,而享受到特奏名制度优待的人员从制度本身的命名就可以看出,享受的是特殊的试题。
在科举考试中最后一场测试就是殿试了,也被称为是正奏名,与正奏名相比特奏名的考试内容就容易很多,也就是说给了这些老年考生一个更加容易晋升的台阶。
在宋真宗和宋仁宗时期,享受到了特奏名制度优待的进士考生,在考试的时候只需要测试两项项目即可,一项是论一首,一项是诗一首,而且难度相对也比较容易。
除了进士以外,其他诸科也有相应的优待政策,只需要对义五道即可,也就是说其他诸科在测试的时候也只需要作答五题即可。
到了宋神宗时期特奏名制度优待政策变得更加地简单,进士只需要考试一题,而且难度较小,也就是说基本上能够达到特奏名制度标准的考生基本上都可以顺利地通过考试。
除了考试更容易通过以外,在录用上特奏名考生也有相应的特权,尤其是在宋神宗时期,可以说只要是特奏名考生最后都能得到录用,无论在殿试时候成绩如何,即便没有合格也一样可以得到录用。
就比如在元丰年间一位七十多岁的特奏名考生参加完殿试后,在他的考试文章中就写到了“臣老矣,不能为文也,伏愿陛下万岁万万岁。”按说这样的作答肯定是不可能合格的,想要获取功名也是不现实的。
可是这位老人是一个特奏名考生,于是在最后结果公布时宋神宗居然以“嘉其诚”为理由,封了这位老年考生出品官,并且终身享受俸禄。
如果说这样还不足以说明特奏名的优待,有时在考试时朝廷甚至还会允许一些特奏名考生不用到场参加考试,这样的特权足以说明了特奏名的优待政策之丰厚了。
当然特奏名享受到了这些优惠政策更容易晋升仕途,但是因为特奏名考生年事已高而且能力参差不齐,所以朝廷也不会委派重要官职给他们。
最多的就是“诸州文学助教”,这样一个官职既能给年老考生一个圆满的结局,也能最大程度地将他们的作用发挥出来。
不过官职虽低,待遇却并不低,这些人所享受的是一般人士绝对无法享受的经济特权,最起码这些人的养老问题不需要担心,而且也不用担心服役、赋税的问题。
虽然特奏名制度在实施的过程中也出现了冗官现象,对于政府的财政问题也是一个不小的挑战,但是总的来说特奏名制度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很成功的。
不但给了那些一生读书致力于做学问的人一些心灵上的慰藉,同样给了他们养老的资本,为很多人解决了养老的问题。
虽然因为特奏名制度的弊端导致了很多人提出反对意见,甚至有人提出要废除特奏名制度,但是纵观宋朝历史,特奏名制度一直都是存在的,并没有出现废除情况。
参考文献:
[1] 《论宋代科举中的特奏名》 张希清
[2] 《宋史》 中华书局
[3] 《黄庭坚全集》 黄庭坚著 刘琳、李勇先、王蓉贵点校
[4] 《论宋代科举取士之多与冗官问题》 张希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