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冷研作者团队-披澜读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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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真围攻于外、兵变势力蜂起于内的艰难环境下,南宋朝廷更加依赖军队之屏护,对军队的种种弊病绥靖妥协。
宁宗开禧北伐之前,“诸军皆有回易,以至邸店酒息,皆有宽剩”,然而,部队经商者虽众,但获利之人往往损公肥私将受益“掩为已有”,普通士士卒却并不能从中得利,反而日渐疲弱,以至于“衣不蔽体,日食尚阙,望敌惊奔,势实使然”。
“回易”一词起源于隋唐两代,指由官府或军队经营的盈利性商业行为,《隋书·食货志》有云:“先是,京官及诸州,并给公廨钱,廻易生利,以给公用”。又名“廻易”、“回图”。一开始,这类行为的主体多为官府,目的则是为了缓解公用经费不足的窘况。到了宋代,“回易”逐渐变成了指代军队经商行为的专用名词。宋代军队回易风气的形成,最早可以追溯到五代十国时期。
五代时军阀混战,中央权力体系极不稳定,为了确保自己的军力,各地节度使开始派遣亲信部下来往各道回图贩易,以充军实。到了宋代,这类情形并没有因为中央集权的建立而得到稳固,相反,由于“宋初功臣多习旧事”,北宋军队回易自太祖时期就已经颇具规模。宋朝并非没有针对军队回易的禁令。比如宋太宗就下旨,严禁“内外将佐,营造回易,掊敛军士”,按照《宋会要》的记载,当时的禁令甚至会牵连那些知情不报的文官,“擅差官兵,依私役禁军法,其所贩物货,计脏坐罪,若诸州县知而不举,与同罪”。
然而,实际情况从来与条款的制定是否严苛无必然联系,而是由执行的力度和决心决定。有宋一朝对于敛财之禁的军法、禁令似乎从未得到彻底执行,这些法令“徒为文具”。
特别是宋神宗到北宋灭亡这一时期,持续不断的宋夏战争使得北宋军费消耗居高不下,为缓解国库压力,北宋统治者们不得不一次次放开对回易的禁令,甚至主动为军队回易提供本钱,实在囊中羞涩时,还会以度僧碟(即官府发放承认的僧尼身份证明文件,有此证明方可免除地税徭役)充当回易本金拨给军队。这也导致宋朝军队所经营的种类、涉及的方面远超其他朝代。其对自身和社会的影响之深,更是让人惊讶。
宋朝军队回易的货物主要可以分为一般性货物和禁榷货物两大类。
一般性货物很好理解,像布帛、绢、竹木、粮食这类吞吐量巨大的物资,都是军队回易时的常见物,尤其是绢这种货物,在当时更是可以被当做一般等价物用来交易,极其重要。即使是贩卖这些普通货物,军队的背景依旧能让他们占尽先机,一些军队会在市集上买来私绢,运作一番后充作官物到它地售卖,由于官绢在交易时无需负担商税,价格上自然比私绢更具优势。一些将领就是依靠这种偷税的方式赚得盆满钵满。
当然了,这还只是薅羊毛的初级阶段,“持家有方”的“聪明人”,则将目光盯上了军队中那些苦哈哈的兵卒们。他们利用将官的权利役使兵卒,令他们“习奇巧艺能之事,或以组绣而执役,或以机织而致工,或为首饰玩好或为涂绘文缕”。利用这些廉价劳动力所生产的手工艺品倾销市场,再加上军方的背景作为背书,做起生意来自然无往而不利。
而禁榷货物的贩售,就更像是这些将官们对普通商贾的一次降维打击了。
禁榷货物主要指的是那些被国家所垄断、施行专卖的特殊商品,比如盐、酒、茶等。酒这类涉及杯中之好的饮品在古代一直都是暴利。而盐、茶就更不必说了,“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这一下子就占了两个。《宋史》记载:“茶之为利甚博,商贾转致于西北,利尝至数倍。”
相较于茶而言,盐的重要性就更加关键,毕竟茶叶这种东西短时间不喝还不会出事,可盐一旦缺少了可是要出大问题的,正因如此,从汉代开始,盐的专营其实更像是政府一种附加的人头税征收手段。
前面提到,到了宋神宗时期,朝廷对于军队回易已经由放任、默许直接变为了鼓励,但茶、盐这类重要管控物资却依旧在禁榷之列,这对于宋廷而言依旧是高压线。然而高额的利润依旧吸引着军队将领们铤而走险,从宋初镇守太原的大将张永德,到宋神宗时的秦风路副总管夏元畿等人,都曾因为触碰这条高压线而被弹劾甚至撤职,而秦风路转运使蔡延庆,因为屡屡低价出售盐引这种“崽卖爷田”的行为,遭到变法派的激烈反对。
除了这些商品之外,随着回易之风在军队中大盛,不少人还开辟了新的“商业增长点”,有的开店卖药材、熟食,有人经营酒店、当铺,放高利贷,更有甚者还干起了买卖人口的勾当,一片乌烟瘴气。
这些商业活动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宋代供军费用的困局,但其代价也比我们想象中还要大上许多。
最直接的影响自然是军队战斗力的崩坏。冷兵器时代的战争,往往并不单纯考验个人的勇气和血性。相反,排兵布阵,如何更好更快的组成完整紧密的阵型才是冷兵器时代精锐和鱼腩部队最根本的差别,这需要常年累月的配合和磨练作为基础。当然,个人身体素质的提升以及对于武器的谙熟同样意义重大,两者在直接提高单兵战斗力的同时也会提升身边同袍对自己的信任。这对于一支军队凝聚力的养成帮助无疑是巨大的。
可军队回易风气的盛行,无疑与军队的训练要求相悖。对于普通士兵而言,由于大量时间用于商品的制作以及贩售,他们的军事训练显然无从谈起,“兵阵教习之法日费,工匠技巧之事日多”,行列不知,攻守不预,一旦遭遇军情,往往只能引颈受戮。
回易的原本目的是“赡军”,范仲淹经略西北庆州时,也采用回易之法,然而他却是“借随军库钱,回易得利二万余贯,充随军公用支使”,以回易之资充作军费。这也是赵匡胤并不禁止回易的原因之一:“安边御众,须是得人,若分边寄者能察联意,则必恤其家属,厚其爵禄,多与公钱及属州课利,使之回图”。
同时,为了弥补“以文抑武”,“制其钱谷”所造成的军队财政危机,宋太祖还下令“其贸易则免征其税”,增加军队回易的收益。由于此时回易行为的合法性尚未受到质疑,边将回易的分配情况往往也能受到各地州府官员的监督。然而,自太宗时代开始,回易从军队的合法收入变成了隐于暗处的“潜规则”,如此一来,回易的分配也就几乎由将领和与其媾和的官员独自决定,普通士兵虽然出力颇多,但反而不得其利。
对于士兵们而言,被当做免费劳动力还不是最惨的,有时他们还需要为上级的经营不善买单。比如有的军队靠贩售麻布牟利,麻布滞销时将领们就用麻布充作军饷,或者用抑配的方式强制卖给军卒,即使是那些实在囊中羞涩的也不能例外,没钱可以“量算请给,每月克除”,先在饷银里记账,甚至还能多收一份利息。这下好了,士兵们直接从无产者变为“负翁”。
原本用于赡军的回易,反而成了一些人肆意克扣军饷、中饱私囊的途径。“辕门武功之士困于差役之劳,末作庇身之人复享安闲之利”,不患寡而患不均,在这种影响下,军中上下人等彼此视为寇仇,兵将离心离德也不是那么奇怪了。《宋史·张大经传》有言“中外兵帅多出贵幸之门,营利自丰,素召众怨,教阅灭裂,军容不整。”
除了对于军队战斗力本身的影响外,回易对于宋代经济的影响同样巨大。军队拥有着免税特权,其在商品制售时又大量依靠军卒作为廉价劳动力,再加上体量庞大,一般商人根本无法与之公平竞争。更重要的是,这些掌握着暴力的国家机器往往还有强买强卖的劣迹,比如嘉佑三年,包拯就上奏朝廷揭露西北路缘边地区乱象,一些军人为求牟利,“将物货抑配人户”,让本来你情我愿的交易生生变成了人头税。
另外,茶、盐、酒等禁榷商品,本是国家用于提高税收,补充国库的创收点,即使是在朝廷并未禁绝军队回易的时间段内,军队销售这类商品也属越界。这是因为,这类货物本身的特殊性导致其盈利规模空前,如西北的开中法,就主要依靠为行商提供盐引吸引其为西北军供粮,而军队为求牟利,有时会忽视盐井产量,多发盐引牟利,以至于商人虽有盐引却无法领到食盐,最终导致盐钞法大坏。
总的来说,军队回易本是特殊时期、特殊情形下的无奈之举,宋太祖之所以在开国后延续前代旧例,一是为了安抚兵权日销的军将,二是为了弥补军队财权丧失后的经济缺口,但后世官家却再无能力与魄力制止回易乱象,以至于原本应该卫国保家的军队“以争利于市井,伤公害私,亏损国体”,最终导致北宋靖康之祸,南宋崖山之亡。
参考文献:
1、杜桂芳《北宋军队回易问题再探讨》
2、梁俊香《北宋军队回易问题浅析》
3、崔翀《北宋回图贸易研究》
4、王云裳《论宋代军队的赢利性经营》
5、王云裳《宋代军队经营活动的作用与影响》
6、籍勇《宋代士兵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