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敷政之道,用人为先。可见如何用好“人”从古至今都是社会运转最为核心的一门艺术。前两年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火遍大江南北,拥有胖嘟嘟小脸的光明区区长孙连城抬头望月,用迷离的小眼睛去博览满天繁星的场景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达康书记的一句“懒政不作为白吃干饭”,让电视剧中我们可爱的孙区长丢掉了自己的饭碗。
事实上,对于懒政庸官,历史上比比皆是,而在唐朝也有这么一位官员用自己独特的方式默默地为我们中国已经背负千斤重担的广大学子们又加了一层重担,因为有他,我们的试卷上多了两个要考我们的成语,一是火树银花,二就是模棱两可。
这位如此“关爱”后世考生的官员就是唐朝的大宰相苏味道,这位仁兄在武则天当政时期先后三次出任宰相,执政九年,并且是一个文学家,深得皇帝赏识,也许我们对他不熟悉,但“大江东去浪淘尽”的苏轼可谓众人皆知,历史上有名的“三苏”便是他的后代。
但很遗憾,让苏味道闻名于世的并不是他出众的文采,而是这位仁兄的为官之道,正所谓“处事不欲决断明白,若有错误,必贻咎谴,但模棱以持两端可矣”,这便是苏丞相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概括来说就是简单的三个字——“官油子”,中心意思是左右逢源,圆滑处世,应该做的要少做,能少干活那就不干,能少管那就不管,堪称懒政之楷模,庸相之典范。
众所周知,从贞观之治至开元盛世皆可谓之盛唐时期,如此懒政还能居相位达九年之久已属奇迹,而唐朝治理懒政庸官的治官理念完全不输后代各朝,后来这位“苏模棱”被贬益州,晚景不可谓之不惨。从苏味道到五代时期的冯道再到清朝的杨芳灿等四大官油子, 懒政庸官历朝历代皆会有之,那么唐朝尤其是盛唐是如何治理的呢?
一、上策驭“心”
(一)儒家伦理唱主角
自汉武帝时期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儒家思想便长期统治以后的各个封建王朝,上自皇帝大臣治国理政,下至普通老百姓娶妻生子都能找到三纲五常的影子。儒家所说的天地君亲师,君为臣纲,作为天子的臣民,必须从内心深处自省为君分忧,为君王解愁。
这是本应是植入古代官员骨子里不可撼动的信仰,历朝历代皆是如此,从诸葛亮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到岳飞的精忠报国,再到海瑞自身难保但听闻嘉靖皇帝驾崩时而悲天跄地,这无一不体现出儒家思想对官员内心强大的统治力,这是来源于心灵上的驾驭,唐王朝也无法独善其身,不尽心竭力解君忧,不殚精竭虑为民谋,便会受到自己内心的谴责,这便是驭心。
(二)法理治世儒家化
治世不仅需要无形的儒家思想作为驭心的“软件”,同样也需要外在的形体作为“硬件”来起实际约束作用,立法就是第一步,要立法者在制法时摆脱根深蒂固的儒家思想是不可能的,唐朝的律法无一不显示着儒家思想的深远影响。
所以各律法的条文中势必也会有所体现,如《唐律疏议》中的“刑不上大夫”、官当制度等等,官员触犯刑律可以得到与平民不同的处置,体现出唐代严密的宗族礼法观念和严格的等级制度,而这其中便隐含着对君王、对父母、对上级定要尽心竭力杜绝懒惰的思想,这也是治理懒政庸官的无形之手。
二、中策构“制”
(一)等级森严的官制
中国历代王朝的行政体制皆为天子至高无上,然后下设各级官吏,具体到唐朝的治理来说,可以从两个层次进行分析:第一,中央集权体制下,俗话说的衣锦还乡算是古代社会光宗耀祖之大事,而衣锦还乡的官员我们很少会认为他是从某个县做县令或是某个州做长史回到家乡,所以他们往往都是京官,在京城做官意味着荣耀和成功。
而对于普通地方官而言,想要光宗耀祖从理论上说,便只有一条路,便是勤奋为官做出政绩得到天子赏识而后才能衣锦还乡,最终靠制度驱使着地方官努力奋进,从而杜绝懒政;第二,唐朝的官制等级有九品三十级之多,无数官员要殚精竭虑方能在金字塔步步高升。
例如,刚入仕之人即我们俗称的九品芝麻小官,无人脉,无政绩,他能做的有什么,也无非尽力二字罢了,故无论大小官员在制度的诱惑和驱使下只能勤政为民,从主观上远离懒政和庸俗。
(二)考课制度
官员考核是治理懒政庸官的利器,《唐六典》规定的考课制度总共有四大标准,二十七项细则,“一是德义有闻,二是清慎明著,三是公平可称,四是格勤匪懈。二十七最是指“一曰献可第章唐朝的官僚制度替否,拾遗补烟,为近侍之最……二十七曰边境肃清,城陛修理,为边镇之最”。
考课之时,将官员的考核成绩按照上、中、下不同的组合分为九等,考核之精细甚至可令后世惊羡,通过严格而又繁密的考课制度督促各级官员积极履职,这是一种有效治理懒政的辅助措施。
三、下策治“身”
此处的“身”,是指官员的行为,含义是对各级官吏的懒政行为进行惩治,属事后之法,惩戒之法,“唐朝选官之制,权属尚书省,先由吏部属下考功郎中、员外郎依格注拟,尚书侍郎通过,再送门下覆审。五品以上须皇帝亲自批准制授,六品以下,吏部量资而任。
”唐朝对监察官员的选官制度的重视远甚于普通官员的选拔,无论是中央的御史台还是地方上的观察使、巡院、录事参军,无论是政事还是军事,皆有强有力的监督体制,同时通过《监察六条》和《风俗廉察四十八条》严格约束各级监察官吏,食君之禄,忠君之事,监察官员手握监察大权,为自己的前途计,即便对待宰相和自己的上司也毫不留情。
综上,唐朝治理懒政庸官有三大利器,用忠君爱国的儒家思想同化官员内心,用等级森严的完备官制来诱使官员奉献终身,用严苛明确的监察制度制裁官员的懒政行为,思想统一、官制繁杂加之惩罚有力共同编织出唐朝督促官员勤政的大网。
其实,官员懒政不作为,总逃不过两类:一是主动懒政。一旦身居官位,无所追求的官员自然无欲无求,行为颇有老子之风,并将自己的懒惰美其名为“无为”,此类官员实为当之无愧的白吃干饭的代表;二是被动懒政。
有人更愿意将武则天治下的苏味道划入此类,武周朝廷下宰相十有八九无法善终,苏味道逼不得已明哲保身,大势之下无法作为也是一种无奈,也许明朝的内阁首辅徐阶能感同身受地理解苏味道的境地。有学者同情并理解第二类被动懒政之官员,在此不予认同,如果站在官员自身的角度来看,的确也许是身怀家国天下而无法施展。
他的无奈也的确是值得同情的,但是滚滚历史长河从来不会站在少数人的角度去记录和评价,以百姓之角度思考问题才是应有之义,对普通百姓而言,明哲保身下的碌碌无为与主动懒惰无为所产生的后果并无二致,反而更凸显第二类官员的虚伪和自私。
故最后提出一点深度思考,即结合历朝治理管理懒政之经验,要始终把握一条铁律,要达到一种目的,即要使官员懒政所带来的收益永远小于其因懒政而收到的惩罚,这实为杜绝懒政之根本,尽管这很难做到,但我们相信事在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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