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王安石,大家一定都不陌生,“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塞下秋来风景异,衡阳雁去无留意”、“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等等众多脍炙人口的诗词都出自王安石之手。
王安石不仅仅文笔好,为官也十分有作为,也登上过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高位,相当于宰相。为相期间主持了熙宁变法,也叫王安石变法,这是一场旨在改变北宋建国以来积贫积弱局面的政治改革运动,效果十分显著,北宋在肉眼可见的变富变强,可即便如此,变法最后还是失败了,这是为何呢?
北宋是在五代十国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立国之初就四面受敌,至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979年)终于扫灭群雄,结束了五代十国的分裂割据局面。但北面的辽国和西北的西夏依旧对北宋虎视眈眈,而北宋军队的战斗力也随着重文抑武政策的实施越来越低,与辽国和西夏的战争是败多胜少。连年的战事、频繁的自然灾害、繁重的赋税,给百姓造成了沉重的负担,各地怨声不断。
宋神宗赵顼继位后,北宋内部的矛盾已经十分尖锐,土地兼并情况十分严重,大批农民丧失土地,地主富绅又隐瞒土地数量,导致朝廷财政收入锐减,出现了立国百年来都少有的财政赤字,史书记载为“百年之积,惟存空簿”。
但天无绝人之路,熙宁元年(1068年)四月时任翰林学士的王安石针对时局向宋神宗提议“治国之道,首先要确定革新方法”,并勉励神宗效法尧舜简明法制。随后王安石又上《本朝百年无事札子》,系统地阐述了宋初百年来天下太平无事的情况与原因,指出当下危机四伏的社会问题,期望宋神宗能够在政治上有所建树,认为“大有为之时,正在今日”。
宋神宗被王安石的一番说辞打动了,于熙宁二年(1069年)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全权主持变法事宜,这场变法直至元丰八年(1085年)宋神宗驾崩后才结束。
王安石变法以发展生产,富国强兵,挽救宋朝政治危机为目的,以“理财”、“整军”为中心,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各个方面。变法确实改变了宋朝积贫积弱的局面,提高了财政收入,加强了军队战斗力,但这一切是建立在限制并打击封建地主阶级和大商人非法渔利的基础上的,动了太多人的奶酪。
变法内容有富国之法、强兵之法和取士之法,富国之法包括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市易法和均输法,强兵之法包括保甲法、裁兵法、将兵法、保马法和军器监法,取士之法包括改革科举制度、整顿太学、三舍法和惟才用人。这些变法举措有积极作用也有局限,比如保马法和青苗法也损害了百姓的利益,加之触动了封建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所以遭到了不少人的强烈反对。
围绕变法,拥护派与反对派展开了激烈的论辩及斗争,史称“新旧党争”,苏轼就是反对派之一,他认为王安石的变法过于“激进”,变相地增加了百姓的负担。事实也确实如此,熙宁四年(1071年)京城甚至出现了百姓为逃避保甲而自断手腕的现象。熙宁七年(1074年)天降大旱,守旧派便以“天变”为由再次掀起对变法的围攻;募役法也激起了民愤,民心不稳。
元丰八年(1085年)宋神宗驾崩,宋哲宗即位,因皇帝年幼,便由宣仁太后听政。少了宋神宗的支持,变法再难推行,新法除置将法外被全部被废。新法实施到废罢,期间将近十五年。
王安石变法的失败是由多种因素结合造成的,根本原因在于变法只是一场地主阶级内部针对北宋统治危机的制度改良,没有触及社会的根本问题,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封建社会的矛盾。况且王安石所谓的“理财”只在富国,不在富民,主要操作就是损下益上,对利益进行重新分配,因此损害了社会各阶级的利益,导致变法的社会基础丧失。
最重要的是王安石急功近利,他明知改革“缓而图之,则为大利;急而成之,则为大害”,却依旧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将十几项改革全面推广,不给社会各阶级反应和适应时间,使得变法陷入欲速则不达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