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举是宋代选拔官员的重要方法,荐举制也为大宋提供了很多像欧阳修一样的好官。但荐举制并非起源于宋代,它最早可追溯到原始社会,期间经过了各种复杂的发展,到了唐朝还一度陷入衰落之势,甚至被废除。
不过到了宋代,荐举制再度被重启并和科举制度相互融合,备受推崇。
宋代的荐举制是独特的。相较于历史上其他时期的荐举制,它虽充满美好的意愿,却又充斥着冗杂且僵化的机制。
宋代的荐举制度是弊大于利的,看似完美的设计,却在不良的运作下失控。宋代的荐举制度既有先天缺陷,又有后期失调,是不完善的选官制度。
宋代荐举制度的基本内容
1、荐举制度的基本流程
宋代的察举制有三个基本要素:举主、举状和被荐举者。宋代法律规定不同级别的官员,荐举范围是不一样的。
法律规定“应岁举所部官者,二员以上者,分上下半年举”,“应荐举上半年员数,不许上半年发奏”。朝廷中有资格荐举的官员为举主,举主写举状,在被荐举者不知情的情况下上奏朝廷,进行荐举。荐举过程是相对保密的,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荐举的公平性。
2、荐举制度的运营方式
荐举制度有几种不同的运营方式。首先是京官的荐举方式——选人改官,“选人”是宋代的官职,为幕职州县官,指在各州县任职的小吏,以判官、文官和推官居多。
虽然是小吏,却拥有被推荐入京做官的资格。选人改官就是指选人经过帅抚、监司、知州的保举后,再经过朝廷的层层审核,调入京城做官的荐举方式。
作为选人如果不能被荐举入京,终身只能在州县做个小吏,很难有晋升的机会。这也为荐举不良风气提供了诱因。
其次是皇帝的临时委任——差遣,“差遣”也是宋代的官职,《宋史·职官志一》中记载:“其官人受授之别,则有官、有职、有差遣。”指已有具体职位的官员,由皇帝灵活任命,“出差”到其他岗位上,是典型在“其位不谋其政”的官员。
朝廷行政重心不是一成不变的,跟随政治环境、自然环境、经济环境和军事环境的变化而改变。
皇帝为了应对各种情况,必须要“因材遣官”,发挥人才的最大能效,维护朝廷的统治。差遣是一种随机应变的官员调配制度,可以人尽其用。
差遣的任命也是由大臣向皇帝荐举,或皇帝亲自选派,“因地制宜”选拔出来的。这种方式在宋代很普遍,欧阳修曾说:“凡要切差遣,无大小尽用保举之法。”
再者是朝廷丰富人才资料库的方法——举人自代,“举人自代”是指朝廷要求在关键职位的官员,以书面形式向皇帝荐举可以代替他的人。这种推荐贤能的方式开始于唐朝:“自兹已后。宜各举所知以自代。仍具才行。送转中书省叙用。”
宋代对此方法进行沿用和发展,宋代规定“往制,常参官及节度、刺史并七品以上清望官,授讫三日内,于四方官上表一人以自代。”宋代的高级文臣武将都拥有举人自代的权利,皇帝通过大臣自荐的人才控制官员的忠心,加强皇权对官员的控制,更可以为朝廷储备人才。
很少有官员会荐举已有职位的大臣,更多情况下是荐举地位较低的官员或还没进入朝廷的布衣。举人自代也是宋代为国家储备人才的重要方法之一。
3、荐举制度的违规操作
在宋代,“荐举”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出现了“求举”现象。有荐举权的大臣在巨大利益的引诱下,将毛遂自荐的“选人”和“文人墨客”,当作自己察访而得的人才,荐举给朝廷。
这种情况很普遍,虽然宋代的皇帝大力整顿,立志于杜绝这种情况。但是,“求荐”是在暗中行事,能够完全遮掩,很难预防和杜绝。
有一个案例“太尉,圣眷特厚,上语及一省郎姓名,曰:‘私人行履才干,宜与甄擢’,同列者共荐之。”此人上任后,才能不济,德行有亏,名不副实,予以罢免。
皇帝开展调查,实则是太尉为人情之顾,滥用“荐举”权。这样“求举”的故事有很多,皇帝虽然在制度、法律上对荐举进行约束,可是弊端还是层出不穷。
宋代重臣通过“求举”以权谋私 ,“国家荐举之弊端,几于市井交易之为。”荐举者,公器私用,以“荐举”为贸易,进行权钱交易。在宋代拥有荐举之权的都是有一定官位的大臣,他们是大宋代廷的血液,如果他们以纯粹之心行使“荐举”权利,会为宋代带来强盛。
但是,天不遂人愿,官员的实际情况和预期相反。国家的重要官员,以“荐举”之权,为权钱世家的子孙谋取官职。导致“以亲故势,贿赂得之,徒长奔竞,无补得人。”这时期的“荐举”已经不再是贤德人之间的敬仰,沦落成政治交易。
宋代荐举制度盛行的历史原因
1、荐举制度的发展历程
最早的荐举出现在原始社会晚期,是部落联盟选择公职人员的方式。“大道之行,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舜帝就是通过荐举继承了部落盟长。
夏朝时期,选官采取“世卿世禄”,全面阻断荐举。官员选拔发展到诸侯割据时代,各个诸侯王为了抢夺人才,壮大势力,又开始实行“乡举里选”。“世卿世禄”不再适合人才储备需求,被时代淘汰。
汉代开始实行察举制,自下而上选举人才,汉文帝下诏力求“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到了汉武帝时期,察举制更加细化,开始举孝廉。
魏晋时期,荐举制度发展成“九品中正制”,《宋书·恩幸传序》上记载:“曹魏建立九品中正制,‘盖以论人才优劣,非谓世族高卑。’”从政治制度上将荐举方式固定下来,这时期的荐举,不再是个人行为,乃是国家招聘官员的法定政策。
可好景不长,隋唐时期又正式废除察举制,采取科举制,并将荐举融入到科举制中,《唐律疏议》上记载:“疏议曰:依令,诸州岁别贡人。若别敕令举及国子诸馆年常送省者为举人。”
2、荐举出现的根本原因
纵观历史,荐举官员在宋代以前,经历了六个时期,基本终结在唐朝。荐举的历史反应了当时社会统治阶级扩张的形式。从“任人唯贤”到“荐举取亲”,又从“荐举取亲”到“氏族推荐”,这一系列的规则变化,是跟随权力阶级的变化而变化的。
首先,影响荐举制度发展的第一方面:封建私有制的需求。私有制要求少数人掌权,国家行政机关不断扩大,又使官员需求量上升。统治阶层为保氏族集团内部纯净,所以才出现了“乡举里选”“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等荐举政策。
其次,影响荐举制度发展的第二方面:皇权必须是国家最大的权力集团。荐举制主要是氏族为巩固自身的权利,而非单独服务皇权,不论朝代如何更替,只要荐举制度不变,氏族利益就不会亏损,皇家的权力就不能集中。
隋唐时期,这种现象发展到了巅峰,皇族沦为摆设,陇西世族轮流作王。皇权和地方氏族的斗争迫在眉睫,皇家必须从氏族手中夺回权力。
到李治做皇帝的时候,皇家和氏族在权力中心开展了最大规模的博弈。导火索是李治希望册立武媚娘为皇后,朝中氏族大臣极力阻止,想要登上后位的武昭仪开始在朝中建立只听从皇家的士大夫势力。
她在李治的支持下,从民间提拔大量草根人才,形成了可以与氏族相抗衡的朝中新势力。士大夫阶层的权力被重新洗牌,皇族回收朝廷的全部统治权,巩固氏族利益的“荐举制”被废除,维护皇权的“科举制”自此兴起。
宋代荐举制度盛行的自身原因
1、朋党成风
宋代开国皇帝宋太祖赵匡胤,就是由朋党拥护称帝的。“‘诸军无主,愿策太尉为天子。’未及对,有以黄衣加太祖身,众皆罗拜,呼万岁。”宋代是以朋党开国的,这就是宋代虽沿袭唐朝的“科举制”,却也大力重启“荐举制”的原因之一。
朋党和荐举制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朋党成就了荐举制,荐举制发展了朋党的规模,名官文士不再批判社会的朋党风气,转而为朋党提出新的观念——“君子之党”。
大宋政治家欧阳修,就是这个观念的提出者,他还为此作文一篇,题为《朋党论》。他在文中表示“大凡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以之事国,则同心而共济,始终如一,此君子之朋也。”不过从中也可看出,宋代的朋党在一定程度上是区别于历史上的朋党的。
2、士林风气
在宋代,科举决定学子是否可以做官,但荐举则决定他是否可以升迁。大宋力求在荐举的过程中减少人为因素,注重推荐有才有德的官员晋升。久而久之,为了升迁的官吏会“本末倒置”,为了升迁表现得自己具有高尚的品德和出众的才华,这也就是宋代的士林风气。
当大家掌握升官的规律,不再单是依靠政绩和考试成绩时,就会寻找捷径,形成“奔竞之风”。“盖士既求以用世,则奔名逐利所不能免”。职场潜规则一旦形成,就很难连根拔除,荐举之风也就愈演愈烈了。
宋代荐举制度的漏洞
1、无有效的制约机制
宋代官员在“荐举”中的结党营私、贪赃枉法,以“荐举书”为中心开展无本金、且暴利的贸易,官员们狼狈为奸,甚至出现一班朝臣共同荐举一个“求荐”人的情况。
皇帝对此是痛心棘手,亲自主抓,命令御史台详细核查荐举信息。但由于没有强有力的有效制约机制,使得皇帝的监察只能止住一时之痒,并不能解决“荐举”中的具体痛处。
2、荐举标准不统一
宋代的荐举,是官员以自己的认知为标准,在“德”和“才”上对“被推荐人”进行评价。大宋对官员选拔的基本条件——“德”和“才”的标准太模糊,“德才兼备”都是荐举人自己的观点,实际可能名不副实。
而且,按照官员自己的意志推荐官员,对于“被荐举者”也很不公平。官员升迁标准未能统一化和标准化,不仅使被荐举者的水平参差不齐,还大大降级了公信力和公平性。
3、法律对官员失去的约束力
我们虽可以从史书上看到很多关于“荐举”的法律,但这些法律和出现的问题几乎处于平行状态,互不干涉,“事有欲革弊而反以为弊者”。荐举出现了问题,令人忧伤,法律失去约束性,更让人心忧。
法令太多是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之一,老子说过:“法令滋彰,盗贼多有。”一个国家只有法治没有德治,那法律终将成为一页废纸。国家既要法治,也要德治。
现代社会的德治是出于对人内在品格的要求,而古代的德治则是对人行为的一种约束。德治失去内在真实的道德,就像失去约束力的法律,只是空谈。
总结
宋代的荐举制度,从出发点是希望国民进入如“桃花源”般的理想环境,官民误以为可以始终秉承着极高的道德水准运行国家。
宋代实行荐举制存在着社会必然性,它顺应了历史的呼召,但也促生了官员的腐败,致使“奔竞之风”盛行,更加为“朋党”提供了有利环境。
宋代从官员选拔制度上为贪婪打开了人情、权力、金钱的大门,官员没有战胜诱惑一次,就会堕入罪恶的温床。宋代荐举制度的失败,一部分是人性作祟,更大的部分是制度设计上存在的漏洞,滋生弊端,为弊端提供了可生长的温床。
参考文献:
1、《礼记》
2、《汉书》
3、《宋史》之《太祖本纪》
4、《文献通考》
5、《吏部条法·荐举门》
6、《唐会要》
7、《宋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