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晚间,华润置地(01109.HK)公告,公司作为借款人就35亿港元的定期贷款融资与一家银行订立了一份贷款融资协议。该贷款融资自提款日起计为期五年。
根据该融资协议,如果华润集团不再是华润置地的单一最大股东,或不再拥有该公司不少于35%的实益所有权(直接或间接)或管理控制权,将构成违约事件。截至目前,华润集团为华润置地的单一最大股东及拥有公司约59.55%的已发行股本。
另外,如果华润集团不再由中国政府机关(具有上市规则赋予的涵义)实益拥有50%以上的权益,也将构成违约事件。
华润置地称,倘若发生该融资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根据该融资协议,贷款人可宣布取消提供贷款额度或宣布所有还款项连同贷款额度项下所有应计利息及其他所有该公司需在该融资协议项下支付的款项即时到期及偿还。
境内融资方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固收信息平台披露的信息,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状态目前已更新为“已受理”。
该笔债券品种为小公募,拟发行金额100亿元,发行人为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承销商/管理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受理日期为1月6日。本期债券无担保,发行期限为不超过15年期(含)。
截至1月10日收盘,华润置地报37.85港元/股,跌幅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