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女子在古代历史上的地位,人们大抵认为汉唐女子地位高,宋朝则非也,甚至认为女子的地位就是从宋朝开始走下坡路的。其实不然,但凡多翻阅文献典籍,便可知此观点是不那么站得住脚的。
1、爱情婚姻
认为女子的地位从宋朝开始走下坡路,无非因为宋朝理学家朱熹曾于《河南程氏遗书》中记载同样是宋朝理学家的程颐说的这句话:"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此言似乎反映了宋朝对女子改嫁的鄙夷。可人们往往忽略了程颐的一件真事:程颐有个侄女丧夫,程颐的父亲助她再度婚嫁,程颐由是赞之:"嫁遣孤女,必尽其力。"朱熹其实亦非坚决反对女子二婚,他亦曾在《答李敬子余国秀》中如是说:"夫死而嫁,固为失节,然亦有不得已者,圣人不能禁也。"即使认为"失节",也承认"圣人不能禁也"。
然也,张邦炜教授就曾如是说:"宋代妇女再嫁者不是极少,而是极多。"甚至在研究了南宋洪迈所著的《夷坚志》后还如此说:"单单一部《夷坚志》中所载宋代妇女改嫁的事竟达六十一例之多……改嫁时间可考者凡四十一例,其中属于北宋的仅四例而已,属于南宋的多达三十七例。"可见宋朝对女子改嫁这事是愈来愈宽容的。范仲淹还在《义庄规矩》中说:"嫁女支钱三十贯,再嫁二十贯;娶妇支钱二十贯,再娶不支。"可见宋朝对二婚女子的经济帮助犹在二婚男子之上。
平民如此,皇室亦然。宋真宗皇后刘氏,嫁给当时尚为襄王的宋真宗之前,是银匠龚美的妻子;宋仁宗皇后曹氏,嫁给宋仁宗之前,是许配于李家的,若非新婚当晚李家逃婚,曹氏也无缘于皇后之位。
值得注意的是,宋朝有此法律:"父母已亡,儿女分产,女合得男之半。"女儿所得财产为儿子所得财产的一半,这财产其实就是嫁妆,即所谓的"奁产"。嫁妆独属于女子所有,夫家没有处分权。倘若女子与丈夫分手,抑或女子改嫁,女子是有权利带走全部嫁妆的。
女子改嫁并不至于被压制,同样,宋朝夫妻之间亦非时刻正襟危坐而不能当众亲昵。《清明上河图》中有此场景:在"孙羊正店"那里,一对年轻夫妇在买花,妻子甚为亲热地把胳膊搭到丈夫肩上,似极了现代夫妻。宋朝可能还存在女子追求男子的事,宋话本《闹樊楼多情周胜仙》就讲了少女周胜仙追求范二郎的故事。虽为话本,却亦可推断宋朝社会应是存在自由恋爱的。
有趣的是,宋朝还有"惧内"现象。"河东狮"和"胭脂虎"这两个惧内典故均来源于宋朝。宋朝男子惧内,想来是普遍情况吧?否则曾巩何以如是说:"近世(即宋朝)……使男事女,夫屈于妇……"胡适曾戏言:"一个国家,怕老婆的故事多,则容易民主;反之则否。"无论是否将此言当真,宋朝女子在爱情婚姻方面并不卑微,都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2、衣着打扮
宋朝女子在衣着打扮上是崇尚时髦的,诚如南宋周辉《清波杂志》所言:"女妇装束,数岁即一变,况乎数十百年前,样制自应不同。"宋朝女子的衣着打扮亦是时尚的,诚如南宋《茗园赌市图》所画:一个穿着抹身材、露出乳沟、外罩褙子、没有裹脚的市井妇女,正在观赏旁人斗茶。作家孟晖《中原女子服饰史稿》亦云:"衣服外穿,袒露颈、身材,实在是有宋一代的平常风气,虽然其裸露程度较之前代有所收敛。提及裹脚,合该来纠正一下人们所谓缠足从宋朝开始的刻板印象。首先,缠足始于唐朝,温庭筠曾云:"耀粲织女之束足。"杜牧亦云:"钿尺裁量减四分,纤纤玉笋裹轻云。"其次,无论唐还是宋,缠足不过流行于贵族女子和妓女阶层,普通平民女子并无此风。再次,宋朝女子的缠足,亦非明清时颇具变态性质的"三寸金莲",而乃所谓的"快上马",即把女子的脚裹得稍微直些。最后,宋朝理学家其实是反对裹脚缠足的,如元朝笔记《湛渊静语》所载:"宋程伊川(即程颐)家妇女俱不裹足,不贯耳。后唐刘后不及履,跣而出。是可知宋与五代贵族妇女之不尽缠足也。宋朝女子其实更爱的是健康之美。宋人陈造《田家谣》云:"中妇辍闲事铅华,不比大妇能忧家。"意即有户农家的二媳妇比大媳妇爱美,"辍闲"之时化个美妆。农村女子尚且如此,贵族女子就更不消细说了。李清照《减字木兰花》就如是说:"卖花担上,买得一枝春欲放。泪染轻匀,犹带彤霞晓露痕。怕郎猜道,奴面不如花面好。云鬓斜簪,徒要教郎比并看。"其爱娇爱俏的心理由此可见一斑。
既然爱化妆喜娇俏,那么便少不了抹胭脂和画眉。"深点唇儿淡抹腮"也好,"浅浅画双眉,取次梳妆也便宜,洒着胭脂红扑面"也罢,皆是欧阳修艳词里的女子抹胭脂和女子画眉。宋朝女子画眉用的乃是"螺子黛"等墨,南宋杭州尚有颇时髦的"画眉七香丸"的香墨。
美甲与喷香水亦是宋朝女子的时髦之事。周密《癸辛杂识续集》就记载了宋朝女子美甲的方法:"凤仙花红者用叶捣碎,入明矾少许在内,先洗净指甲,然后以此付甲上,用片帛缠定过夜。初染色淡,连染三五次,其色若胭脂,洗涤不去,可经旬,直至退甲,方渐去之。"还说"今老妇人七八旬者亦染甲"。南宋虞俦则在诗中写了宋朝女子的香水:"莹彻琉璃瓶外影,闻香不待蜡封开。"生动形象地描绘了宋朝女子在闻香水时的娇俏之美。
3、旅游休闲
宋朝女子并非如人们想象中的那般"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其实每逢节日,各地游客中从不乏女子。如元宵节放花灯之时,"妇女游者,珠帘下邀住,饮以金瓯酒"。南宋李嵩《观灯图》亦勾勒了宋朝女子于元宵节欣赏花灯的美丽画面。而《武林旧事》所谓:"至夜阑,则有持小灯照路拾遗者,谓之"扫街"。遗钿堕珥,往往得之。亦东都遗风也。"又可见于元宵节赏花灯的宋朝女子颇多,盖因夜阑灯灭后,百姓皆会拿着灯、照着路地来拾掇女子掉落的珍贵首饰。若非出来赏灯的女子多,何以至此?
元宵节如此,清明节亦然。宋朝女子并不愿意藏于闺阁中而为春日所忘,故"媪引浓妆女",打扮精致,欢悦踏青。贵族女子则更有文艺情怀些,所谓"仍有贵家士女,小轿插花,不垂帘幕",她们坐小轿,轿里插花,帘拉开,让明媚春光直飘入轿内,美哉!还有首童谣如是唱:"三月上坟,船里看姣姣。""姣姣"即年轻女子,这话是说清明节可于郊外看踏青的少女。
旅游之外,宋朝的休闲活动亦值得一提。如宋朝有女子马球队,《东京梦华录》云:"妙龄翘楚,结束如男子,短顶头巾……艳色耀日,香风袭人,驰骤至楼前,团转数遭……人人乘骑精熟,驰骤如神,雅态轻盈,妍姿绰约。"这描述的即是女子马球队的绝妙技艺。
若说马球终究仅是贵族女子才玩得起的,那么蹴鞠便是平民女子也崇尚的休闲活动了。所谓"乡村年少那知此,处处喧呼蹴鞠场",其间的女子球队亦是精彩万分,所谓"舞馀燕玉锦缠头,又著红靴踢绣球"。
4、培养教育
恰如分家产时,女子所得财产仅是儿子所得财产的一半,宋朝女子的受教育权亦不如男子,但女子亦非不能上学。她们或通过家教,或于私塾就读,终能完成学业。明清方有所谓的"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落后思想,宋朝其实是"当时风尚,妇女皆知爱才"。欧阳修等文人士大夫都倡导女子读书明理。因之,士族也好,庶族也罢,女子都能读书识字甚或吟诗对句,故宋朝方出现了李清照这位千古第一才女,其他如朱淑真等亦不可小觑。
宋朝的中下层网民也重视女子的教育,且有所谓的重女轻男:"京都中下之户,不重生男,每生女则爱护如捧璧擎珠……"盖因生个女儿,若是"随其姿质教以艺业",将其培养教育得好,他日即可谋得好差事,"用备士大夫采拾娱侍",有"身边人、本事人、供过人、针线人、堂前人、杂剧人、拆洗人、琴童、棋童"等,哪怕谋得的是"最为下色"的厨娘差事,那亦是极好的。中下层女子自然不类士庶家庭出身的女子,士庶家庭出身的女子修习的是诗书,而她们更侧重于技艺。
宋朝有类特殊女子亦值得一提,那便是青楼女子。宋末元初罗烨的笔记《醉翁谈录》说上等青楼女子"多能文词,善谈吐,亦平衡人物,应对有度",可见高级的青楼女子亦能如士庶家庭出身的女子那般才华横溢。只不过士庶家庭出身的女子乃为修养和兴趣而接受文化教育,青楼女子则是为了谋生而不得不接受文化教育。其实大多数青楼女子是"卖艺不卖身"的文艺工作者,除却"能文词,善谈吐"的偏文的上等青楼女子,还有"丝竹管弦,艳歌妙舞"的偏艺的次等青楼女子。一般品行低劣的才会卖身,而宋朝的官妓更是绝对不被允许卖身,所谓"宋时阃帅、郡守等官虽得以官妓歌舞佐酒,然不得私侍枕席"。
宋朝的中下层女子接受"艺业"教育后,即可谋得好差事,成为职业女性;宋朝的青楼女子无论是偏文还是偏艺,既已接受了教育,便也是职业女性。但宋朝最高级的职业女性当属临朝称制的皇太后。
如宋真宗皇后刘氏,出身寒微,初学击鼗这般谋生技艺,然后来亦熟读书史,明了事理,精通政事,成为博学多才而能襄助丈夫宋真宗、辅佐儿子宋仁宗的好皇后好太后。史书称其"有吕武之才,无吕武之恶",即有汉朝吕后、唐朝武后的才干,而没有汉朝吕后、唐朝武后的的恶行,可谓德才兼备也。
宋仁宗皇后曹氏亦然。她出身将门,受过优质教育,熟读经书史书,精通帛书,性情慈爱节俭,重视稼穑与采桑养蚕之事,有大气度大身材襟。宋仁宗去世后,其侄子宋英宗即位。宋英宗起初抱病,曹氏便垂帘听政,至宋英宗病情有所好转后方罢。
即便是有点争议的宋英宗皇后高氏,亦被史书称赞。高氏乃宋仁宗皇后曹氏的外甥女,自幼与宋英宗一同被选入皇宫,作为"皇后女"的她被培养教育得不错,"恭勤俭度越前古"。《宋史》如是赞扬她:"临政九年,朝廷清明,结夏绥安,杜绝内降侥幸;文思院奉上之物,无问巨细,终身不取其一,人以为女中尧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