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观察网 历史 看朱元璋为了笼络北方人是如何在科举上使用手段的

看朱元璋为了笼络北方人是如何在科举上使用手段的

众所周知我国的科举制度最早产生于隋唐,此后,它就成为历代封建王朝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同时也是维护自己统治重要手段。因此每次科举考试都是在自己国家的全部疆域之内举行,并且还要秉持公开、公正、公平的考试原则,依据考生的成绩高低来选拔人才。

"公开"公平"、"公正"这三个评判原则不一定时时得到落实,某些时候就因为某人主观因素左右这考试,同时客观环境也会扭曲这些原则。明太祖朱元璋在晚年就曾经做过这样一件违背了考试规则的事,开了现代分区域录取的先河。

朱元璋的上位是从南方开始的发动的,之后逐渐向北发展,才统一了全国。坐稳天下后开始网罗天下的人才这样可以一来为自己所用,还可以安抚经历过战乱的民心,维护统治。就这样科举考试开始了。

这样继续几年之后,还颁布了科举考试的章程,其中有规定考官人数和评定举子成绩的标准。在这场每隔三年举行最高等级的科举考试中,每次各地的考生齐集京城,参加会试,然后评出成绩,授予职位。这种做法本来是符合公平原则的,

可到了洪武三十年的这次科举考试中,朱元璋却改变了这一形式,对举子门进行了一场分南北榜的考试,这场考试不以成绩为标准,改为了地区为取士的标准。朱元璋为什么改成这样?是为什么呢?(怎么感觉有点类似现代高考)

现在各位听我细细的说说。

洪武三十年(公元1397年),全国举行会试,因这一年是农历丁丑年,故史称“丁丑科会试”。本束进行的很顺利,但是发榜的这天却发生了骚乱。骚乱的原因是这次上榜的所有举子都是南方人,居然连一个北方人都没有,这在历次的考试中是非常少见的。北方举子们成群结队的涌向负责科举考试的吏部衙门,要求吏部的官员对考试的结果作出解释。

此次主考官刘三吾、白信蹈等所取宋琮等五十二人,都为南方人。北方士子哗然,称“三吾南人,私其乡”,不满之余,遂纷纷指责其在录取中偏袒同乡,有舞弊之嫌。同时南京城里乱成一团,南方人和北方人即使是素不相识,见了而好像也变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都城时常出现因此打架斗殴的情况。负责维护京城治安的军队迅速开进城里,想设法平息这场骚乱。可是他们可以用武力制止暴力行为,但却不能改变南北方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反而还加剧了这种情绪。被朱元璋知道了这事情。

明太祖下令侍读张信等人对此进行复查,朱元璋还找来这次考试的主考官刘三吾了解情况。

复查结界认为刘三吾并未舞弊违法,举子们的考试成绩都是真实的。南方的举子确实考的都比北方举子好。朱元璋也知道刘三吾一向刚正不阿。不是会因私枉法的人。他相信刘三吾对考生成绩的判断,但是为了平息北方士子的愤怒情绪,朱元璋要求刘三吾从北方的举子中挑选几个来一并上榜。

不料刘三吾这次真是倔过了头。这个老夫子认为自己的评判是公正无私的,毫无错处,所以他拒绝更改考试成绩,使成绩本来较差的北方士子上榜。朱元璋听了大发雷霆,认为刘三吾实在不通时务,气的把刘三吾赶了出去。他还把其他的几位考官都撒了职。北方举子听说了这个消息都大声欢呼,要求皇帝为他们主持公道。

不久之后,朱元璋重新审定这次考试的成绩。可是当他再次听取复审报告时,却发现有大臣不怕死。这几个大臣心中是清楚朱元璋意思的,但十分坚持事实,就是不给皇帝老子台阶下。于是他们有了和刘三吾一样的结局,全部下狱了还被朱元璋下令严加拷问。这场本该在历史上很平淡的一次会试却因这件事情过火了,并在历史上留下了一笔,产生了很大影响。而那些坚持正义的无辜的官员最终定下了大罪名,竟将之与十几年前发生的胡惟庸案硬生生的联系在一起,全部被处以死刑。

之后,朱元璋亲自主持考试。其结果自然是为了安抚北人而作,此次的61名进士无一例外都是北方人,南方的一个没有。

由此看出朱元璋在这件事情上为了平息北方人对这次会试的不满,采用了极端的手段。

朱元璋的手段纵然是过分些,可是若按全局的方向看,他也是不得不为之,有他自己的苦衷。虽然明朝建立了比较长了,可朱元璋之所能夺天下坐天下完全是从南方开始成势的,对于北方他当时是照顾到的少,能顾及到的北方读书人也较少。作为全国性政权为消除北方的疑虑并笼络之,必须让北方的人参与政治,这是最好的方法。

而南方呢,凭借着经济优势,他们的文化水平的确要高于北方,这样一来朝堂上大都是南方人。朱元璋就必须动用了帝王之术——制衡,让北方人参与进来抵消南方人的影响。而且这是利于国家的统一和稳定。

在政治的因素决定之下分南北取士的方法,横空出炉。南北的官员起码在人数较为平衡,利于政权的稳固。

综上看来朱元璋算是用心良苦了,而不明白皇上心意而死的大臣们只有蒙冤。其坚持的原则只能被朱元璋践踏,而且用生命作为付出。这之间没有对与错,只能说这是情势所逼罢了。

此事过后的次年,朱元璋死去,尚未来得及把按地域分配进士名额的想法定为制度。到洪熙元年(公元1425年),明仁宗“命杨士奇等定取士之额,南人十六,北人十四,后又令南北各退五卷为中卷,南取五十五,北取三十五卷,中取十卷,仍百人为率。”也就是说,明仁宗时期,科举考试录取的进士数开始有了南、北比例,南、北士子根据录取总数按比例分摊录取名额。因为录取进士不仅仅根据考试的成绩,还与考生的籍贯有关,因此考生必须在考卷上注明“南”、“北”字样。由于南方考生在以往科举考试中占有绝对优势,因此分南、北录取,可以保证北方一定的录取名额,无疑对北方考生是有利的,因此受到北方考生的欢迎。史载“往年北士无入格者,故怠惰成风;今如是,则北方学者亦感奋兴起矣”。明仁宗时期的这次南、北分别录取可以视作会试中卷分南北、分区取士制的开始。自此以后,科举考试中开始实行南北方举子分卷,直至清朝依然袭用这一方法,并在此基础上有所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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