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身为古代最高统治者,延续血脉是每位天子都看重之事,一生雄才大略的李世民自然也不例外。据《新唐书》记载,唐太宗李世民一生共有二十一个女儿,其中以新城公主最为年幼,生于贞观八年(公元634年)。她也是李世民最后一个嫡女,生母是长孙皇后。
与世间绝大多数父母一样,李世民对自己这个最小的女儿倾注了更多关爱,在新城公主八岁的时候就赏赐了封地,并且增加了一般只有公主出嫁时才享有的汤沐邑(额外的赋税)。而唐朝行政律典《大唐六典》有明文规定,凡是国境内知名的山脉名字都不能当做封号使用。而李世民却破例将女儿所属封地衡山郡之名赐予,直接册封为衡山郡公主,直至唐高宗李治后来才改为新城公主,由此可见唐太宗李世民对新城公主的宠爱。
贞观十七年(公元643年),唐太宗著名的谏臣魏征病危,李世民决定将小女儿新城公主嫁给魏征的长子魏叔玉。李世民带着新城公主来到魏征府邸,伤感地对魏征说:“魏公啊,你睁眼看看你的媳妇吧。”而魏征此时已到了弥留之际,不久后就病逝了。因为新城公主还不满十岁,婚事暂且延后。
然而,几个月后曾被魏征推荐的侯君集、杜正伦两位臣子牵扯到太子李承乾谋反一案,李世民觉得魏征脱不了干系。更重要的是,李世民得知了魏征曾将劝谏自己的文书私自交给史官记录,此举让李世民极为忌讳,恼怒之下将新城公主与魏叔玉的婚事取消。
贞观二十三年,李世民决定将新城公主嫁给自己长孙家族宗室子弟长孙诠。这一年,李世民的身体每况愈下,他一心想看着自己疼爱的女儿出嫁,开始筹备新城公主的婚事。然而,公主的婚事的礼节等准备工作太过繁琐,直至李世民当年五月病逝时都未完成,这场婚事也被迫中断。
唐高宗李治继位以后,他与新城公主都是长孙皇后所生,自幼感情极好,对于小妹这场未完成的婚事十分重视,希望新城公主守孝一年就完成大婚。而大臣于志宁却认为父母离世儿女应当守孝三年,否则于礼不符。最终,新城公主一波三折的婚礼终于在三年后才得以完成,李治特意给妹妹增加了五千户的封地。
婚后,新城公主与驸马长孙诠相濡以沫、感情极好,过了几年十分幸福的生活。然而,长孙无忌后来被指谋反,整个长孙家族受到牵连,长孙诠被流放边疆不久后就被杀害。新城公主得知夫君遇害,终日以泪洗面,日渐消沉。
李治见妹妹终日蒙头垢面又心情低落于心不忍,希望新城公主再嫁他人重新生活,于是将她许给了官员韦正矩。新城公主嫁给韦正矩后,或许是一直思念这前任夫君,因此婚后生活并不美满,几年后病重于床榻难以起身。唐高宗李治特意为妹妹建庙祈福,希望妹妹早日康复,却在不久后得到了新城公主病故的死讯,年仅三十岁。一时间李治悲痛难忍,认为是韦正矩没照顾好妹妹,于是将韦正矩赐死,并流放了韦正矩一家。
新城公主一生坎坷,而关于她的下葬事宜,李治下令以皇后的礼节、规格厚葬,这在唐朝史上仅此孤例,由此可见李治对新城公主感情之深。而他身为哥哥,却间接杀害了妹妹挚爱的夫君,或许也是希望以这种方式表达对新城公主的歉疚。你对此有何看法?请到评论区留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