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讲的这一篇文章基本上都出自野史,并没有任何直接的史书资料,或者说任何完整的言论加以辅佐,完全是从诸多野史当中听到的一些见闻。可在这些见闻当中,也能够看到一些不一般的东西来。
元朝人起名字非常可悲
在诸多的历史文献当中,我们都知道元朝对于自家的所有平民分成了四个等级,分为一等人,二等人,三等人和死等人,在这四等人当中又以四等南人的地位非常的低下。
第四等人的地位低下到什么地步呢,他们没有对自己名字的命名权。简而言之,就像我们经常听到的朱元璋的名字叫朱重八,陈友谅的名字叫陈九四。
他们没有对自己名字的命名权,也没有享受合法权益的优先权。当第四等南人与第一等蒙古人进行吵闹的时候,蒙古人可以打南人,但是南人绝对不能还手,这个时候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去官方报官,因为一旦你还手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除了这种奇葩的规定之外,还有很多规定,比如说一等人民打死四等人民只需要赔偿一头驴子就可以了。
只不过今天要讲的这件民间野史,要比所有的民间野史都要可悲可叹,甚至是不可思议,因为在元朝流行着断头胎,而断头胎往往是整个长江以南的部分南人才会出现的事情。
什么叫断头胎呢?就是当自家第一个孩子出生的时候,得把孩子活活摔死,不留任何情面,没有任何感情掺杂,只是为了活活得摔死自家的孩子。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呢?因为元朝地方官员规定,但凡是四等民族进行婚礼的时候,需要先把结婚的对象送到一等民族那里侍奉三日,至于这侍奉三日发生了什么羞羞的事情,我不用说大家也能够知道。所以四等南人为了保证自己血统的纯正性,为了保证生下来的孩子就是自己的孩子,往往会把第一胎孩子给摔死,这就是整个元朝最大的野史。
没错,这就是事实
还记得本文章的题目吗?为什么在元朝出生的小孩第一个月没有名字呢?不是没有名字,是压根取不了名字,因为孩子已经被摔死了。
让我们再次来回顾历史,这样的事情可能吗?答案是:不可能,百分百不可能。只不过这件事背后的故事更为巧妙,也更加惹人注意。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一下元朝军队的布局。当时元朝入主中原之后,绝大部分兵力驻扎在大都、漠北、西北地区,而在南方的元朝军队和将士少之又少。
所以指望着这少之又少的元朝将士去临幸每一位南方的妇女是一件非常困难而且非常不合理的事情。单纯的从身体方面来考量,这样的任务也是难以实现的。
更要命的是,这件事情在元朝的史记当中没有任何记载,要知道元史并不是元朝人写的,而是明朝人写的。以朱元璋对于元朝的痛恨程度来说,如果真的发生了这样的事件,一定会在史书上大书特书,可是没有。
那这则新闻或者说小道消息具体出现在哪个朝代呢?答案是清朝光绪年间的《尽余录》。
为什么在清朝光绪年间会出现这样的野史,或者说这样的野史出现的意义是什么?我们不妨再做一个揣测,当然以下的揣测依旧没有任何历史依据,只是凭借着个人的领悟能力做的一些揣摩。
因为光绪时期满汉之间的矛盾已经达到了顶端,如果在这个时候不想办法去倾泻一些民族内部的矛盾或者压力的话,清帝国的改革也好,面对西方帝国气势汹汹的来犯也好,满清都很难维持下去。
在这样的一个前提之下,为汉人树立一个假想敌,把那个已经消失不见的元朝,再拎过来当一个背锅侠似乎也在情理之中。
只不过一个帝国的气数已尽,无论采取怎样的措施都无法挽救大清帝国,终究是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