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现如今社会的高速发展,人们面临的生活问题也越来越多。相对应的,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因为无法或者不愿解决这些问题而穷困潦倒、沦落至需要救济的地步。也正在这种情况之下,官办慈善事业就必须做出努力,最大限度地给予他们帮助。
但是,如果你认为慈善事业只是现代才具有地一种政策制度,那可就实在太低估古代社会的发达程度。尤其是在宋代那个经济与文化都高度繁荣的社会,官办慈善事业更是已经显得颇为完善。虽然按照现代的目光来看,它仍然具有诸多不足之处,但在当时已经可以说是一大创举了。
一、宋代官办慈善事业的发达有具体的现实性因素
1、儒家作为思想主导所要求的结果
相比于外国在宗教盛行的思想环境当中所诞生的文化,中国文化更强调人在万事万物中的主导地位,儒家思想中以人为本的理念更是其中核心。
为了从思想层面维护周王朝的统治,周公创立了一套完整的等级伦理制度,告诫人们要互亲互爱、并根据彼此之间身份等级的不同来以相对应的礼仪对待他人。
在这样的目的下,虽然神鬼依然在我国传统文化当中占据了一定比重,但人作为这一套伦理制度的实施者,才是最重要的。而孔子的儒家学派又脱源于它,自然也继承了它这一特点。
正如《尚书》当中所说:“惟人万物之灵。”一句话就把人的重要性和优越性体现了出来。此后随着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变革,儒家开始了自己在中国古代长达近千年的思想主导。
到了宋代,伴随着理学的开创,儒家思想得以推陈出新,当中的许多理论和观点也更能适应时代发展,并在数位大师如朱熹、周敦颐、张载等人的传播下在全国范围内繁荣昌盛。再加上宋朝从立国开始就一直推行以文治国的基本国策,使理学也得以受到皇帝的喜爱修习。
在这样的思想氛围下,人这一主体就显得格外重要。一两个平民尚且可以被官府刻意忽略乃至冤枉,但当他们的数量多起来时,就必须让政府认真对待了。
恰好,慈善事业作为一种对弱势者的帮助行为,不仅可以很好地解决社会治安问题,更可以凸显出政府的人文关怀。
遇到困难怎么办?找官府,慈善机构总能帮你忙!官府做出表率、认真履行对人的重视后,无疑也是对理学传播的一大助力,对其本身维护自己的统治也有着不小的裨益。
2、宋朝土地兼并问题较为严重
要说宋朝初年最著名的事,杯酒释兵权这一典故那肯定榜上有名。作为通过造反手段走上皇帝之位的人,赵匡胤对其他手握兵权的武将有着更深的不信任感。再加上唐朝末年的藩镇割据所引发的恶劣结果,使他更对武将有着极高的警惕心理。
因此,赵匡胤决心把他们全部打发回家种田去,但是,从一国大将一下子变成普通人,心理落差那确实大到没边。赵匡胤也知道这点,为了给他们补偿来安慰下受伤的心灵,于是对他们兼并他人土地的行为一直都持放任纵容态度。
同时,赵匡胤本人对土地兼并也有着“独到”的认识——只要我收你们的税,就算你们赚再多,最后也都是国家的,“富室连田阡陌,为国守财尔!”。
在这样的情况下,宋朝实行了按照土地收税的两税制,不仅没有从制度层面打压土地兼并,反而是在鼓励推动它的发展。
因此,整个宋朝社会的土地兼并现象相比其他朝代来说要严重的多,秦桧的一个下属都曾“寓居抚州,恃秦桧之势,凌夺百姓田宅,甚于盗寇,江西人苦之。”高官们富了,国家富了,但可惜的是广大老百姓从此就进陷入了水深火热的生存状态之中。
他们一旦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要么饿死,要么卖身,大多都不会有太好的结果。随着这个现象的越发严重,失去基本生存能力的民众也越来越多,政府只能大力发展官办慈善事业来对他们进行接收,以免社会治安的进一步紊乱。
3、前朝的已有经验提供了借鉴蓝本
事实上,早在先秦时期,我国就已经有了相关的社会慈善事业救济思想,“以保息六养万民:一曰慈幼,二曰养老,三曰振穷,四曰恤贫,五曰宽疾,六曰安富”。虽然这一概述以空想成分居多,毕竟当时的社会生产力水平实在无法支撑它的实现,但总归为此后历朝历代进行相关慈善事业指出了一种发展思路。
汉朝初年,伴随着休养生息思想的盛行,政府也出台了一些针对鳏寡孤独者的救济政策。虽然它们在当时只是临时的,但无疑也是进步了。
再之后,随着佛教的传播和深入,慈善事业的发展就进入了一个较为快速的阶段,梁武帝萧衍就曾深受佛教的影响而创办了“孤独园”,“孤幼有归,华发不匮,若终年命,厚加料理”。
到了唐朝,诞生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真正的慈善事业机构——悲田养病坊,专门针对贫困老人、孤儿、病人和残疾人等一种社会弱势群体实行帮扶。
再之后,随着唐朝政府对寺院佛庙的管控力度加大,悲田养病坊逐渐转由政管理,并产生了相配套的规章制度,为宋朝提供了直接的借鉴经验。
二、宋朝官办慈善事业发展的具体内容
1、中央与地方两种不同的慈善机构
宋朝时期,官办慈善事业总共分为中央政府直接管辖和地方自行办理两种。其中,前者主要有福田院、居养院、安济坊和漏泽园。
值得一提的是,福田院就是承袭的悲田养病坊,“东﹑西福田院,以廪老疾孤穷丐者”。
居养院则顾名思义,就是为那些没有生活能力的人提供一个居住修养的场所,包括老人、贫困者以及残疾者,其实都可以算作是现代养老院的升级版。而安济坊想必居院来说则有着专门的医生,多了个治病救人的功能,基本能够满足绝大多数人的正常需求。
漏泽园则是为那些因为家庭贫困而不能得到安葬或路上暴毙无人收尸的人提供棺柩和丧葬事宜,毕竟在讲究入土为安的中国古代,不能安稳下葬也实在太惨了点。
在地方上,一方面,中央政府召集各个地方都必须修建诸如福田院、居养院的慈善机构,“诸城、砦、镇、市户及千以上有知监者,依各县增置”;另一方面,地方本身也在慈善事业上表露出较为积极的态度,如真德秀就曾在担任江东转运使期间创办了慈幼庄,为那些被遗弃的孩子提供一个生活成长的居所。
2、对慈善事业的管理较为全面细致
作为一个机构,那必然是需要有着相应的人来进行管理的。由于佛教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质,使其即便在无法再主管慈善机构,仍然能够成为其中的重要管理人员,毕竟佛教教义和慈善事业的理念实在是太符合了。
同时,也存在着其他诸如官卒、童行、厢典、军典、手分等,分别负责机构与官府的联络、日常杂物购买、院落清洁还有文书抄写等等,总的来说还是相当具体全面。而由于安济坊还承担着医疗救助的功能,其内部还专门设有医官。
另外,由于慈善机构当中基本都是弱势群体,无法有效维护自己的利益。为了防止出现管理人员內部作乱的现象,政府还对他们还实施了相关的奖惩监督制度。
管理人员不准刻意为难被救助者或者搜刮他们的财物,同时如果他们自己的亲戚想进来,也需要经过更加严格的资格考察。最后,政府还会对被救济者的数量进行统计,以此作为对他们考核的重要标准,尤其对医官来说更是如此。
虽然在社会之中存在着大量需要被救济的人员,但却还有着更多不事生产、只想依靠政府救济过活的好吃懒做者。因此,当时的慈善机构不得不对被救助者设置一定的门槛和甄别,如元丰惠养乞丐法就规定:诸州岁以十月差官检视内外老病贫乏不能自存者注籍。
对于数量更多的乞丐,慈善机构则实行季节性的救助,主要是在天气较为寒冷的冬季才会将他们纳入救济范围之内,等到天气暖和之后,又会将他们移除。
三、总结
总的来说,宋朝时期的慈善事业发展程度其实已经相当值得称赞,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呈现出一种完善的状态。虽然由于当时落后的社会制度和生产力水平,使其无法发挥出自己的最大作用,但总归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矛盾,为宋朝社会的稳定做出了自己的一份贡献。
同时,慈善事业的发展也体现出了那时中国人所具有的伟大人文关怀精神,直至现在已经更进一步,成为中国人所具有的特殊标志。
参考资料:
《宋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