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秦桧身后,对于他的评价问题,有宋一代,官方就几经变化。绍兴二十五年十一月,高宗为褒其主和之功,题其神道碑额曰:“决策元功,精忠全德”。追封为申王,赠谥曰“忠献”。太常博士曹冠撰谥议说:
故太师赠中王秦桧,光弼圣主,绍开中兴。安宗社于阽危之中,恢太平于板荡之后;道德光天地,勋业冠古今,虽备道全美,不可主一善名一功,而崇报之典,严于定谥。尤当先其报国之大节,传道之效焉。谨按谥法:虑国忘家曰忠,文贤有成曰献。宜赐谥曰:“忠献”。①
事过五十一年,宁宗开禧二年四月,以外戚入主大政的韩侂胄准备兴师北伐,使礼部侍郎李壁奏贬秦桧,奏疏说:
秦桧首倡和议,使父兄百世之仇,不复开于臣子之口,宜亟贬秦桧以示天下。
于是削夺秦桧王爵,改谥号为“谬丑”。制词说:“兵于五材,谁不能去之,首弛边疆之备;臣无二心,天之道也,忍忘君父之仇。”“一日纵敌,遂贻数世之忧;百年为墟,谁任诸人之责。”②评价全部翻了个个,制词成为当时传诵之作。
结果,开禧北伐失败,韩侂旗侂胄成为妄启兵端的罪魁祸首。时任礼部侍郎的史弥远献计诛杀韩侂胄,函韩侂胄之首向金人乞和。为了讨好金人,还恢复了秦桧的王爵,再赠以谥号。《续通鉴》评论说:“当时用事者,亟欲反侂胄之政,而不顾公议如此。”③其实,上述种种,无论是褒是贬,都是当权者根据政治需要来确定的,带有很大的随意性,不足以作为评价秦桧的依凭。秦桧作为一代权奸,在他身后的官、私史籍中,大体上最具代表性都持否定的态度,元代为少数民族入主中华,对儒家所讲的“严华夷之辨”多所避忌,然修《宋史》仍将秦桧列入《奸臣传》。但是,历来的史家也不无异说。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三点:(一)秦桧力主和议,乃“保全东南”之举;(二)南宋向金人屈膝投降,高宗作为最高统治者,应负主要责任;(三)秦桧所以得政、专国,是因为他的主张迎合了高宗的愿望。现就这三个问题,谈一点个人看法。
一、南宋在绍兴初年是否非向金人乞和不可
和、战问题,是两军对垒中经常发生的事,其共同目的,是取决于是否有利保存自己,和争取时间发展自己。这就必须审时度势,知己知彼,作出正确的抉择。南宋绍兴初情势如何呢?是不是非向金人乞和不可呢?清人赵翼说:“宋之为国,始终以和议而存,以不和议而亡。”“澶渊盟,而后两国享无事之福者,且百年;元昊跳梁,虽韩(琦)范(仲淹)名臣,犹不能制,亦终以岁币饵之,而中国始安枕。当北宋强盛时已如是,况南渡乎?”④近人陈登元先生把赵翼这个观点具体化,以为“秦桧在偷安半壁,中原残破之时,其所以力主和议,实不得已中之不得已也。”其主要理由:(一)国家经济困难,支持不了庞大的军费开支;(二)军事力量不强,至收溃卒群盗,以充王旅,将骄卒惰,军纪废弛,不足以战;(三)文武不和,不可与图大业。“因此可知秦桧议和,有人以为保全东南者,非无以也。”⑤应当承认,陈登元先生列举的这些现象,在南宋初年都是存在的,因而建炎间屡屡败给金人。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别是到秦桧再相时期,情况已大有改善,以此作为向金人乞和的理由,显然是不妥的。
从经济实力看,由于南方自然条件优越,自然资源丰富,生产者的素质较高,其生产力水平远远高于北方,在北宋时期,支撑政权的财税收入主要来自南方。南渡以后,版籍失去三分之一,而财税基础失去甚少。战争之初,生产遭到破坏最大的是江淮、江汉和秦陇,江南虽有破坏,但只局限于江东、浙东、浙西一带,而且时间不长(建炎三年,完颜宗弼由扬州渡江,追击高宗,兵至明州,次年北撤,此后再没有渡过大江)。在建炎、绍兴间,南宋朝廷为了巩固政权,也采取了一些恢复生产的措施,如安集流民,蠲免租税,奖励垦荒等等,特别是实行军、民两种屯营田制,对恢复生产,解决军费开支,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当时的军事长官,几乎都兼任营田大使,一面训练军队,指挥作战,一面措置屯营田,筹集军需。绍兴六年,张浚在江淮措置营田,颇具成效。这一年州郡营田收入,单是官府提取的约有七十四万石;绍兴七年,川陕宣抚司在兴元府洋州等处的营田收入“近二十万硕”;绍兴十年二月,有司奏称:“荆州之赋,仰给于营田,岁省县官之半”⑥;此外,军队还进行其他经营,收入也相当可观。绍兴十一年,岳飞被解除兵柄之后,派右司员外郎鲍琚去清理财物,据奏:“岳飞军中利源,鄂州并公使激赏备边回易十四库,岁收息钱一百十六万五千余缗;鄂州关引曲库房钱、营田杂收广、襄阳府酒库房钱、博易场,共收四十一万五千缗;营田稻谷十八万余石。”⑦相比之下,金人虽然占有广袤的版籍,由于生产方式落后,生产力低下,经济实力远远不如南宋。当然,就南宋本身来说,与承平时相比,支出增多,收入减少,国家财力拮据,这是肯定的。但面临民族危亡的非常时期,打一场正义战争,并非在经济上就无力支持。而且,和议之后,军费并未减少,每年还要向金人进贡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岁时遣使,费用不赀。其经济负担孰轻孰重,不言自明。
从军事实力上看,由于北宋时期所造成的“军无常帅,帅无常师”的格局,再加上经过伐辽和靖康两次战争,到南宋初年,军队基本是七零八落的,有些将领又拥兵自重,不听朝廷节制,所以屡吃败仗。但在建炎四年以后,便逐渐改观。在战争的实践中,涌现了一批起自卒伍,有谋略,有威望的将领,和他们带出的勇敢善战的军队;特别是广大中原人民不满女真人的残暴统治,纷纷组成义军,奋起抗战,如王彦的“八字军”,太行的“忠义军”等,后来都集结于南宋“抗金恢复”的旗帜下,大大地加强了南宋的军事实力。绍兴二年十一月,吕颐浩上书请求北伐,即称张俊有兵三万,韩世忠有兵四万,岳飞有兵二万三千,王躞有兵一万三千,刘光世有兵四万,杨沂中、巨师古各有兵万人,崔增、姚端、张守忠各有兵二万,共有二十余万,即使有一些老弱和空额,也不下十余万人;加上川陕吴玠所部,数量相当可观。由于军事力量的不断加强,在建炎四年以后,金人每年的秋季攻势,再没有一次渡过大江。相反,绍兴四年,挫败了金人、刘豫的合兵南侵;绍兴六年,又粉碎了刘豫十余万军队的进犯。后因张浚用人不当,委派不知军旅的吕祉代刘光世治军,致使郦琼率部叛逃,但也没大伤元气。绍兴八年,秦桧向金人乞和,是在形势有利于南宋的情况下进行的。绍兴十年,金人背盟,宗弼兴兵南侵,开头是在宋军无备的情况下得利,后来宋军奋起抗击,东自两淮,西至川陕,全线取得胜利。特别是刘锜在顺昌、岳飞在郾城,基本上摧垮了宗弼最精锐的部队;朱仙镇一战之后,岳飞军队距汴京只有四十五里,宗弼准备北渡黄河,放弃汴京,金燕京行台紧急转移珍宝,准备放弃河北。若非秦桧从中破坏,恢复中原是有很大可能的。
从金人内部来说,熙宗完颜继位之后,女真贵族争夺最高统治权的斗争日趋激烈。开始完颜宗翰、完颜宗干、完颜希尹以拥立有功,把持朝政。熙宗为了摆脱控制,先以脏罪诛杀宗翰的亲信高庆裔,宗翰忧愤而死,希尹也被贬斥,大权又落到完颜宗磐、完颜昌手中。天眷二年(宋绍兴九年)完颜宗弼、完颜宗干、完颜希尹又以私通宋朝和“谋反罪诛杀完颜宗磐、完颜昌等人。完颜宗磐、完颜昌久握重兵,被诛之后,其部属“悉为亡命,保聚山谷”,久不能制。且金人法苛赋重,连年饥馑,民不聊生,特别是中原、两河百姓,不满金人残暴统治,纷纷举行起义。燕京以南,金人号令不行。兼之连年征伐,军队的厌战情绪也相当严重。所以,天眷三年(宋绍兴十年)宗弼兴兵南侵,实则以战争作为政治赌注的冒险行为。他无非是借以转移国人的注意力,缓解内部重重矛盾;如果战争能侥幸获胜,则可坐实完颜昌与宋和议,是私通宋室的叛卖行为,以此压倒政敌。结果,被宋军打得大败,郾城一战,最精锐的一万五千“拐子马”被岳家军摧垮,自己几乎被杨再兴生擒,他不得不大放悲声地哀叹:“自海上起兵,皆以此马胜,今已矣!”尤其是绍兴十一年秋冬,南宋已解除诸将兵权,撤去边境守备,讳言兵事,专意于和,宗弼再度兴兵,在川陕,仍被胡世将、吴璘打得大败,号称“百战百胜”的罕札和勇谋兼备的希卜苏被困于腊家城,若非秦桧以金字牌急令班师,金兵五万之众将被全歼;在两淮,张俊恪守秦桧主和之说,只以轻兵在扬州、盱眙之间“徐观动静”,宗弼将军队驻扎在楚州一带,却不敢轻进一步,与萧毅密谋,以“大言檄书于宋”,采取讹诈手段胁迫宋廷就范。据李大谅《征蒙记》说,当时辎重皆尽,至“相兼为食,杀奴婢为食”,“饥口嗷嗷,忘失昼夜”,根本没有一点战斗力。宗弼自己后来说,当时宋军如果渡江,金军不攻自溃,将“无一人一骑得回”。所以,大将韩常慨叹说:“今之南军,其勇锐乃昔之我军;今之我军,其怯懦乃昔之南军。所幸南方未知耳。”
要说文武不和,不足与图大事,也不能一概而论。在宋一代,是以文臣治军,文武之间的矛盾是经常发生的。但在民族危亡关头,这种矛盾也逐步趋于淡化。凡是主张抗金图存的文臣,一般都得到武臣的尊重,如李纲、张浚、吕颐浩、赵鼎、王庶、胡世将等文臣,在军队中都享有很高威信,因而在他们主政或治军期间,都打过不少胜仗。只有象秦桧这样一心主和的人,才遭到武臣们的反对。其实质是和战之争,并非文武之争。绍兴十年,岳飞大捷于郾城,兵进朱仙镇,宗弼准备北渡黄河,放弃汴京,一个太学生拦住宗弼的马头,劝阻说“自古未有权臣在内,而大将能立功于外者。”不幸被这位太学生所言中。这纯属蓄谋破坏抗金,岂一个“文武不和”所能了得!试想,如果是李纲诸人中任何一个主政,都不可能有此类事情发生,也不会造成向金人乞和的局面。
总之,无论从那方面讲,南宋都不是非向金人乞和不可。
二、南宋向金人乞和,谁是主要责任者⑧
明代苏州名士文征明,有一首题杭州岳庙的《满江红》词,其下阕说:
岂不惜,中原蹙,岂不念,徽钦辱,但徽钦既返,此身何属!千载休谈南渡错,当时自怕中原复。彼区区一桧何能为,逢其欲。
这意思非常明确,说岳飞所以被杀,南宋所以乞和,是因为高宗担心中原恢复,徽钦归南、他的皇帝就做不成了。秦桧杀岳飞,主和议,只不过迎合了高宗的愿望,干了高宗想干的事。否则,秦桧作为一个臣子,能有何作为。换言之,高宗是杀岳飞的元凶,乞和的罪魁。这个结论,是从一般君臣关系中推绎出来的,未必符合实际。古来挟持君上,为患朝政的事是经常发生的,单纯从君臣关系上论是非,是很难说清问题的。
《宋史·秦桧传》说:“始,朝廷虽数遣使,但且守且和,而专与金人解仇议和,实自桧始。”这基本上是符合实际情况的。从高宗即位到绍兴八年秦桧再相,历时十一年,南宋朝廷大体上做了四件事:(一)养练士卒,形成一支可与金人抗衡的军事力量;(二)安集流民,恢复生产,涵养支撑政权的财力;(三)统一内部,平定靖康以后群雄割据的混乱局面(包括镇压农民起义),形成一个比较稳固的后方;(四)建立各种典章制度,使遭受战争破坏的社会秩序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这都是立足于守与战的。正因为如此,才保住相当于北宋时期三分之二的版图。
就高宗当时的思想状况来说,是经常动摇于和、战之间的。靖康以后,群雄割据,义军蜂起,如果高宗专意求和、乞降,谁愿意投到他的麾下去当陪臣?事实上,当时四分五裂的局面,很快能统一起来,各种政治势力很快能聚合起来,说明高宗还没有把“抗金恢复”的旗帜丢掉,还有一定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建炎年间,南宋政权立足未稳,金人必欲消灭而后已,高宗有心乞和而不可得。建炎三年,高宗被金人从扬州一直追到明州,追到海上。建炎四年,金军从江南退出,高宗从温州回到越州,再回到杭州,南宋政权才逐渐立住脚跟,先后出任宰相的吕颐浩、赵鼎、张浚等人,都是立足于守与战的。虽多次遣使通和,大体上都是从策略上考虑的(秦桧除外),按照吕颐浩的说法是“贻书以骄之”,“示弱以给之”,“出其不意,乘时北伐”。绍兴二年,吕颐浩请求兴师北伐,绍兴四年赵鼎请求御驾亲征,绍兴七年张浚请求高宗驻跸建康,高宗虽然不十分坚定,毕竟还是同意了。
高宗专意乞和,则是绍兴八年秦桧再相以后的事。朱熹在《戊午谠议序》中说:
呜呼,秦桧之罪,所以上通于天,万死而不足以赎者,正以其始则唱邪谋以误国,中则挟虏势以要君,使人伦不明,人心不正,而末流之弊,遗君后亲,至于如此之极也。⑨
朱熹说秦桧“始唱邪谋”,这应该从他代徽宗上书完颜宗翰算起,在那封书中明确表示“世世臣属,年年进贡”,因而深得宗翰的赏识,宗翰把他推荐给金太宗,金太宗又把他赐给完颜昌。南归以后,初见高宗,即首建“南自南,北自北”之议,进呈了代拟的乞和“国书”,这份“国书”后来改用刘光世名义发出,高宗因之许以“朴忠过人”。但这时南宋的军事力量正在逐步加强,主战派在朝中还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金廷掌权的宗翰一派,还不愿放弃消灭南宋的主张,高宗也还动摇在和战之间,所以,这一阶段持续的时间较长。直到完颜宗翰死后,完颜宗磐、完颜昌掌握了金国的大权,对南宋采取了诱降政策,秦桧东山再起,主战派在自相倾轧中内外受挫,高宗才逐步转向专意乞和。据《三朝北盟会编》记载:
(绍兴八年)金人有许和之意,上与宰相议之,赵鼎坚执不可讲和之说,秦桧意欲讲和。一日朝殿,宰执奏事退,桧独留身奏讲和之说,且曰:“臣以为讲和便。”上曰:“然”。桧曰:“讲和之议,臣僚之说皆不同,各持两端,畏首畏尾,此不足与断大事。若陛下欲讲和,乞陛下英断,独与臣议其事,不许群臣干与,则其事乃可成。不然,无益也。”上曰:“朕独与卿议。”桧曰:“臣亦恐未便。欲望陛下更精加思虑三日,然后别具奏禀。”上曰:“然。”又三日,桧复留身如初,知上意欲和甚坚,犹以为未也,乃曰:“臣恐别有未便。欲望陛下更思虑三日,容臣别奏。”上曰:“然”。又三日,桧复留身奏事如初,知上意坚确不移,方出文字乞决和议,不许群臣干与。上欣纳。鼎之议不协,遂罢宰相,出知绍兴府。⑩
这次秦桧与高宗长达一旬的会谈,最后作出决定:秦桧独主和议之事,“不许群臣干与”。会谈还可能包括赵鼎罢相之后,不再任命新的宰相,由秦桧一人主政的内容,此后秦桧专国十有八年的事实,即可证明这一点。自此,朝廷一切重大举措,都取决于秦桧,高宗几乎不可能独立作出任何决定。这就进入了朱熹所说的“挟虏势以要君”的阶段。
向金人乞和,出卖民族利益,毫无疑问阻力是相当大的。从绍兴八年开始,到绍兴十一年底和议告成,中间反反复复,秦桧费尽心机,不遗余力,不择手段地排除各种阻力。(一)排击反对派。绍兴八年初次与金人和议,大小朝臣反对者很多,秦桧接受勾龙如渊的建议,操纵台谏,把反对派全部赶下台。胡铨上书请斩秦桧、王伦、孙近以谢天下,在朝野引起很大震动,高宗一时不知所措,说自己本来就没有做皇帝的野心,只不过想奉养老母。秦桧就以辞职相要挟,不仅把胡铨流之远方,还逼着高宗下了一道诏书,戒喻中外,不准效尤。以此,与金人达成了一次没能实现的和议。(二)破坏抗战。绍兴十年,金人背盟,复取河南、陕西,南宋军民奋起抗击,取得前所未有的胜利,秦桧则千方百计从中破坏。刘锜顺昌大捷,打算乘胜前进,秦桧奏请下诏令刘锜“择利班师”;岳飞郾城大捷,力请深入敌境,收复旧疆,高宗也受到鼓舞,令岳飞与杨沂中、刘锜共同相度,约期前进。秦桧则釜底抽薪,急令韩世忠、杨沂中、刘锜从两淮撤军,以孤军不可深入奏请下诏令岳飞班师,一天连下十二道金字牌,致使功败垂成,一个好端端的抗战局面被断送了。(三)夺诸将兵权,诬杀岳飞父子及张宪,使军无统帅,士无战心。这样一来,不但和议的阻力排除了,而且造成了非和不可的局面,高宗即使想反悔也不可能,在和议中想提出对等的条件也不可能。事实说明,南宋向金乞和,秦桧是主要的责任者。
至于高宗担心钦宗回南的想法是存在的。但这只不过是秦桧和金人挟持高宗就范的筹码,并不足以认定高宗就是乞和的主要责任者。如果不是秦桧造成了上述非和议不可的局面,和议不成,高宗即使有不愿钦宗回南的想法,又有何实际意义呢?实事求是地说,高宗这种想法,是绍兴十一年和成以后形成,作为不见誓书的附加条款提出的,为此他付出高昂的代价。很显然,金人当时接受这一条款,会把和议价码提得很高。其实,高宗是失算了,钦宗不回南比回南的麻烦更多。韦太后回南时,钦宗哀求:“幸语丞相归我,处我一郡足矣!”钦宗即使回南,一个失国之君,还有可能再登皇位吗?留在北方,反而成为金人可居的奇货。宗弼临死遗嘱部下说:南宋如果背叛金国,“向与国朝计议,择用智臣为辅,遣天水郡王安坐汴京,其礼无有弟与兄争,如尚悖心,可辅天水郡王拼力破敌,如此可安中原人心,亦未深为国朝祸害。”这条毒计,也未尝不是秦桧与金人的合谋。
三、秦桧为什么能够得政、专国
秦桧何以能够得政、专国?一般的回答是,因为秦桧提出的和议主张,投合了高宗苟安江左的需要,所以得到了高宗的支持和信任。这样回答,当然不能算错,但事实的本身要比这复杂得多。
秦桧南归之初,高宗对他确实很赏识。这赏识中除了对他的“南自南、北自北”的建议表示认同,还包含着靖康间他上书“请存赵氏”留下的好印象,所以有“朴忠过人”的赞许。但在任命官职时,还持有保留态度。宰相范宗尹说秦桧曾进为资政殿学士,建议以经筵留之,高宗不同意,只给一个事简的礼部尚书;后来虽然很快进至右相,但也只干了一年就被罢去。高宗在批示中给予严厉申斥,指责他结党营私,阳奉阴违,并下令立榜朝堂,永不叙用。这不能说,高宗是迫于某种压力,作出违心的决定;或者是一时冲动,作出非理性的决定。试想,如果当时能造成一种政治环境,不给秦桧以东山再起的机会(包括不给秦桧一类掌权的机会),难道南宋就注定要向金人乞和,称臣!历史有可能是另一种面貌。可惜的是,在秦桧罢相之后,主战派党争纷起,互不相容,给秦桧和他的追随者们提供了可乘之机。植党连群,是封建社会政治的伴生物。一些士大夫总是或明或暗地利用它来对付政敌,巩固自己的权势。一些封建帝王也喜欢利用它驾驭臣下,制衡各种政治力量。北宋时期,被称为一代明主的宋真宗就曾对寇准说过:“且要异论相搅,即各不敢为非。”历代王朝一方面冠冕堂皇地强调“惟和惟一”,“同德比义”,一方面又或隐或显地制造一些事端,使臣下们保持适度的对立。因此,朋党之争,从来也没有断绝过,只是其危害程度有轻有重而已。
朋党之争,是以维护小集团的利益为存在依据的,具有很大破坏性。任何重大、严肃问题的争论,一旦同党争联系起来,就会改变颜色,改变性质,把事情弄得很复杂,很混乱。北宋后期王安石变法失败,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南宋面对的是民族存亡问题,政治斗争主要是围绕和战问题展开的。但在和战之争的背后,又悄悄地进行着朋党之争,而这种朋党之争,不仅在和、战两派之间进行着,在主战派内部也同样进行着,把矛盾搞得错综复杂。绍兴十年,金人背盟,主持和议的秦桧出现了政治危机,王次翁对高宗说:“前日国是初无主,议事而小变,则更用他相,盖后来者未必贤于人,而排黜异党,收召亲故,纷纷非累月不能定,于国事初无补也。”王次翁的目的是保秦桧过关,但他所说的一相新任,“排黜异党,收召亲故,纷纷非累月不能定”的问题,也确实存在着。
秦桧第一次入相,即培植私党,援引一些知名人士以为己助。绍兴二年,吕颐浩反秦桧,是以朋党反朋党,他把秦桧赶下台的同时,就进行了一次大清洗。凡是支持过秦桧,说过秦桧好话的人,都被赶出朝;特别是把胡安国这样一些在士大夫中享有很高威望的学者视为“党魁、党徒”进行排斥,颇不受社会舆论的同情,后来这些人都成为秦桧东山再起的支持者。吕颐浩是主战的,却容不下早期主战派的领袖人物李纲。李光推荐李纲,称赞李纲“凛凛有大节,四裔畏服。”他担心李纲再度入相,便肆意指斥李纲“与其侪类,结成党与”,连同李光、向子等人一起加以排斥。所以吕颐浩从把秦桧赶下台起,就给自己的下台和秦桧的复出种下了祸根。
赵鼎这人是有志抗金的,但与吕颐浩也不能相容。建炎四年,韩世忠大败金兵于黄天荡,宰相吕颐浩奏请高宗下诏亲征。这本是激励士气,乘胜前进的好建议,而身任御史中丞的赵鼎认为是轻举妄动,坚持反对。吕颐浩把他改任为吏部尚书,他便卧家不起,“疏颐浩过失凡千言”,硬是劾罢了吕颐浩。绍兴四年,赵鼎继朱胜非为相,凡是被吕颐浩视为秦桧同党加以排斥的人,他大都起用了,客观上为秦桧复出作了铺垫。
绍兴五年,赵鼎、张浚同为左右相,开头一段,两人合作得很好,张浚行边治军,赵鼎居中总理政务,表里相应,翕然有中兴之望。可是,时隔不久,两人出现了分歧。绍兴六年六月,张浚奏请高宗于秋冬进驻建康,赵鼎作为首相,可能认为计非己出,便不予支持;八月,张浚返临安再请,朝议仍持否定态度;后来听说岳飞打了胜仗,刘豫有南窥之意,赵鼎才勉强同意高宗进幸平江。九月间,刘豫兵分三路南犯,张浚指挥作战。在战事非常紧张的情况下,赵鼎竟然支持刘光世撤离合肥,并奏请高宗下旨,令张浚退保大江。在张浚据理力争下,才没有从此下策,后来粉碎了刘豫的进攻,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胜利。赵鼎觉得难以自处,辞去了相位,从此两人结怨。张浚独相,又惑于左右的揄扬,乐秦桧之奉己,竟然推荐秦桧出任了枢密使。
绍兴七年二月,罢去刘光世的淮西宣抚使,张浚刚愎自用,不纳忠言,委派不谙军旅的吕祉去主持淮西军务,吕祉“简倨自处,将士之情不达”,导致大将郦琼率部叛变。张浚在赵鼎的支持者们(其中有些人也支持秦桧)的攻击下,罢去宰相。高宗想用秦桧取代,征求张浚的意见,张浚说:“近与共事,始知其暗。”表示不赞成,高宗又决定再用赵鼎。秦桧觊觎相位未能得逞,知赵、张有隙,便从中挑拨,说张浚稽留赵鼎复相的圣旨,加深了二人的隔阂。赵鼎复相之初,高宗对他说:“现任执政,去留惟卿。”赵鼎本来对秦桧的看法不好,曾对张浚说过:“此人得志,吾人无所措足矣!”这时却一反常态,留下了秦桧,把主战的张守、陈与义等人罢去,清洗了一大批张浚的支持者。张浚先以观文殿大学士提举江州太平观,可能担心张浚复用,台谏再三论列,必欲置之死地。赵鼎一面出面救解,一面又对人言:“鼎不负德远,德还负鼎。”又焉知赵鼎是否在背后做了手脚!最后,张浚以责授左朝大夫、秘书少监分司南京,永州居住而告一段落。张浚罢相之初,最担心赵鼎坚执己见,鼓动高宗再回临安,赵鼎偏偏意气用事,竟这样做了,为秦桧的退避乞和打下了基础。绍兴八年三月,高宗与赵鼎讨论秦桧再任右相的问题。问赵鼎:“秦桧久在枢府,得怨望否?”赵鼎打保票说:“桧大臣,必不尔。然用之在陛下尔,况自有阙。”于是秦桧再进为右相,主持与金人和议。在和议问题上,赵鼎首鼠两端,一再退让,退无可退了,不得不于这年十月罢相。自此,秦桧得以专国十有八年。
事实表明,南宋向金人乞和,秦桧是罪魁祸首,而高宗作为最高统治者,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宋史》说他“其始惑于汪、黄,其终制于奸桧,恬堕猥懦,坐失事机”;“偷安忍耻,匿怨忘亲,卒不免于来世之诮”。(11)然而,主战派们就无可指责了吗?历史曾经给他们提供了成功的机会,他们却在朋党之争中把这个机会丧失了;他们曾经在艰难中奋起,创造过无数的辉煌,却又不自主地创造着走向失败的条件。老诗人陆游晚年慨叹:“诸公可叹善谋身,误国当时岂一秦!”从一定意义上说,主战派的兖兖诸公,对南宋走向屈膝投降的道路,难道不也应该负有一定的历史责任吗!
注释:
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七十
②《续资治通鉴》宋纪卷一百五十七
③《续资治通鉴》宋纪卷一百五十八
④《二十二史札记》卷二十六
⑤《金陵学报》第一卷第一期
⑥参见《宋会要辑稿》食货之二、三
⑦《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四十四
⑧本节参考了邓广铭《岳飞传》第二十章《秦桧是杀害岳飞的元凶》
⑨《朱子大全》文七十五
⑩《三朝北盟会编》卷一百八十四
(11)《宋史》卷三十二《高宗纪》九
《江淮论坛》1995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