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有云:“(孙)传庭死而明亡矣”。明朝崇祯晚期,病入膏肓的大明王朝在各地虽然仍有近百万军队,但能够拿来撑场面的精锐已经不多,其中吴三桂关宁铁骑驻扎山海关,肩负抵御后金大汗皇太极的重任,根本不能调动;湖广的左良玉部虽然有十余万兵力,但拥兵自重,已经不听调遣。
可怜的崇祯皇帝能够调动、也有能力到各地充当救火队员的部队,仅剩陕西巡抚孙传庭率领的陕西营兵,也就是“秦军”了。这支部队之所以能够保持高度的积极性和战斗力,很大的一个原因就是有着足额的军饷和赏钱支援。那么,长期民穷地瘠的陕西是如何供养孙传庭着10万大军的呢?
陕西营兵的钱不是朝廷拨付的
公元1628年,明朝最后一位大一统的皇帝——17岁的明思宗朱由检继位,改年号为崇祯皇帝。这位年轻的皇帝虽然很有中兴之志,但却出了名的吝啬。当时的陕西境内灾情严重,百姓多在生死线上挣扎,以至于从天启六年(1626年)到崇祯九年(1636年),陕西巡抚连换七人。
在朝中官员视陕西巡抚为畏途之时,正请假在家奉养老母的孙传庭请缨任陕西巡抚。此时的陕西不但有遍地的灾民,还有遍地的起义军,“贼乱关中,有名字者以十数,高迎祥最强,拓养坤党最众,所谓闯王、蝎子块者也”。崇祯九年(公元1636年),孙传庭赴任陕西前,崇祯亲自接见他,但仅仅答应给6万两银子,而以后的钱粮,全部由孙传庭自己想办法。
士兵屯田的土地被大量侵占
到任后的孙传庭经过实地考察,发现陕西“遍地皆寇,而问兵无兵,问饷无饷”。因此,在不增加百姓负担的情况下,孙传庭只有向陕西卫所屯田征收税赋这一条路了。按照朱元璋建立明朝时设立的军队制度,“照军给地,以地养军,乃祖宗足兵足食良法”。也就是对驻军士兵分拨土地,就地耕种来养兵。
但承平日久,初制尽废,本来用于屯田的土地也大多被当地权贵侵占,导致卫所士兵大多逃亡,而这些抢占土地的家伙又往往不缴纳税赋。孙传庭经过深思熟虑,上任之初就发布《清屯示》,要求各地清退侵占的屯田土地,“务照国初原额军地及额征粮草,一一查出,地不容失一亩,粮不容遗一粒。
清理屯田获得大笔钱粮整军
随后,孙传庭开始分步清理屯田,规定应交粮赋数量。首先,他对多占屯田的权贵画下红线,勒令他们交出多占的电田,若继续百般阻挠,将一律枭首示众。其次,孙传庭命属官调取明朝初年的档案,亲自掌握明朝初年各地士兵及土地数量,要求各地“溯流穷源,从头搜查”。最后,查请目前屯田土地位于何处,由谁耕种。不管是军人、佃户或权贵、官吏,一律建册立档照章纳粮。
为此,孙传庭还制定了明确的标准,所有建册立档的屯田,依土地的肥沃程度,分上、中、下三等起课。上地每顷起课18石,中地每顷起课15石,下地每顷起课12石,如不缴纳屯课,则可以按每石7钱银子抵交。最后为防止征收的钱粮被挪用,孙传庭下令将收纳的钱粮全部送到永丰仓,除用于军饷外,仅用于各地军队修筑城墙工事之用。
经过清理整顿,陕西省“期月之间,所清厘而归之天子着,计兵得九千余,饷银一十四万”,成为北方最不缺饷的军镇。孙传庭用这些钱招募精壮、整训军队,很快初见成效,一举击溃了闯王高迎祥等多股农民起义军,并开始充当明末各地的“救火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