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国家博物馆居然看到了奸臣秦桧的跪地铜像,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也没写来自哪里。索性回来就翻了翻资料,看看奸臣秦桧与岳飞的恩怨!
绍兴十一年,在秦桧的唆使下,有人弹劾岳飞,诬告其谋反。高宗顺水推舟,下令将岳飞、岳云父子二人打入大理寺狱。这个事件一出,宋朝堂一片哗然,韩世忠当面质问秦桧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岳飞谋反。面对当朝权臣,秦桧无法给出明确答复,只能虚应道:其事体莫须有。
为了堵住悠悠众口,让天下舆论风向变为岳飞死不足惜,主理案件的秦桧想尽一切办法让岳飞认罪,为了达到目的,秦桧无所不有其极,对岳飞用尽重刑。其中一种叫作“披麻拷”的酷刑,起恐怖之处更甚于凌迟。
凌迟之刑,是我国古代社会中最残酷的刑罚。历来被文人诟病,但直到清朝,这个酷刑才渐渐退出历史舞台。刑罚是维护统治秩序的重要手段,凌迟几乎是刑法中的最高级别。
所谓凌迟,即将犯人零刀碎割,使其极尽痛苦而死。凌迟持续时间从一日到数日不等,历史记载受刑时间最长的是明朝大太监刘瑾。据说要求割3357刀,这样骇人的数据用千刀万剐来形容,毫无夸大。
凌迟刑罚有一个重大特点是,割犯人之皮肉但避开致命之处,使犯人一直存活,延长痛苦的时间,满足统治者的惩罚目的。凌迟之痛,光看文字已经触目惊心。而历代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在酷刑上更是变本加厉。秦桧为逼岳飞认罪,对他使用的酷刑,就比凌迟痛苦数倍。
而比千刀万剐凌迟之刑更恐怖的“披麻拷”又是怎样一种刑罚呢?
据历史记载,披麻拷又有扒皮法之称,说起来甚至比凌迟更严酷。施刑方法是,先将鱼鳔和生丝熬化成热胶,而后将热胶粘在抹布条上,再把抹布裹在赤裸的岳飞身上。等到粘在岳飞身上的抹布全都干掉的时候,就几个人一起拉扯,将抹布从岳飞的身体上拽下来。
鱼鳔的黏性极强,只要粘住就很难再分开,黏了热胶的抹布堪称与强力胶水无异,此时抹布已经牢牢地贴在了岳飞身上。要撕下来,等同于剥下他皮肉。生剥活人之皮,如此酷刑堪称丧心病狂!更何况是用在岳飞这样一心为国,固守边疆打败外来民族入侵者的大英雄身上!怎叫后人读之无不痛心疾首,对秦桧这个卑鄙小人和昏庸的宋高宗咬牙切齿。
然而即使身受如此痛不欲生的酷刑,岳飞铁骨铮铮,宁可粉身碎骨,也要留得清白之名。动用如此惨无人道的重刑都无法让他认罪,秦桧恼羞成怒,与高宗合谋,直接以“莫须有”罪名用拉肋之刑处死岳飞。
不难看出打败岳飞的不是金人,而是他守护的国土之主,高宗赵构,但是同时也不得不为这个忠臣叫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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