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观察网 历史 王安石变法为何成了害民之法?人治社会下的法治,需要人治来维持

王安石变法为何成了害民之法?人治社会下的法治,需要人治来维持

自从春秋战国时期起,古代很多政权,为了扭转政权的颓势或更好的发展,明智的统治者往往会采取不同的改革措施,以继续维护政权的统治。

比如商鞅变法,比如戊戌变法,再比如我们今天要说的王安石变法等等,但是,变法会严重损害既得利益者的利益,阻力重重,除了商鞅变法外几乎所有的变法都是以失败告终。

其中的王安石变法,更是遭到了广泛的反对,除了大官僚、大地主和富商的反对,就连变法中要给予保护的农民,同样也是非常痛恨变法。

变法的目的除了对国家和皇帝有利,大多变法不是有利于百姓吗?为什么就连底层的百姓也痛恨王安石变法?这还要从变法的原因说起。

北宋中期冗官、冗兵、冗费问题严重,朝廷已经入不敷出,不得不有所改变。

北宋建立后,为了防止出现唐朝末年和五代时期藩镇割据、武将篡权的问题,制定了相互掣肘的重文轻武政策。

为了让官员们相互制约,北宋的政治结构非常复杂,这就需要大量的官员,而原来一个人就能干的时期,现在却需要三四个人来干,官员数量激增。

仅以科举为例,宋朝科举取士人数是唐朝的5倍、元朝的30倍、明朝的4倍、清朝的3.4倍,在科举制度史上可谓是空前绝后。

另外,宋朝当官除了科举外,还有特权阶级的“恩荫”、花钱买官的“纳粟”等,可谓是五花八门,路子很多。到了宋神宗时期,官员数量达到了25000多人,他们大多无所事事,空吃国家俸禄,冗官问题非常严重。

至于军队,宋朝军队人员的构成也“非同凡响”,宋朝的兵制是雇佣兵,是要发工资的,而招兵的方式也很特别。

宋朝招兵不一定是军事需要,如果哪里遇到了灾荒,那就招兵:如果哪里出现了流民,那就招兵。结果,宋朝的军队成了一个大的收容所,什么饥民、流民、无业者,全都来当兵,这使宋朝军队由初期的10万人迅速蹿升到100多万人。

这么多军队不是派往边疆巩固边防,而是大多集中在京城附近由国家养着,《水浒传》中林冲“80万禁军教头”的称号,听起来很牛,而这么多军队在宋朝是很正常的事。

而冗官、冗兵现象又造成了冗费,到宋神宗熙宁年间,朝廷收入是5060万,这在历朝历代都是巨额,但支出也达到了5060万,朝廷是没有盈余的。

以至于有一次,宋神宗想按惯例封赏大臣,结果发现拿不出钱财,弄得宋神宗非常尴尬,朝廷已经到了不得不改变的地步,这就是王安石变法的背景和原因。

以增加朝廷收入、减轻农民负担为目的的改革措施。

王安石变法开始后,陆陆续续颁布了均输法、青苗法、市易法等法令,我们看看这些法令是如何开源节流的。

1,均输法。

均输法就是把京师需要的物资,由过去的地方采购改为中央直接采购,把商人把持的“轻重敛散之权”归于政府,减少政府开支,减轻农民负担,说白了就是减少中间商赚差价。

2,青苗法。

青苗法就是把国家过去为了防止灾荒建立的常平仓等官仓的粮食,在青黄不接时贷给农民,等粮食成熟后农民归还时收取20%的利息。

这种措施既可以让农民避免富商收取的高额高利贷,帮助农民渡过难关,同时也可以增加政府收入。比如公元1073年,政府得到的青苗利息达到了292万贯。

3.市易法。

变法以前,宋朝的物价受到富商的操控和干扰,往往让平民的利益受到损害。而市易法,就是国家出手采购滞销的商品,市场缺货时再卖出,这有利于物价的平衡,维护平民的利益。同时,低买高卖,也增加了政府的收入。

除了这几个变法,还有军事上的保甲法、保马法、将兵法等,这些看起来都有利于底层百姓和国家的利益,但在实施时,却变了味道。

所用非人,变法焉能不败?

任何法令和政策的实施,都需要一套班子去实施,但王安石变法时选用的班子,却是个“各怀鬼胎”、“良莠不齐”的班子。

支持变法的不一定都是支持变法本身,王安石的变法班子很多人就是如此;不支持变法的并非不支持变法的本身,比如苏轼等人。

王安石在选用变法班子时,并没有详细考察班子人员的品行和目的。

比如蔡京,后来成了北宋奸臣之首;比如被称为变法“二号人物”的吕惠卿,正史这样评价他:“惠卿既叛安石,凡可以害王氏者无不为”;再比如李定,是为了报司马光、苏轼的弹劾之仇才投入王安石门下。

这些人来执行变法,其结果可想而知。对于指出变法中出现问题的忠直之臣苏轼等人,王安石则一概不听,并把他们当作变法的阻碍,不遗余力的把他们排挤出朝廷。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变了味儿”的王安石变法。

王安石是个“执拗”的变法者,变法开始后,总是一意孤行,听不进对变法弊端指正的意见,发现弊病也认为是正常的,而不是采取有效措施规避。

王安石在变法过程中,总是想当然,虽然自己在地方时曾经试验过相关措施,但他忽略了一点,那就是大多数人不是王安石,绝大多数官员没有王安石那样的操守,也不可能按他认为的方式认真执行变法。

比如青苗法,本来是利国利民的好办法,但是在执行时却变了味儿。

青苗法本来是收取20%的相对低息,以有利于农民,但法令一层层传达下去,那些执行的地方官员却随意加息,并且强行放贷。

结果,低息贷款成了政府垄断的高利贷,强行放贷又让那些贷不起和不需要借贷的农民叫苦不迭。青苗法就这样让农民不断变穷,为了还清贷款,甚至要变卖家产、卖儿卖女,造成妻离子散、被迫流荡。

再比如市易法,本来是好的平抑物价的有效手段,就是今天仍然是好手段,比如前段时间猪肉价格上升,国家投放储备肉。但是,宋朝的官员在执行这一法令时同样“变了味儿”,政府成了最大的垄断机构和商店。

结果,政府收什么产品,什么产品便宜,政府卖啥啥贵,把民间的很多正当利益抢过来,压榨农民,造成民怨沸腾。

比如,当时乡下一个农妇大早起来喂猪,把猪食倒进食槽后冲着猪大喊:“王安石,快起来吃,吃饱了滚去睡。”

历史上几乎没有哪次变法像王安石变法这样,遭到广泛的愤恨和反对,底层的老百姓反对,中层的富商、官员(比如司马光)反对,就连最上层的曹太后、高太后也反对,向宋神宗施压。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深层原因:人治社会的法治,还是需要人治来维持。

为什么明明是利国利民的变法,最后却成了害民之法?除了王安石考虑不周、操之过急外,还有用人不当的原因,而根本原因,还是人的问题。

王安石生活的年代,是封建社会,是人治社会,任何法令的推行,都需要人来实施,法令的实施效果,很大因素受到执法人员的态度和执法力度。

同样的措施,为何现在社会用起来利国利民,在宋朝却截然相反?社会不同,效果自然也不同。

王安石的变法在那个年代是超前的,是不容于那个社会的措施,他缺少同行的人,从始到终几乎只有他自己一个人,他一个人在黑暗中高举火把向前冲,不被周围的黑暗所容。当这个“另类”倒下时,周围却是一致的狂欢。

这不是王安石的个人悲剧,也不是那个时代的悲剧,这是当时社会发展的必经阶段和思想限制。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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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宋史》,《宋史纪事本末》,《全宋笔记》,《细说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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