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妀簋,西周穆王时器,今藏台北“故宫博物院”。铭文叙述伯屖父将女儿县妀妻于县伯,因以赏赐作器。县,西周邑名,为周武王少弟康叔后嗣,地在今陕西扶风一带。伯,西周五等爵之三。县妀,县从夫邑称谓,妀为父家姓氏。据此推测,县妀簋乃非王室作器,题铭书法与同时的遹簋、静簋等体现王者风范的作品趣旨迥异。
首先,此簋的文字偏旁、结构的写法颇有一些特异者,如果与王室作器放在一起比较,不免会有点另类的感觉。这种远离王室用字规范的现象,也可以佐证此簋属于自作用器。
其次,字形既异,书风亦自不同。通篇虽然有行,但随字形小大肥瘠而参差错落、左冲右突,极为自由随意。其始或不经心,而后恣意赋形,毫无摆布造作,亦无丝毫齐整规范之想,与后世所谓“乱石铺阶”有异曲同工之妙。通篇观之,看似杂乱无章,细品则天真烂漫,一派生机,不工而能极工,斯之谓也。
第三,字形无拘无束,笔势亦自相随,既乏常形常理,也少绳墨尺度,如果名其为“无法之法”,差几近之。《衍极》有言:“古昔之民,天淳未堕,动静云为,自中乎矩。”也就是说,虽失规矩,却深合艺理,彰显出原生态的“天淳”,亦即“天道”。后世渐成楷式,赏悦秩序,而这种体现自然美的作品,不复再见矣。
第四,欣赏并解析此簋书法,以其无法,即不得循法而入,无由窥其阃奥,极容易被忽视。罕见有人学习此搜书法并有所成就,也可以作为证明。
以上对于“县妀簋”等级的判断,主要是通过书法来进行判断。由此可见懂得书法对于识别文物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虽然“县妀簋”并非王室出品,但仍具有一定的文物价值,其上的铭文对于西周时期文化研究以及对于书法字体都能起到正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