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治废后时阻力很多,如果武则天真的是杀了女儿嫁祸王皇后的话,光加害皇嗣一条罪就可以将其废黜,但是,废后时皇后罪名却没有这一条。
首先,旧唐书没有新唐书、资治通鉴才有,且细节越来越丰富,这个是从逻辑上认为不合理!
骆宾王的《讨武檄文》,把各种有的没的罪名都写上了,却没有杀女这一条,足以说明骆宾王时代,所有舆论、风闻、民间传言都没有武则天杀女这个说法,那时候都是几十年后了,当事人都快死的差不多了。再那之后才爆出来的杀女之说,那么显然是后人编造的。
从情理分析,此时王皇后已然宠衰,何苦还要给自己找不自在?就算她心思恶毒,那也要害武则天本人吧?害那么个小婴儿有何用?
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女皇的她,以统治者的身份所做的一切才与这个国家的人民息息相关,才是我们真正应该关注和反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