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 陈冬书
为进一步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农业农村部将从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管理、繁育展演和市场流通等三环节切实强化水生野生动物执法监管。
这是记者从农业农村部日前组织的“水野执法记者行”活动了解到的消息。活动中,记者随农业农村部渔政执法人员和行业协会代表等赴河北、辽宁、广东、广西四省区,对5处涉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8处海洋馆及30余处市场进行明查暗访。
相关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各类水生野生动物利用活动规范程度持续提升,但仍存在部分海洋馆的展示标本和在养动物未按规定办理许可、市场内违法销售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公众对部分新列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物种缺乏保护意识等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农业农村部执法检查人员要求地方渔政执法机构尽快核实处置,并明确下一步将采取的相关措施:
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方面,强化保护区内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各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行为。
在繁育展演场馆方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为在养动物和展示标本办理许可,加快推进将繁育展演物种情况录入水生野生动物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在养动物来源合法、去向明确。
在市场流通环节,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强化对海鲜、干货、宠物市场的监督检查,清理未取得许可和专用标识销售各类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与此同时,我们将加强对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科普宣传,营造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渔政处处长张信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