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派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派生集团)及其主要负责人唐军、张林等人非法集资案一审公开宣判。派生集团因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操纵证券市场罪数罪并罚被判处罚金16.1亿元;派生集团原董事长唐军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5150万元;派生集团原总经理张林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4100万元。其他44人因参与非法集资、操纵证券市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十五年,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6月至2019年3月间,派生集团未经许可,违规运营“团贷网”平台,以发布融资项目、“安盈宝”理财项目、私募基金类理财产品等形式,承诺保本付息、高额回报,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巨额资金,未偿还金额348.2亿元。其间,派生集团发布虚假融资项目,非法吸存资金325.6亿元,主要用于违法操纵股票交易、个人消费及挥霍,造成巨大损失。派生集团还利用资金及持股优势操纵证券市场。此外,部分被告人还虚开发票6760万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143万元。
法院认为,派生集团及唐军、张林等人的犯罪行为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税收、证券监管秩序,造成巨额财产损失,犯罪情节及后果特别严重。唐军、张林等人具有自首、当庭认罪悔罪、配合办案机关追赃挽损情节。法院根据被告单位及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被告人亲属以及集资参与人代表等旁听了庭审和宣判。
据了解,公安机关在侦办案件同时,全力开展涉案资金、股票、股权、房产等资产追缴,追缴到案的资产将在判决生效后依法返还集资参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