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发布关于在上海市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方案的批复。批复称,原则同意《关于在上海市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的方案》。《方案》由商务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并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方案》明确的目标定位和重点任务,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风险防范化解,扎实有效推进“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创建工作。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注重总结经验,切实维护国家安全。重大事项及时向国务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