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观察网 财经 两部门:继续执行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 两部门:继续执行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 作者: hao333 发布:2023-09-27 16:07:42 2827阅读 3627评论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继续执行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继续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免征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费的公告》和《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第三条规定的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政策。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