酝酿已久的香港创业板改革方案终于来了!
9月26日,港交所发布公告称,就GEM上市改革咨询市场意见,时间为期六周,将于2023年11月6日结束。
提出的建议包括实施新的“简化转板机制“让合资格的创业板发行人转往主板上市,为高增长的企业增设新的资格测试以及取消季度汇报规定。
港交所行政总裁欧冠升表示:“在股票市场上市是中小企业为了业务发展、持续创新及创造价值而进行融资的其中一种途径。香港交易所致力为区内中小企业提供有利环境、助力他们蓬勃发展,为香港及整个社会的长期繁荣作出贡献。欢迎市场人士就咨询文件提供意见。”
港交所创业板改革
2018年2月,港交所在咨询公众后废除了创业板的“简化转板申请程序”,原因是个别公司或滥用创业板较主板上市门槛低的规定进入香港资本市场,纯粹为了得到上市地位所附带的溢价而非发展本身业务,导致上市壳股数目持续增加。
随后,港交所及香港证监会在过去几年采取了多项措施来制止炒壳行为。一是提高主板上市最低盈利及市值门槛,意味着申请人必须证明有更好的财务业绩水平才能在主板上市;二是针对长时间停牌发行人引入更有力的除牌制度,减少上市壳股数目并阻止新壳股上市;三是优化反收购行动规则及持续上市规则,减少所谓的“借壳上市”及壳股活动;四是遏制首次公开招股时的市场失当行为,例如利用代理人账户营造虚假需求。
自2019年起,创业板上市新股数目及集资金额大幅下跌。证券时报记者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港股一共迎来41只新股,全部为主板上市,创业板无人问津。事实上,创业板已经有2年多没有迎来新股,最近上市的一只个股是裕程物流,该股于2021年1月13日在创业板上市,截至9月26日总市值6600万港元。
因此香港创业板到了不得不改的时刻。根据咨询建议,引入新的“简化转板机制”,合资格的创业板发行人转往主板时无须委任保荐人进行尽职审查,刊发达到“招股章程标准”的上市文件。
取而代之的是,转板申请人必须:
1、符合主板上市的所有资格;
2、已刊发作为创业板发行人的三个完整财政年度的财务业绩,期间拥有权和控制权不变以及主营业务未发生任何根本性变化;
3、需符合:每日成交金额测试:“简化机制”下的转板申请人在转板申请前的250个交易日至股份在主板开始买卖为止,须有至少50%的交易日达到每日最低成交金额门坎;成交量加权平均市值测试:“简化机制“下的转板申请人在参照期的成交量加权平均市值须达到主板上市的最低市值规定,及在转板申请之前12个月至股份在主板开始买卖为止皆有良好合规纪录。
不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GEM发行人仍可按现有规定申请转板。
此外,对于首次上市规定,为大量投入研发活动的高增长企业推出新的资格测试。采用此新测试的创业板上市申请人,除符合其他条件外,须确保其在上市前两个财政年度的合计研发开支不少于3000万港元,而每个财政年度的研发开支占同期总营运开支达15%或以上。
持续责任方面,取消强制季度汇报规定,创业板发行人的其他持续责任亦改与主板发行人一致。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伍洁旋表示:“我们为响应市场上的初步意见,与不同界别的代表讨论,包括中小企业及其代表,了解他们对创业板的意见及发展建议。我们因此提出这次改革建议,希望提升创业板对发行人的吸引力,同时保持至关重要的高水平投资者保障及维持市场信心。“
建立蓬勃的小型股市场生态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梁凤仪称,现在是时候重新整备部署,聚焦于吸纳优质的小型股公司,推动相关板块可持续增长。
然而,在思考这个目标时,不妨先审视过去十年间市场力量如何带动改变。比如《上市规则》新增的数个章节乃专为具有不同投票权架构的创新公司和生物科技公司的上市而设,及至近期更涵盖特专科技公司,令股市增添更多增长潜力强大的新经济股。目前,新经济公司占港股的总市值逾三分之一,及占总成交额超过40%,而5年前则只占不足20%。香港亦已成为亚洲最大的生物科技公司上市中心。
显然,目前正有需要改善香港市场的小型股质素,以重燃机构及散户投资者的兴趣。鉴于近年发生的事件及当前的宏观环境,这项工作可谓任重道远,但香港股市如要继续为中小企发挥集资功能,便必须进行改革,恢复投资者信心,并重拾为优质增长企业建立初级市场板块的初衷。
梁凤仪认为,不论对创业板采取任何改革举措,应配合发展蓬勃的小型股生态系统的愿景和路线图,借此支持小型股在创业板以至主板市场的流动性。另外,也必须先解决投资者需求和流动性的问题,因为在投资者欠缺兴趣并进而导致股票流动性偏低的情况下,即使有更多公司加入,亦不大可能提升香港的上市市场。
包括买方和卖方在内的市场参与者在这方面均担当重要角色。要汇聚大量优质发行人,继而重燃投资者对小型股的需求,中介人尤其是保荐人和包销商应为质量把关,在尽职审查中运用其专业知识来协助筛除有问题的公司。
有优质公司和可观投资机遇的市场,自然就是投资者所到之处,尤其是寻求为管理基金或客户提供卓越投资回报的投资经理。机构投资者的参与将有助提升流动性及估值,继而吸引更多优质发行人来港上市。机构投资者亦可在中小企业的首次公开发售前及上市后提供资金,以支持这些企业的增长。此外,目前证券分析师对小型股的研究可谓寥寥无几,而机构投资者的参与将推动研究该板块的需求,从而有助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及效益。
校对:王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