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部分产品纳入临时短缺药品采购目录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配送企业、相关企业: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商请临时挂网解热镇痛类药品供医疗机构采购使用的函》,经省医保局同意,现将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布洛芬颗粒(0.2g*12袋)、浙江亚峰药厂有限公司和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的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对乙酰氨基酚0.125g,马来酸氯苯那敏0.5mg,人工牛黄5mg)),纳入临时短缺药品采购目录,供医疗机构采购。
请相关企业协调配送企业以合理价格做好挂牌、及时响应医疗机构订单和配送等工作,各医疗机构根据临床治疗需求合理采购。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