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资助创新项目资源科普化的专项经费。各科学部在专项中设立科普类项目。将科普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要求。
·鼓励科研人员在做好科研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科普工作,将科普成果列入项目成果中。
9月15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官网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强科学普及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称,设立资助创新项目资源科普化的专项经费,将科普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要求,加强科学基金科普能力建设。
该意见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科普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要求,对科普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和工作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将依托单位开展科普工作的相关情况纳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工作先进依托单位”的评价指标;探索对开展科普工作积极主动、科普内容丰富、方法新颖、成效卓著的依托单位和科研人员予以表彰奖励。
该意见称,针对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等资助强度较大的项目类型,应当围绕项目实施开展科普工作。针对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等资助强度较小的项目类型,鼓励科研人员在做好科研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科普工作,将科普成果列入项目成果中。
该意见称,各科学部在专项中设立科普类项目,定期发布项目申请指南,组织有学科领域特色的科普相关理论研究与实践活动;加大国际合作与交流科普类项目的支持力度。策划组织国际科普活动,支持科研人员积极加入或牵头创建国际性科普组织,推动国内外优质科普资源的交互与共享;设立资助创新项目资源科普化的专项经费。对各科学部推荐的具有代表性的科学基金创新成果,科学传播与成果转化中心进一步遴选并开展专业化的科普策划制作,培育科学基金科普品牌,扩大科学基金的社会影响力。
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新时代加强科学普及工作的意见
科学普及(以下简称科普)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科普高质量发展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必然要求,是科学基金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作为国家重要科学资助机构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高度重视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科学基金)独特优势,推动基础研究的科普工作,在支持科研人员普及基础研究前沿科学知识、宣介科学基金资助政策和优秀成果、弘扬科学精神与科学家精神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加大统筹力度、完善激励机制、强化内容建设、丰富传播手段、密切协作联动等方面还有待加强和完善。为全面加强科学基金科普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的工作部署,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对标新时代新征程对科普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结合自然科学基金委工作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特别是关于科普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牢牢把握“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的战略定位,以让基础研究走进社会、让社会理解基础研究为主题,以科学基金资助创新项目资源科普化为主线,坚持大科普理念,面向科技界、面向青少年、面向社会,聚集各方力量,统筹普及基础研究前沿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宣传科学基金政策,加强科学基金科普能力建设,为大力营造有利于科学发展和提升全民科学素质的社会氛围,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引领,自觉立足于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总体部署,深刻认识科学基金科普工作对于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重要支撑作用,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科学基金科普工作的全过程。
2.强化政策引领。体现科学基金作为基础研究资助主渠道的独特优势,挖掘科学基金项目蕴含的宝贵科普资源,完善项目支持、平台扶持、奖励加持等管理机制,发挥好政策的价值驱动和激励牵引作用,进一步激发科技界开展科普工作的内生动力。
3.注重内容建设。充分调动科研人员和依托单位的积极性,以科学基金资助成果和创新故事为抓手,广泛宣传科学基金项目实施中产生的前沿知识、创新思想、科学方法、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以身边人身边事增强科学基金故事的鲜活感和时代感。
4.提升传播效能。把握融媒体传播的特点,采用与传播内容相适宜的宣传载体和传播渠道,提升受众的满意度。坚持用好传统媒体深度解读,打造科学基金科普精品。及时跟踪适应时代需求的传播方式,不断丰富传播手段。实现可交互智能评价,及时掌握传播效果,不断优化传播矩阵。
5.保障科技安全。做好保密审查,增强科普领域风险防控意识,强化科普舆论阵地建设和监管。加强科技伦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对存在公众认知差异、可能带来科技伦理挑战的科研活动,依托单位和科研人员应主动引导公众科学对待、不断推动科技向善。
二、多措并举,加强科学基金科普能力建设
(三)加强项目支持。
一是分类实施科普引导政策。针对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等资助强度较大的项目类型,应当围绕项目实施开展科普工作。针对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等资助强度较小的项目类型,鼓励科研人员在做好科研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科普工作,将科普成果列入项目成果中。二是加强科学部科普类项目集成展示和运用。各科学部在专项中设立科普类项目,定期发布项目申请指南,组织有学科领域特色的科普相关理论研究与实践活动。科学传播与成果转化中心(科学基金杂志社)(以下简称科学传播与成果转化中心)与科学部协同发力,及时跟踪科普类项目实施进展,加强对科学基金优秀科普成果宣传推介。三是加大国际合作与交流科普类项目的支持力度。策划组织国际科普活动,支持科研人员积极加入或牵头创建国际性科普组织,推动国内外优质科普资源的交互与共享。四是设立资助创新项目资源科普化的专项经费。对各科学部推荐的具有代表性的科学基金创新成果,科学传播与成果转化中心进一步遴选并开展专业化的科普策划制作,培育科学基金科普品牌,扩大科学基金的社会影响力。
(四)打造“科学基金科普在行动”品牌。
一是加强选题策划。聚焦“四个面向”,围绕自然科学基金委重要活动和重要事件、社会关注的科技热点,有针对性地普及科学基金项目产生的最新前沿研究成果,正面宣传与辟谣纠错双管齐下,策划制作高质量科普作品,提高科学基金科普成果宣传的成效。二是组织作品评选。充分调动依托单位的积极性,激活依托单位的科学基金项目科普资源,组织基础研究科普作品评选奖励活动,展现依托单位社会责任围绕科学基金科普工作同向发力。三是举办科普活动。围绕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等重大活动,依托已有项目科普成果、科普类项目或各级科普教育基地,探索将科普与乡村振兴等相结合,组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普活动。开展“科普报告进校园”活动,提升青少年群体的科学兴趣,培育潜在的基础研究人才队伍。
(五)构建科普宣传矩阵。
一是巩固提升现有平台传播力。充分发挥现有传播平台的影响力,提升科普精度,强化科普深度。继续做好自有期刊和有长期合作关系传统媒体的相关工作。进一步开辟与其他传统媒体科普合作的新路径。二是不断探索新媒体开发模式。探索开设各类新媒体账号,拓展科普广度,加大科普力度。搭建新媒体科普专用平台,加强科学基金科普作品的展示、交流和互动。
三、树立大科普理念,提升科学基金资助创新项目资源科普化效能
(六)强化科普协作联动。
一是搭建自然科学基金委和依托单位的交汇机制。加强科普政策宣贯,增强依托单位科普意识,充分发挥依托单位的组织优势和主动作用,支持依托单位引导科研人员开展高质量科普工作。二是加强与教育部、科学技术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做好政策衔接,交流科普工作经验,推动高端科普资源共建共享。
(七)促进成果应用贯通。
一是推进开放获取仓储平台(OAR平台)建设,提升OAR平台的服务能力,加强对科学基金资助成果的传播共享。二是完善成果转化平台建设,适时将科学基金资助成果转化为科普化表述,强化对成果的推广普及,促进成果的应用落地与转移转化。
四、加强组织领导,为科学基金科普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八)完善组织体制。
党组定期研究落实党中央有关科普政策和上级部门部署的科普工作要求。由办公室(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牵头,将科普工作和宣传工作统筹协调,落实党组的科普工作部署,研究拟订自然科学基金委年度科普工作计划,组织制定科普政策、办法、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研究解决科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科普工作,统计重要科普活动及成果,定期向党组汇报科普工作重要事项。
(九)塑造齐抓共管合力。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科普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党组推进科学基金科普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本部门科普工作主动性,将科普工作作为部门重点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部门内设置一名科普工作联络员,负责切实做好本部门科普工作的联络等事宜。
(十)充分发挥科学传播与成果转化中心的承接主体作用。
科学传播与成果转化中心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主动靠前服务,不断提升科普工作组织能力和策划能力,加强在科普活动品牌、科普内容创作、科普平台、科普组织模式等方面的研究和实践,全力承担科普委托任务,组织和推动依托单位和科研人员积极主动开展科学基金资助成果科普工作,为科学基金资助创新项目科普化提供政策指导和服务保障。
(十一)加强科普队伍建设。
一是推动科普人才库建设。依托自然科学基金委基础研究人才优势,组建基础研究科普人才库,为科学基金科普工作提供高质量的科普人才资源。二是加强科普素质能力培训。加强与科普专业机构的合作,定期开展面向各部门、依托单位和科研人员的科普专业技能培训。
(十二)构建评价激励机制。
一是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科普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要求,对科普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和工作人员予以表彰奖励,树立先进典型和榜样,提升科普工作的荣誉感和获得感。二是将依托单位开展科普工作的相关情况纳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工作先进依托单位”的评价指标。三是探索对开展科普工作积极主动、科普内容丰富、方法新颖、成效卓著的依托单位和科研人员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