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城市一景。视觉中国 资料图
据“南通发布”9月14日消息,江苏省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通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调整主城区购房奖补政策的通知》。
9月16日起,南通市主城区(指崇川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下同)调整现有购房奖补政策,实施“卖旧换新”补助政策。自2023年9月16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在主城区以个人名义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下同),按照购房款总额(住宅部分,不含车库、车位、储藏室等附属设施,下同)的1%给予奖补。
在2023年12月31日前(含),在主城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二手住房的,仍按照购房款总额的0.75%给予奖补。2024年1月1日后(含)购买二手住房的,不再给予奖补。
对出售主城区范围内自有住房,并在2023年9月16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购买主城区范围内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再给予所购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款总额0.5%的购房补助。出售旧房日期与购买新房日期须相差365日内(含),对出售和购买住房日期先后顺序不做要求。
2022年7月,南通市住建局发布《主城区刚性和改善性商品住房购房奖补实施细则》,在主城区范围内以个人名义购买家庭首套或二套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且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在2022年5月20日后(含),将按购房款总额(住宅部分,不含车库、车位、储藏室等附属设施,下同)的0.75%给予奖补。
“此次调整最大的区别是三个半月后购买二手住房将不再给予奖补,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奖补则由购房款总额的0.75%提升至1%,‘卖旧换新’还将再加0.5%。”南通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负责人举例,一对年轻夫妻今年10月在主城区购入一套购房款总额为200万元的新建商品房,又在12月将原有的位于主城区的一套自有住房出售,那他们可在取得不动产证后申领到3万元的购房奖补,既满足了换房需求,又得到了更多的奖补资金。
同时,南通鼓励企业购买商品住房解决职工住房问题,鼓励房企经纪机构开展“换新购”业务合作。
自2023年9月16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企业一次性团购3套以上(含)新建商品住房用于解决职工住房的,按照购房款总额的2%给予购房补助。
鼓励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合作,由房地产企业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帮助有购买新房意向的居民出售旧房。居民可与房地产企业签订认购意向书并在一定期限内锁定新房房源,待售出旧房后售房款抵作新房购房首付;如在期限内旧房未能售出,居民可解除认购意向书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南通市房产交易中心9月12日发布的数据,8月28日至9月3日,市区(不含通州区、海门区)无新增商品住房预售项目。商品住宅销售备案58套,备案面积0.72万平方米。存量住宅销售备案272套,备案面积2.82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