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金匮之盟”的真伪,自宋至清聚讼不已,但一般虽认定那些记载的文字存有讹误,却无人断言其整体为假。如清人恽敬《大云山房文稿·续辨微论》即怀疑“金匮之盟”的内容为饰说,但并不认为此盟约完全出自伪造。至近世,始有学者认为宋初并不存在“传弟”的“金匮之盟”,所谓“盟约”全然出于后人伪造。而张荫麟撰有《宋太宗继统考实》一文,进而考证出所谓“金匮之盟”存在五大破绽:
其一,自诸人年龄上推断,杜太后死时,宋太祖三十五岁,其子德昭十一岁,杜太后怎能预计至太祖死时,德昭仍为孩童?若以次传之二弟,再传德昭,因赵廷美仅较德昭大四岁,故到时德昭之存亡尚未能定,所谓“国有长君”,从何谈起?其二,此盟约订立后一直深藏秘锢,直至太平兴国六年(981)才宣布,大为可疑,因为“此约之伪托,乃在德昭既自杀而太宗将要迫死廷美之时,断无此时伪托以为太宗解之文件中,反为廷美、德昭张目之理”。其三,赵普既为署名誓约者,为何于宋太宗即位时不敢宣布,从而坐失结主良机?其四,据《长编》,“金匮之盟”最初见载于《太祖新录》,称订立盟誓时宋太宗也在场;但宋太宗即位初未宣布,初修的《旧录》亦未载录,故李焘也云《新录》“别加删修,遂失事实”。其五,“金匮之盟”为密约,赵普《自诉状》也被宋太祖藏入金匮而成为密件,赵普太平兴国六年自诉亦为密奏,而秘密所关系之人,除死无对证的杜太后、宋太祖外,只有赵普、宋太宗能揭破“金匮之盟”之真相。由此,可断言“金匮之盟”实由想复相又迫于宋太宗压力的赵普所伪造,以迎合宋太宗“传子”愿望,时间即在太平兴国六年。
张说一出,后人论及“金匮之盟”时往往依以为据,或据此发挥。张说指出《太祖新录》所载的“金匮之盟”为伪,无疑甚有道理,然因此断言《涑水记闻》所载“金匮之盟”之事“盖又伪中出伪也”,并进而断定宋初并无传弟的盟约,却显然与宋代不少文献记载不相符合。
宋初是否有宋太宗之后让廷美、德昭顺序继位的约定,虽然相关记载已遭多次窜改而面目不清,但据现见的一些史料分析,仍可得出肯定的结论。如太平兴国四年(979)宋太宗亲征燕京,史载:
初,武功郡王德昭从征幽州,军中尝夜惊,不知上(太宗)所在,或有谋立王者,会知上处,乃止。上微闻其事,不悦。及归,以北征不利,久不行太原之赏,议者皆谓不可,于是德昭乘间入言,上大怒曰:“待汝自为之,赏未晚也!”德昭惶恐,还宫,……取割果刀自刎。
此处宋太宗所言虽为怨词,但也由此表明,在宋太宗心目中,赵德昭日后是要继位为天子的。此想法不仅天子有,军中将士也有持此想法者,故于北征军中,一旦“不知上所在”,即欲拥立德昭为帝。其实当时在军中的皇室成员,除德昭外,尚有皇弟廷美、太宗长子元佐等皆从征;但正因为德昭有此特殊身份,故军中将士欲拥立德昭。此事在古代实属“大逆”之举,但宋太宗并未深究严惩,仅仅是心中“不悦”而已。又史载宋太宗继位后,即以“皇弟”赵廷美为开封尹、封齐王,“皇子”赵德昭封武功郡王;不久又“诏齐王廷美、武功郡王德昭位在宰相上”。由此可见,廷美、德昭所享受的殊遇与宋太宗在宋太祖时相同。对此,南宋陆游指出:
后唐秦王从荣以长子为河南尹,又为天下兵马大元帅,故当时遂以尹京为储贰之位。至晋天福中郑王重贵、周广顺中晋王荣,皆尹开封,用秦王故事也。国朝太祖皇帝建隆二年七月,以太宗皇帝为开封尹。开宝末,太宗嗣位才八日,即以齐王廷美为开封尹。太平兴国七年,秦王出为西京留守。自是开封不置尹,止命近臣权知府而已。雍熙二年,始以陈王元僖为开封尹,盖是时太宗元子楚王元佐被疾废,则陈王亦储君也。淳化三年薨。后二年,真宗皇帝自襄王为开封尹,至道元年正东宫。……自后唐以来,虽以尹京阴为储副之位,然皆藩王。
即北宋初晋王(宋太宗),秦王廷美,太宗之子陈王、襄王(宋真宗)官开封尹,亦用此例,皆“阴为储副之位”。又《宋史·宗室传一》载:
或谓昭宪(杜太后)及太祖本意,盖欲太宗传之廷美,而廷美复传之德昭。故太宗既立,即令廷美尹开封,德昭实称皇子。德昭不得其死,德芳相继夭绝,廷美始不自安。……他日,太宗尝以传国之意访之赵普,普曰:“太祖已误,陛下岂容再误邪?”于是廷美遂得罪。
赵普此处所言宋太祖之误,当即在于传弟不传子,而宋太宗传子不传弟,自然不“再误”。从历史经验教训上看,嫡长子继位制度,在皇位传承过程中,要比兄终弟及制更易平稳过渡,从而减少政局动荡的可能。从这一角度而言,宋太祖传弟不传子的做法,确为一大失误。而宋太宗不能以嫡长子继位的传统做法来传位,反以“传国之意”询之赵普,显然有让其不能自作主张的因素存在。因此,德昭之不得其死,廷美之不自安,太宗之所询,赵普之所答,都昭显这样一个史实,即廷美确有继位的资格,从而亦证实了宋初确有宋太祖传位宋太宗,再顺序传位廷美、德昭的约定。
对于张氏《宋太宗继统考实》所云“金匮之盟”存在的五大破绽,前些年已有学者撰文提出质疑,认为“金匮之盟”伪造说难以成立,并指出所谓盟约的内容有真有伪,有后人所加的“伪造”部分。因张说“金匮之盟”的五大破绽中,以第一大破绽最为重要,亦是推断宋初确实存在皇位将以次传于廷美、德昭之约定所必须面对的,故先为考辨之。
张荫麟因“金匮之盟”所涉及诸人的年龄而疑其为伪,若以一般情形来推论,自然颇为有理,但若将杜太后欲立“长君”的考虑置于宋初这一特殊大背景下,就不显得那么突兀了。经检《资治通鉴》等史籍,当时时局危机重重,五代十四位皇帝,无有享国十年以上者,勉强为帝十年的后梁末帝终以亡国亡身下场;而且大都享年不永,其中死于非命者多达七人,尤其是周世宗壮年猝死,由年仅七岁的“幼主”继位,成为宋太祖以统军大将身份乘机夺得帝位的最直接原因。如此事例,实为宋初统治者所铭刻在心。此外,五代十国时国有“长君”而舍子立弟的做法,也不无先例。如后唐明宗舍两幼子而立“多战功”的养子从珂,后晋宰相冯道舍晋高祖幼子而立其侄石重贵,十国中的吴、楚、吴越、南汉诸国中也多有兄终弟继之例,楚王马殷甚至“遗命诸子,兄弟相继”。又南唐中主李璟“始嗣位,以弟齐王景遂为元帅,居东宫,燕王景达为副元帅,就昪柩前盟约,兄弟相继,中外庶政,并委景遂参决。景长子冀为东都留守,后又立景遂为太弟,景达为齐王、元帅,冀为燕王、副元帅”。显然,南唐中主之意是先传位两位弟弟,然后再传回给自己儿子。此类事例,当时并非秘而不宣。因此,为能不重蹈周世宗未立“长君”而亡国的覆辙,避免宋朝成为第六个短命王朝,杜太后、宋太祖等仿照当时兄终弟及的成例而预作防范,亦就属一自然之举。乱世行事,当讲求通变适时,而不可固执皇位父子相传之死理,况且杜太后尚有“一妇人生三天子”的私心。因此,张氏以年龄问题来推断宋初“金匮之盟”全出于赵普伪造的理由,实不充分。
杜太后于宋太祖壮年时讨论嗣位人选,欲国有“长君”,还基于宋初国势动荡不宁、危机丛生这样一个现实状况。如前文所述,当时各地守臣颇有怀“贰心”观望者,而镇守潞州的昭义军节度使李筠更是联结北汉,起兵反宋,一时朝野震动。本处于观望中的四方守臣,亦有人欲响应李筠。为迅速扭转不利局面,宋太祖亲征潞州。但不少朝臣并不看好此行,即使宋太祖自己也无必胜把握,故临行时嘱咐赵光义道:“是行也,朕胜则不言,万一不利,则使赵普分兵守河阳(今河南孟县南),别作一家计度。”但从宋太祖不是自己下令,而是嘱咐赵光义“使赵普分兵守河阳”,则其所谓“万一不利”,应指其“战死沙场”。虽然宋军一战得胜,但数月后镇守扬州的节度使李重进又起兵反宋,宋太祖再次迅速出兵亲征,攻破扬州,迫使李重进自杀,彻底清除了这个老对头的势力。但仅过了半年,杜太后病死。因此,对所处局势深怀忧惧的杜太后要求太祖确保国有“长君”,以免如后周因“幼 主”当国而失去江山的悲剧产生,应属自然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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