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建立者刘邦,在秦末风云争霸过程中曾经有过“约法三章”的举措,这个读过历史课本的人都知道。它是一项法律法规,约定俗成让集体遵守的准则标准。只不过清朝时期被废除,美国却以汉朝法律为参照蓝本继续沿用至今,国内多数专家学者呼吁法律重新启用。
这段历史可以追溯到秦末那个动乱的年代,当时刘邦和项羽各领大军进攻秦军,事先约定好谁先入秦都者可为关中王。刘邦借助项羽正面迎击秦军主力之机,绕道后方先进关中咸阳都城。秦王赢子婴见大势已去,献出传国玉玺投降刘邦。
取得如此成就的刘邦,开始得意忘形,正打算要住在秦王宫里声色犬马,逍遥快活一番。但刘邦很快就改变了做法,搬出秦王宫。这点刘邦确实过于常人,听取进去别人的意见,经过谋士的深度剖析,他果断回军霸上,对秦王宫和关中百姓秋毫无犯。
天下苦秦久矣,大秦律法严苛猛于虎。鉴于当时秦始皇留下的各种残酷刑法,刘邦提出“约法三章”的规定。具体是杀人偿命,伤人抵罪,偷盗判刑这三条规定,得到当时群众的积极拥戴。百姓们无不箪食壶浆以迎王师,刘邦民心所向披靡。与此同时,项羽却在到处烧杀抢掠,搞得人心惶惶。最终刘邦战胜项羽,建立大汉王朝。
刘邦称帝不久,便开始重点制定相关的国家法典。由丞相萧何全权负责起草,法典经过多年的研究修订,最终《九章律》面世。《九章律》又称为《汉律九章》,它一共分为9律,前面6律汉承秦制,基本不变。
增设3律主要统筹赋税,仓储,户籍等相关安排,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这其中也把约法三章正式纳入法律之中予以执行。提出约法三章的初衷,是基于当时秦末乱世的实际情况。盗贼蜂起,民众生命安全都无法得到保障。规定的第一条“杀人者偿命”,震慑杀人者的敬畏之心,如同欠债还钱一般。
第二条“伤人者抵罪”,也是保障受害者的权利不容被轻易践踏剥夺,必须对伤人者严惩。第三条“偷盗者判刑”,对不经主人同意胆敢擅自私闯民宅的,主人有享遇杀死偷盗者而不触法律的特权。
美国宪法的修订,同样也是受到《九章律》的深刻影响。其中“约法三章”便是成为其参考蓝本,美国允许民众合法持枪,保障私人财产不受侵犯,有权打死入室盗贼等。只不过在我国这一条律法早在清朝时期就已经被废止。
当下国内屡屡发生各种入室抢劫偷盗甚至杀人的新闻事件,犯罪分子嚣张跋扈。许多专家学者就此大声呼吁,要求国家法律重新启用约法三章的律令。对此,各位是怎么想的,请留言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