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朱棣等明朝皇帝,除了从制度上分散政府权力以加强皇权外,还用一些非正常手段监控臣民。朱元璋及其后继者在严刑峻法之外,使用廷杖等手段挫杀官员的锋芒,并以文字狱钳制知识分子的思想。明朝还发展了历史上最为强大的特务系统:锦衣卫、东厂、西厂和内行厂。这些非正常的统治手段为明王朝蒙上了阴鸷的面纱。
政治上的专制集权需要从法律,教育和思想控制等方面来巩固。洪武时期,朱元璋先后颁布《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大诰武臣》等文诰,这些都是完全以君主个人意志制定的。洪武三十年(1397),即朱元璋死去的前一年,颁行《大明律》,这是继《唐律》之后中国历史上的另一部重要法典。明律条文简单,但是严酷异常。终明一代,凌迟、枭首、族诛的案例达数千件,弃市达万余件。特别是明初,刑法极其严酷,加上皇帝屡兴大狱,被杀官员动辄以万计。京官每天早晨入朝,必定与妻子儿女诀别,到傍晚如果平安无事,则相庆多活一日。所以很多文人都不愿意做官。这样的严酷刑法,一方面是为了避免腐败的发生,另一方面是为了彻底压制颠覆朝廷的企图。
明代的特务机构,无论在规模上,在权力上,还是在组织结构上,都是史无前例的。它直接秉承皇帝的旨意,能对很多重大案件做出直接处置。
宪宗成化年间,京城出现妖人煽惑造反,虽然被锦衣卫和东厂一网打尽,但是宪宗仍感刺探力量太薄弱,于是de增设西厂。令心腹太监汪直掌管,几个月内其规模就超过了东厂,但是5年后由于汪直的失势而被撤销。武宗时期,刘瑾专权,恢复了西厂,另设内行厂。于是东西厂、内行厂、锦衣卫4大特务机构并行,缇骑四出,天下骚动。刘瑾倒台后,武宗才撤销了西厂和内行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