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岛发布,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迅速抓好落实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加快制定具体操作细则,做好组织实施。此外,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还同时发布《关于调整优化我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出,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30%。
青岛: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 二套房为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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