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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本案中的案犯身份很是特殊——此人不仅是参与过“玄武门之变”的功臣,而且还是长孙皇后的本家叔叔。
让唐太宗李世民生气的是,自己等级之后,不仅给他加官进爵,而且还赏赐给了他一千两百户的食邑。
那么,有吃有喝、还有钱花的长孙顺德,为何还要贪污国家钱财呢?
当然,这就是个人的私心在作怪了。
对此,朝廷百官自然是非常的不理解——今天皇帝是怎么了,知道此人贪污国家钱财,为何不仅没有惩罚,反而还对他进行赏赐?
见百官没有看透自己的心意,唐太宗只好说出了自己的良苦用心——在唐太宗看来,如果一个人还有良知,在贪污后还受到奖赏,必定内心会非常的内疚和难过。
当然,如果此人已经没有了内疚之心,那么他也就不再配当做一个人,杀了他也没有用(人生性灵,得绢甚于刑戮;如不知愧,一禽兽耳,杀之何益)。
参考史料:《旧唐书·长孙顺德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