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观察网 历史 嗜血“黄虎”张献忠:屠戮四川百姓六万万,所到之处皆白骨

嗜血“黄虎”张献忠:屠戮四川百姓六万万,所到之处皆白骨

我们如今生活在文明社会,但凡在网上或者现实生活中发现有人虐猫虐狗,肯定会一个个义愤填膺地惊呼:那个人绝对是反社会人格,法律应该对其进行严惩!

说句实在话,如果把几百年前的张献忠放到当今社会,恐怕枪毙他几万次都不够。

张献忠就是一个杀人魔头,但凡不杀人就手痒,他不但杀人,而且还喜欢大搞行为艺术。

可以说,古今中外所有残暴的匪头要跟张献忠比起来,那都只能算是小儿科。

张献忠杀人从不挑日子,也没有任何理由,而且不分人:俘虏,杀;降臣,杀;自己的兵,想杀就杀。

他在四川建国称帝之后,也没有干过什么正经事,依旧是找任何借口去杀人。

当然了,如果没有点反社会人格,张献忠也不会造反,更不会称帝,但他一生当中的所作所为已经完全超出了我们正常人可以承受的范围,怕是只能用一句话来形容——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

嗜血狂魔张献忠,所到之处皆白骨

如今一旦说起“变态”一词,很多人就会联想到“性”,实际上从心理学角度分析,嗜杀、自虐、他虐等行为也属于变态的一种,它是我们人类原始欲望的一种爆发,也是人类动物性潜在留存的一种暴露。

而历史上那些变态的人,他们在自己的意念当中不仅认为可以控制自己的生活,而且还会在暗中认定自己可以控制别人的生活甚至生命。

在我们中国历史上,其实也不乏一些暴君,以及一些暴虐的武臣、大将,但他们那种残虐的酷杀是存在特别大的目的性的,属于在冷静思考之下有计划杀人的。

但是,像明末时期张献忠那种完全没有任何目的性的嗜杀狂,中国历史上也就仅此一人而已。

张献忠(1606年-1647年),字“秉忠”,号“敬轩”,绰号“黄虎”,陕西延安府定边县人。明末农民起义领袖之一,与李自成齐名,大西政权的建立者。

张献忠和李自成同岁,据史书描写:此人长身虎颔,面色金黄。因此,他的外号叫“黄虎”。

很难想象,如此相貌堂堂的一个人,竟然会是一个杀人魔头,而且但凡一天不杀人,就会感到悒悒不乐。

曾经也有一些学者为张献忠翻案,指称有关“张献忠在蜀地大肆屠杀”的记载,其实都是一些地主阶级的胡言乱语。

而最能让这些学者们抓住把柄的就是《明史·张献忠传》里面的一句话:张献忠将卒以杀人多少叙功次,共杀男女六万万有奇。

确实!如果从数字角度来讲,明末时期的全国人口总数也就一万万多(现在的一亿多),但《明史》里却说张献忠在蜀地杀了六万万,也就是六亿人,那也绝对属于胡说八道。

当然,也有后世的研究者认为,《明史》中所谓的“六万万”是古汉语数字的合文计数法,也就是六十万的意思。

那么,《明史》里这种荒唐的数字素材究竟是从何而来的呢?

实际上,有关“张献忠在蜀地杀了六万万人”的说法,其实是取自明末清初的一位文人——毛奇龄。

在毛奇龄所著的《后鉴录》中就曾写道:张献忠在蜀地杀了六万万人。

根据历史的人口统计:在明末的四川一地,包括今天的重庆,大概共有四五百万人,其中被张献忠杀害的有将近三百万人,而四川当地一股特别大的匪帮“摇黄贼”则杀掉和吃掉了七八十万人,其余剩下的军民则是被满清军队屠戮的。

满清建国之后,他们就把自己在当地所杀的近百万百姓全部算在了张献忠的头上,而这就是唯一一个对张献忠诬蔑的不实之辞。

总之,绝对不能否认的一点就是:经过张献忠之乱以后,明末清初的蜀地基本上是为之一空,得以存活的百姓寥寥无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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