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9月1日)会同农业农村部、水利部下达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10亿元。其中,安排抗旱救灾资金2.72亿元,支持甘肃、陕西等省(区)应对农作物因旱受灾,做好农作物改种补种、农业生产抗旱调水等相关工作;安排洪涝救灾资金3.57亿元,支持吉林、黑龙江等省份应对台风、强降雨导致的持续洪涝灾情,及时开展农业生产恢复、水利设施水毁灾损修复等相关工作;安排水稻病虫害防治资金3.71亿元,支持江西、湖南等省(区)做好稻瘟病、水稻“两迁”害虫等水稻病虫害防治相关工作。
财政部会同两部门下达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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