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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执行“认房不认贷”

重庆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的通知,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将中心城区范围内新购的住房由“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才能上市交易”调整为“取得房屋买卖合同备案证明满2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才能上市交易”。2023年市级秋交会期间,在中心城区购买房屋的,给予一定的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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