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发布《关于江永县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有限期为一年。文件列举江永县房地产业问题并进行分析,同时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
文件称,房地产业做为江永县县支柱产业,形势不容乐观,目前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对于房地产企业,负债率总体上位于较高水平,面对融资与销售的双重压力,行业整体利润增速大幅降低,部分房企面临债务杠杆过高和资金链断裂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投资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
二是就居民家庭而言,自2022年7月27日起施行一年购房优惠政策以来,全县商品房累计成交809户,其中农村人口及进城务工人员占比85%,从商品房成交数据分析,江永县还是具有一定购房群体。
三是地方财政对土地与房地产依赖程度较高,也受到房地产市场下行的冲击导致财政收入下降而债务风险升高。
对于下步打算,文件称,2022年7月-2023年7月,江永县已实行为期一年的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和非住宅)购房契税补贴政策,由县财政按所缴纳契税额的8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因该政策已到期,建议继续再施行一年购房补贴且加大补贴力度,即在江永县范围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和非住宅),签订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并缴纳契税的,在新文件有效期内,统一按契税100%返还至购房业主。
同时,江永县出台九条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实行购房补贴。本措施有效期内在江永县范围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和非住宅),签订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并缴纳契税的。住宅、非住宅统一按契税100%返还至购房业主。
文件还提出,切实解决业主子女入学问题。在义务教育阶段,根据招生政策及学位情况,购房人凭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或不动产证可申请子女就近入学,教育部门根据辖区的人口分布等情况,按道路和住宅小区的边界等调整义务教育招生辖区,学校学位不足时,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江永县将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金融机构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首套房贷政策。
同时,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房地产企业,贷款银行对符合展期条件的房地产企业经企业申请可予以展期支持,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做到应展尽展。对部分困难的开发企业,鼓励金融机构与企业协商调整还款方式。支持企业新增开发贷款,做到可贷尽贷。对商业银行发放的房地产开发贷款,各商业银行可以根据各行政策适当调整贷款利率,降息减费,做到能降尽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