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社会中的吏治问题,一直是困扰帝王们的一个大问题。笔者认为,吏治中最好的时期有3个,一个是武则天时期,一个是朱元璋时期,再一个就是雍正时期。为什么这么说呢?这么说的依据又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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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首先来看武则天时期,这个时期吏治主要采用的是告密制度,也就是可以检举揭发。到了朱元璋时期,就到了采取酷刑制度。吏治不是直接杀,是要剥你的皮。各地的知府衙门,贪污银子60两以上,那就是直接剥皮。知府的衙门后面有一个亭子,就叫作“剥皮亭”,把行贿受贿的人“剥皮充草”,把皮完整剥下来,做成袋状,然后在里面填充稻草后悬挂示众。但是即使是这么严酷的刑罚的时候,贪官污吏们也还是前仆后继,没有办法。他并没有解决问题。
图2
到了雍正时期,就解决得相对比较好了,他耳目比较灵通。我们查到清朝的资料,说康熙年间,如果一个省里面的巡抚,或是一个将军,想上书罢免一个县令,简直是可以不费吹灰之力。但是,到了雍正时期,却是“虽置之于死而不能矣”。以山东巡抚为例,山东巡抚上书他下面的县令,说这个县令不合格,请求皇上下圣旨,罢免他的职务。前2次上奏折,雍正都没有理他,到了第三次,雍正勃然大怒,批示到:这个县令究竟与你有何仇隙!必于置之死地而后快!不就是因为你母亲做寿时,他只给你送了双鞋吗?现在你降三级,他升三级。从此,无人再敢上书罢免下面的官员。
从这个例子中,我们也能看得出来雍正这个人做事是很恩怨分明的。农民地种得好,他可以奖励这个人可以升到九品官。他提倡拾金不昧,这个拾金不昧,奖金不能超过本金吧?但是他给的奖励金可以超过本金。这就搞得大家到处都说“我也捡到了,我也捡到了”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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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示,雍正既是一个恩怨分明的人,又是一个眦眦必报的人,但是雍正是一个刻薄而不寡恩的人,雍正是一个任劳任怨的人。我们在故宫里面看到的雍正的朱批谕旨是一千多万字,这个数字可不简单啊。有的读者写书,不一定能写出几百万的文字来。但是你看看雍正在位13年,竟然写了一千多万字的朱批谕旨。你可以想象看看他还要接见大臣,他还要召集会议,他还要检查工作,还有各种各样的朝廷上的活动。所以说,雍正不可能是一个荒淫无度的人,因为泡妞也是要时间的。所以说,雍正还是一个勤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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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进行的这一系列吏治上的改革举措,还有一系列吏治上的努力,给乾隆留下了一个相对丰厚的家底子,也给乾隆留下了一支相对清廉能干的队伍。所以,乾隆皇帝所造的十全武功,应该说在当中有一个人起到了承先启后的关键作用,这个人就是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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