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中祥符八年(公元1015年),正值宋朝开国后的第三代皇帝宋真宗统治下,已经有55年的时间。然而,这一年,开封皇宫发生了一场震惊朝野的特大火灾,这场火灾震撼了整个国家,给皇室和百姓带来了巨大的痛苦。
这场火灾发生在四月壬申(农历二十三日)的夜晚,初始地点位于荣王元俨的宫殿。荣王宫位于皇宫的东侧,火势迅速蔓延,不仅瞬间吞噬了东宫,而且向东扩散,蔓延至承天门,向西延伸至仪鸾司,然后蔓延至朝元殿后的阁门。火势甚至在烧到长春殿南廊时,突然“火自屋内西行,忽隔十余间而发”,无数人无法逃脱,只得拆除西北主廊以阻止火势蔓延。
然而,火势并未停止,它向西南方向蔓延,烧毁了内藏库和香药库,接着又向东烧毁了左藏库。左藏库内储存了皇宫中大量的金银珠宝、丝绸布匹,虽然在火势未到之前,一些人设法将财物转移到城墙上,但更多的财富在大火中化为灰烬。大火还蔓延至秘阁史馆,珍贵的书籍被烧成灰烬。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火势不断蔓延,烧毁了朝堂、中书省、门下省、鼓司、审宫院等地。火灾直到第二天傍晚才得以稍稍遏制,然而在风向改变的情况下,城墙上堆积的财物再次被引燃,火势愈演愈烈,灭火人员无法扑灭。直到深夜,风势减弱,火势才逐渐平息,但皇宫东侧已变成一片焦土。
据史料记载,数百人试图扑灭大火,然而在运水救火的过程中,许多宫人被火困压,死于烟火之中,只有少数幸存者。整个火灾中,房屋被烧毁了2000多间,而救火过程中丧生的人数高达1500人。
不久之后,调查人员揭示了火灾的起因:一名宫女在荣王宫盗窃珍宝和玉器,当她被发现后,为了逃避处罚,她决定纵火,希望趁混乱逃脱。她在那个命运的夜晚来到佛堂,点燃了帘帐,这个小小的火源最终演变成了不可收拾的大火势。
对于犯下纵火罪行的宫女,她被处以凌迟死刑,而荣王元俨则被贬谪为端王,被任命为遂州的节度使。当时的宰相王旦请求罢相,但宋真宗没有将责任推卸给宰相,而是亲自承担了这一责任,发出了一道“罪己诏”,允许内外臣民陈述朝政得失。这被记载为宋朝第一次由皇帝亲自发出的“罪己诏”。
这场火灾的惨重损失,永远地改变了皇宫和整个国家的面貌,成为宋代历史上不可磨灭的一笔痛楚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