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人,今安徽省合肥市肥东人,北宋名臣,官至枢密副使、给事中等,加封东海郡开国侯,赐紫色金鱼袋。
了解了这些中国的传统礼制文化,对于包拯娶丫鬟为老婆这件事情,根本无需大惊小怪,本来就是同嫁的,只是遵循当时的婚姻制度罢了。
再说说包拯的后人吧,《宋史》和墓志分别有记载。包拯长子包繶,娶妻崔氏,早卒。崔氏生有一子,即包拯长孙,董氏墓志铭记载“妻崔氏者,[铭文缺失]幼卒,且无子”,墓志铭上的文字缺失,很可能是“女幼卒,且无子”,民间传说为包拯长孙包文辅。包拯次子,包綬,即滕妾所生,最初被包拯长媳崔氏抱回抚养,所以有“嫂娘”之说;直到现在合肥包拯故里包氏宗族中,还有对家族中嫂子特别尊重的传统。按照包拯墓志铭的记载,包拯还有两个女儿,“一女適陝州硤石縣主簿王向,一女適國子監主簿文效”,都有比较好的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