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皇帝即位后,明朝的国运走到了尽头,小冰河气候导致灾害频发,内有李自成、张献忠等反明起义军,外有崛起于辽东的后金政权,最后明朝被李自成所灭,崇祯帝煤山殉国。
崇祯一朝并非都是屈辱,虽然气数已尽,但还保有一支称霸东南亚的庞大水师,曾击败过当时的世界海军强国荷兰,成为明朝最后的辉煌。
内忧外患已经使崇祯帝感到捉襟见肘,自然没有财力去维持一支庞大的水师力量。明朝这支强大舰队的创建者,就是大名鼎鼎的郑成功的老爸郑芝龙。确切的说,这支水师名义上属于明朝,实际上是一支私人舰队,郑芝龙就是舰队的实际掌控者。
郑芝龙是明朝末年最大的海盗,同时也是最大的海商集团兼军事集团首领,势力范围遍及东南沿海、台湾和日本海域。郑芝龙起初以台湾为基地,进行海上劫掠和走私活动,随着实力的增强,郑芝龙已不满足于当个海盗,开始寻求政治上的抱负。
为了迫使明朝对自己实行招安,郑芝龙故意侵袭东南沿海,但每次行动中,并不抢掠沿海居民的财物,抓获的明朝官军也会很快释放。明朝政府认为郑芝龙并不像其他海盗那样十恶不赦,同时也无力剿灭郑芝龙,于是与郑芝龙达成了招安意向,被明朝封为都督同知。
招安是个双赢的举措,郑芝龙摆脱了海盗的名声,可以用明朝官方的名义从事海上商贸活动,不再受到明朝海禁政策的影响。而明朝借助郑芝龙的水师力量,抵御其他海盗集团对沿海地区的骚扰,自郑和船队退出南海两百年后,明朝重新占据了海上主导权。
17世纪世界海权意识兴起,西方强国纷纷开辟海上贸易通道,要求和明朝开展贸易往来,但明朝的海禁政策严重阻碍了西方强国的贸易愿望。荷兰是个频临大西洋的国家,国内手工业发达但市场狭小,因此荷兰人很早就通过海上贸易来拓展市场,被称为海上马车夫。
荷兰人占领了澎湖,并以此要挟明朝政府同意自由贸易,福建巡抚为了让荷兰人尽快撤出澎湖,表面上答应了荷兰人的要求,等撤出之后却无实际行动,承诺成了空头支票。后来,荷兰舰队协助郑芝龙击败了海盗李魁奇,想以此换取郑芝龙对自由贸易的支持,但郑芝龙并没有决定明朝贸易政策的权利,荷兰人的希望再次落空。
几次努力无果的情况下,荷兰所属的东印度公司终于失去了耐性,打算以坚船利炮叩开明朝的贸易大门。1633年7月,距离明朝灭亡还有11年,荷兰人普特曼斯率领13艘战舰进攻南澳,致使17名明军将士阵亡。后又行至厦门,击毁了停泊在港内的郑芝龙水师的大小舰船40余艘。同时封锁厦门、金门、鼓浪屿,强迫居民每周进贡猪牛等物,并威胁明朝开放港口,实行自由贸易。
郑芝龙得知情况后,要求荷兰舰队释放抓获的中国商人,解释进攻厦门的原因,并表示可以让明朝商船到海上与荷兰商船进行贸易。但荷兰人的态度非常蛮横,要求明朝立即停止与西班牙、葡萄牙之间的贸易,只能和荷兰做生意。郑芝龙则要求荷兰先赔偿损失,再进行谈判。
普特斯曼丝毫不理睬郑芝龙的建议,再次出兵进攻厦门。并正式向明朝宣战,宣战书中列出了停战条件:要求在鼓浪屿设立贸易据点,允许荷兰船只在福建沿海任意停靠。对于这种无理要求,崇祯帝当然不会答应,明朝水师与荷兰舰队随即转入敌对状态。
10月22日,郑芝龙通过情报知悉,荷兰舰队正在料罗湾一带活动,于是亲自率领50艘大型战船和100艘火船前往。荷兰舰队当时有8艘大型战舰,外加海盗头目刘香100余艘帆船组成联合舰队。郑芝龙水师的舰船装备的是英国大炮,而荷兰舰队装备的则是新式加农炮,舰炮射程远超郑芝龙水师。
郑芝龙凭借出色的指挥,以及绝对数量优势,完胜荷兰海军。据福建巡抚邹维琏记录的料罗湾海战记录显示,此役生擒夷众118名,斩首20人,焚毁荷兰巨舰5艘,俘获巨舰1艘,击沉刘香的海盗小舟50余艘,并缴获大量武器、罗经、海图。可谓大获全胜。
郑芝龙被崇祯帝晋升为福建副总兵,明朝东南水域的实际控制权也落入郑芝龙之手,通过向各国商船征收费用,很快积累了巨额财富,富可敌国。荷兰人彻底放弃了武力保护下与明朝进行不对等贸易的企图,转而承认郑芝龙建立的海上霸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