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网上流传一种说法,认为隋朝留下的粮食够唐朝吃50年。很多人对这种说法深信不疑。
那么,实际情况如何呢?隋朝末年留下的粮食真的能让唐朝吃50年吗?本文依据相关原始史料对此进行详细分析。
一、该说法的来源
现在网上流传甚广的隋朝的粮食够唐朝吃50年的说法是怎么来的呢?是凭空捏造,还是确有史料来源呢?
应该说,这一说法并非完全凭空捏造,它是有史料来源的,只不过该说法对相关史料进行曲解和误读。
据《贞观政要》辨兴亡第三十四记载,贞观二年(628),唐太宗李世民对黄门侍郎王珪说:
隋开皇十四年大旱,人多饥乏。是时仓库盈溢,竟不许赈给,乃令百姓逐粮。隋文不怜百姓而惜仓库,比至末年,计天下储积,得供五六十年。炀帝恃此富饶,所以奢华无道,遂致灭亡。
《资治通鉴》贞观二年也有类似记载,但相对简略。
乍一看,网上的说法不是说的挺对的吗?“
比至末年,计天下储积,得供五六十年
”,这不就是说隋朝末年的粮食可供吃50年吗?隋朝后面紧接着就是唐朝,因此,这50年不就是唐朝在吃吗?
下面,我就结合相关资料,对这一则原始史料进行详细解读。
二、史料解读
(一)“末年”是指隋文帝末年,而非隋朝末年。
结合上下文可知,“比至末年”,说的是隋文帝末年,而不是隋朝末年,所以下面才会有“
炀帝恃此富饶
”的说法,隋炀帝依恃的正是隋文帝末年的富饶。
因此,这里的“比至末年”,最多只能算到隋文帝去世时的仁寿四年(604)。
隋文帝
这时候正是隋朝比较强盛的时期,隋末大乱还完全没有发生。
(二)“得供五六十年”是一个数学计算,并非真能吃五六十年。
所谓“得供五六十年”,仅仅是一个数学计算而已,,是根据粮食存量、人口数量、人均粮食消耗量等测算的数据,用来说明隋文帝末年留存粮食之多。并不是说这些粮食真的能吃五六十年。
原因很简单,隋唐时期粮食的保存年限最长只有9年。
关于隋唐时期粮食的保存年限,史书是有很明确的记载的,我在这里仅提供3处史料出处:
1、《新唐书》食货志
据《新唐书》食货志记载:
其后洛、相、幽、徐、齐、并、秦、蒲州又置常平仓,
粟藏九年,米藏五年,下湿之地,粟藏五年,米藏三年
,皆著于令。
可见,当时粟能保存9年,米能保存5年;潮湿之地,粟能保存5年,米能保存3年。
整体来看,当时粮食的保存期限是3-9年。
当然,有细心的人可能会说,《新唐书》记载的只是“常平仓”的粮食保存期限。当时,全国除了用于调节粮价的常平仓之外,还有京师的太仓,还有其他用于储备目的的粮仓,例如,隋朝时关中的永丰仓、洛阳附近的回洛仓、洛口仓、河北的黎阳仓等等。
这些粮仓的粮食保存期限是否会有不同呢?我们再来看看《唐六典》的记载
2、《唐六典》
《唐六典》在司农寺·太仓署部分有以下记载:
凡粟支九年,米及杂种三年。
在具体规定上与《新唐书》略有不同,但是,粮食的整体保存期限则是完全一致的,也是3-9年。
但是,有些比较较真的朋友可能还是有疑问,《新唐书》说了常平仓,《唐六典》说了太仓,它们的粮食保存期限确实一样,那么,其他的诸如永丰仓、洛口仓、回洛仓、黎阳仓等用于储备目的的粮仓,会不会保存期限有所不同呢?
针对这部分朋友,我专门准备了一条史料,那就是北宋《天圣令》所附的唐令。
3、北宋《天圣令》所附的唐令
《天圣令》本身是北宋的法令,但是,由于其编修原则是“取唐令为本”,所以,里面附有很多唐令。其中,唐令仓库令中有一条记载:
诸仓窖贮积者,粟支九年;米及杂种支五年。下湿处,粟支五年;米及杂种支三年。
这一条唐令,明确规定了其适用范围是“
诸仓窖贮积者
”,也就是说,所有的仓库,不管是常平仓,还是太仓,还是其他的各仓,均统一适用这条规定。
其规定的粮食保存的具体期限与《新唐书》完全一致。
上述3条史料互相印证,确切的证明了,在隋唐时期,粮食保存期限就是3-9年。
隋唐粮仓
综合以上分析可知,假设以仁寿四年(604)作为隋文帝末年,则隋文帝留下的这些所谓“得供五六十年”的粮食,最晚在隋炀帝大业九年(613)的时候,必须全部替换,否则,剩余的存粮就超出了保存年限,不能再吃了,真要吃这些“僵尸粮”,是会吃出人命的。
至此,所谓隋朝末年留存的粮食可供唐朝吃50年的谣传可以说已经被彻底推翻了。
但是,隋朝末年到底有没有留下粮食?留下了多少粮食呢?
毕竟,隋炀帝时期,虽然建东都,修运河,开通西域,三征高句丽,耗费了大量的钱粮,但是,这一时期,特别是隋炀帝前期,天下尚未大乱的时候,隋朝也是有新增粮食进账的,并非只出不进。那么,到了隋炀帝末年的时候,粮食情况如何呢?
三、隋朝末年粮食情况分析
我认为,隋朝末年留存的粮食确实还有,但是数量并不多。
(一)隋炀帝的大量消耗
隋炀帝从即位开始就搞大手笔,为此消耗了大量的钱粮。与此同时,自大业七年(611)开始,大量百姓不堪忍受残酷压迫,纷纷揭竿而起,造反当流寇去了,真正继续种地纳粮的人越来越少。一方面是大量的支出,另一方面是日渐减少的收入,导致在隋炀帝时期,粮食处于严重的净减少状态。正如大业十二年(616)右候卫大将军赵才所说,“
今百姓疲劳,府藏空竭,盗贼蜂起,禁令不行
”(《资治通鉴》)。
隋炀帝
在粮食整体情况不容乐观的前提下,隋炀帝采取的措施更加雪上加霜,他采取了优先保障国家仓储、不管百姓死活的政策。
我在这里简单举以下几个例子:
1、隋炀帝时期提前征收未来数年的赋税。
据杜佑《通典》记载:
又逆徵数年之赋
,穷侈极奢,举天下之人,十分九为盗贼。
可见,在隋炀帝后期,由于国用不足,隋炀帝已经开始提前征收未来数年的赋税,当时实行“租庸调制”,赋税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缴纳粮食(租)。
2、隋炀帝时期大量挪用社仓的粮食。
社仓(又称“义仓”),其本质是一种民间自助自救的形式。由各地百姓在平时根据贫富情况相应拿出一定数量的粮食,交给官府集中管理,一旦遇有灾年,则从社仓中支出粮食救济,“
为百姓预作储贮,官为举掌,以备凶年
”(《旧唐书》食货志)。
也就是说,社仓里的粮食,本质上是百姓自己的粮食,并不是缴纳给朝廷的粮食,官府在其中只起到管理作用,并没有这些粮食的所有权,是不能挪作他用的。
而在隋炀帝时期,朝廷却因为国用不足而大量挪用社仓的粮食,以至于最后社仓无粮可支,“
及大业中年,国用不足,并贷社仓之物,以充官费,故至末涂,无以支给
”(《旧唐书》食货志)。
以上例子说明两个问题:
第一,当时朝廷手中的存粮不多了。试想,如果当时还有充足的存粮,则隋炀帝又不是傻子,必然优先考虑使用存粮,断然不会冒着惹怒天下百姓的风险贸然提前征税以及挪用社仓。
第二,在粮食整体不足的前提下,隋炀帝采取了优先保障朝廷需要而盘剥百姓的做法。
在隋炀帝的压榨下,百姓因为活不下去纷纷造反,至迟大业十一年(615)时,隋朝的赋税征收体系已陷入崩溃。
据《资治通鉴》记载,大业十二年(616)五月,纳言苏威上奏说:
且往日租赋丁役,今皆何在!岂非其人皆化为盗乎!
苏威这段话,是隋炀帝询问他全国盗贼情况时说的,意思很明确,当时朝廷的租赋已经征不上来了,因为负担租赋的百姓都造反当盗贼去了。
由于当时的租赋一般是秋季征收,因此,大业十二年(616)五月时,苏威并不知道当年的情况,他说的至少是上一年、即大业十一年(615)的情况。
据此看,至迟大业十一年(615)时,隋朝已经无法正常征收租赋了。
综合以上情况看,到隋炀帝末年的时候,民间经济已经完全崩盘了,没有粮食,活不下去,“
是时百姓废业,屯集城堡,无以自给
”(《隋书》食货志)。而朝廷方面,粮食存量虽然早已无法与隋文帝末年相比,但是,由于隋炀帝的盘剥,官府的仓库里面还是有粮食的,“
然所在仓库,犹大充爨,吏皆惧法,莫肯赈救,由是益困
”(《隋书》食货志)。
但是,局势发展远没有就此止步,百姓并不是机器,被逼到活不下去的时候,他们也会奋起反击。于是,全国百姓纷纷揭竿而起,开始了隋末大乱。
在隋末大乱中,原本朝廷手里的那些粮食,也未能幸免,被大量消耗。
(二)隋末大乱时期的消耗
隋末大乱时期,由于百姓普遍没有粮食吃,因此,各割据势力起兵之时,大多会为了收买人心而开仓放粮,这几乎成为了当时的标准操作。这里依据《资治通鉴》简单举几个例子:
薛举:囚郡县官,开仓赈施。
刘武周:于是开仓以赈饥民。
罗艺:乃发库物以赐战士,开仓廪以赈贫乏。
李子和:执郡丞王才,数以不恤百姓,斩之,开仓赈施。
李渊自己也有类似操作,“渊开仓以赈贫民”,“至永丰仓劳军,开仓赈饥民”。
李渊
当然,这方面做到极致的,还得属李密。
李密
以李密攻陷的洛口仓(兴洛仓)为例,李密攻克洛口仓以后,“
开仓恣民所取,老弱襁负,道路相属
”(《资治通鉴》)。
结果出现了什么情况呢?
密开洛口仓散米,无防守典当者,又无文券,取之者随意多少;或离仓之后,力不能致,委弃衢路,
自仓城至郭门,米厚数寸
,为车马所轥践;群盗来就食者并家属近百万口,无瓮盎,织荆筐淘米,
洛水两岸十里之间,望之皆如白沙
。
由于没有管理,大量百姓来领取粮食,拿不动就扔掉,被扔在地上的米厚达数寸,洛水两岸十里之间,看上去就像一片白沙。
瓦岗军开仓放粮
在各路割据势力的共同努力下,官府手里的那点存粮也被迅速消耗。
至唐高祖武德中,各大粮仓也已经几乎没有什么粮食了,我们可以具体来看一下:
1、永丰仓
永丰仓位于关中的华州,主要保障关中地区的粮食供应。
永丰仓
义宁元年(617)李渊晋阳起兵后,隋朝的华阴令李孝常以完整的永丰仓投效李渊。
但即便如此,李渊进入长安后,马上就面临着缺粮的问题,虽然手中握有永丰仓,李渊仍然无法满足关中地区百姓的粮食需求,不得已只好下令让关中百姓到剑南就粮。
根据《全唐文》收录的李渊“定户口令”记载,当时的情况是:
比年寇盗,郡县饥荒,百姓流亡,十不存一。贸易妻子,奔波道路,虽加周给,无救倒悬。
京师仓廪,军国资用,罄以恤民,便阙支拟
。
可见,当时关中地区包括永丰仓在内的仓库的粮食并不多,必须集中于“
军国资用
”,也就是用于打仗等国家大事,已经无法同时救济百姓了。不得已,李渊提出让关中百姓到剑南就食:
外内户口见在京者,宜依本土置龄以下。下官部领,就食剑南诸郡。
可见当时永丰仓的存粮已经不多了。
2、回洛仓
回洛仓位于洛阳以北,主要保障洛阳地区的粮食供应。
回洛仓
武德三年(620)七月李世民率军征讨王世充,当年八月就攻克了回洛城,但是,十余万唐军的粮食供应问题并未因此就得到解决,在此后的作战中,李世民仍然需要通过陕、鼎、函、虢、虞、芮等六州向前线转运粮食,时任陕州总管的党仁弘在此期间还发挥了重要作用,“党仁弘,高祖起义兵,为左武侯将军,简校陕州总管,镇守陕城。
及大军东讨王世充,仁弘转饷不绝
”(《册府元龟》卷498)。
可见,虽然唐军攻克了回洛仓,但无法解决自己的粮食供应问题,由此判断,当时回洛仓也已经处于无粮的状态。
3、洛口仓
洛口仓位于洛阳以东,主要保障河南地区的粮食供应。
洛口仓
看地图可知,洛口仓距离武牢关(虎牢关)很近。武德四年(621)三月,窦建德率军十余万从河北南下增援王世充,当时唐军有人建议放弃武牢关,暂避锋芒。
请注意,由于洛口仓距离武牢关极近,因此,放弃武牢关,意味着同时放弃洛口仓。如果当时洛口仓存有大量粮食,则窦建德完全应该就近使用洛口仓的粮食供应军需,并救济王世充。但是,薛收在分析当时情况时,却提到,放弃武牢关、暂避锋芒的后果是,“若纵之至此,两寇合从,
转河北之粟以馈洛阳
,则战争方始,偃兵无日,混一之期,殊未有涯也”(《资治通鉴》武德四年)。也就是说,即便让窦建德占据了洛口仓,窦建德仍然需要从河北调运粮食,“
转河北之粟
”。
薛收
可见,至迟在武德四年(621)时,洛口仓也已经没有多少粮食了。
4、黎阳仓
黎阳仓位于黄河以北的黎阳(武德年间属黎州),主要保障河北地区的粮食供应。
黎阳仓
上面提到,当时窦建德手中有粮食,那么,这些粮食是不是黎阳仓的存粮呢?不是!
原因很简单。武德五年(622)十一月,李建成率部征讨河北刘黑闼的第二次起兵。当时河北地区的形势是,“
自相州以北州县皆附之
”(《资治通鉴》),看地图可知,黎阳仓所在的黎阳位于相州以南,仍然掌握在唐军手中。如果黎阳仓有大量存粮,则唐军的优先选择必然是就近从黎阳仓调拨粮食保障军需。但是,查《于志宁碑》可知,“
又以刘闼重扰河北,命公为河南道支度军粮使
”,即任命于志宁为河南道支度军粮使。这就说明,黎阳仓当时并不能满足唐军的粮食需求,因此,需要于志宁从河南地区征集粮食。
于志宁
可见,至迟武德五年(622),黎阳仓也已经基本空了,没有什么存粮了。
5、贞观初年整体情况
贞观初年,全国灾害不断,据《资治通鉴》记载:
(贞观)元年,关中饥,米斗直绢一匹;二年,天下蝗;三年,大水。上勤而抚之,
民虽东西就食
,未尝嗟怨。
请注意,当时全国已经实现了统一,因此,朝廷可以从全国范围内征调粮食,同时,唐太宗也不是吝惜仓库的人,“
但使仓库可备凶年,此外何烦储蓄
”(《贞观政要》)。
唐太宗李世民
但是,即便如此,面对在饥荒中出现的百姓卖儿卖女的情况,太宗所能做的,只是从御府(皇帝自己的府库)里出钱赎回孩子,还给其父母,“
关内旱饥,民多卖子以接衣食;己巳,诏出御府金帛为赎之,归其父母
”(《资治通鉴》贞观二年)。
但却拿不出粮食赈灾,只能允许百姓“
东西就食
”,这就充分说明,当时朝廷手中实在是没有什么存粮可以拿出来赈灾了。
综合以上分析可知,隋朝的粮食,在经历了隋炀帝的挥霍、以及隋末大乱之后,至唐朝初年早已经消耗一空了,唐朝是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之上,休养生息,逐渐的恢复发展的。所谓隋朝的存粮可供唐朝吃50年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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