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被问及工资之事,大都选择遮掩。但是唐朝诗人白居易却不以为然,他不仅以工资为题创作出大量精美诗篇,而且把不同时期的薪水俸禄公之于众,不仅在整个诗界难得一见,在历朝历代也是无出其右。
不过,白居易偏爱晒工资应当与他的性格和个人成长经历有些许联系。素来不为世俗所累的白居易属于典型的乐天派,生活之中既不慕于虚声也不驰于空想,总是不悲不喜。正是这种达观雅量的人生法则,让白居易不仅深谙处世之道,而且在仕途路上也走得较为顺风顺水。为官43年来,白居易从一个寂寂无名的九品小吏跃迁为官居二品的刑部尚书,可谓是名利双收、人财两旺,他的工资也随着官位的升迁毫无保留地呈现出来。
边晒边反省
贞元十六年(800年),29岁的白居易进士及第,三年之后授秘书省校书郎。尽管这只是一个九品小官,但每月俸钱足有一万六。这笔收入,对于初入仕途的白居易来说已经相当可观。因为随着两税法的实施,唐代物价接续下降,货币购买力不断增强,“谷贱伤农、帛贱伤工”之实导致劳动产出大幅贬值,“物轻钱重”的问题屡见不鲜。因此,白居易在《常乐里闲居偶题十六韵·时为校书郎》中写道 :“俸钱万六千,月给亦有馀。既无衣食牵,亦少人事拘。”
白居易月俸一万六千钱,即是16两白银。其时,唐朝一匹细绢的售价不超过900文钱。《全唐文》记载:“大历中,绢一匹价近四千,今止八百九百。”韩愈在《论变盐法事宜状》一文中也说:“今绢一匹,值钱八百。”
根据史籍记载,在两税法实施以前,唐代一匹绢的价格为3200钱,唐肃宗时期一匹绢一度高达9900文钱。此后绢价一路走低,降至1600钱,至贞元十九年(803年)又跌一半。如此低迷的物价指数与官员居高不下的薪俸之间形成明显的剪刀差,以至于白居易的月薪可买细绢20匹。
20匹绢有多大面积呢?按照史籍的表述,唐代一匹绢长四丈,宽一尺八寸,依据古今计量尺寸对照标准,换算成现代度量单位即为长13.3米,宽0.6米,折合成面积为7.98平方米。也就是说,白居易一个月的工资可以买到159.6平方米的丝绢。按照成年人制作一件成品套装的用料5平方米计算,可折合套装32件,倘若一件套装价值500元,即1.6万元人民币,如此高的工资对于白居易来说根本就花不完。
受社会环境影响,除绢布以外,唐贞元之后的农产品价格也比较低廉。宪宗元和元年至元和十五年(806年—820年),粮价的最高纪录出现在元和三年(808年),米每斗200文,最低纪录为元和六年(811年),米每斗2文。而元和三年(808年),37岁的白居易升任左拾遗,年收入高达30万钱,月俸2.5万钱。
高工资背景下,白居易喜不自禁又颇感愧疚,他自觉付出之少而收获之多却未能回馈社稷,于是在《醉后走笔酬刘五主簿长句之赠兼简张大贾二十四先辈昆季》中,他用“惆怅知贤不能荐,徒为出入蓬莱殿。月惭谏纸二百张,岁愧俸钱三十万”来表达内心的矛盾和感怀。
面对富足优渥的生活条件,反观米贱价如土带给农民的打击,白居易因此发出“游惰者逸而利,农桑者劳而伤”的感慨,并呼吁国家调整货币政策,提高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价格,以期维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元和五年(810年),39岁的白居易调任京兆府户曹参军,月俸四五万钱,廪禄二百石。其时“直日高,粟帛日卑,粟一斗价不出二十”。一斗米只卖20文,而白居易的月薪可等价置换米粮2000斗,加之官方分发的200石米(1石为10斗),总计3.2万斤。随着职务与俸禄的联动升级,前来道贺讨好白居易的官员士子更是络绎不绝。他也因此颇感自豪地在《初除户曹喜而言志》说:“俸钱四五万,月可奉晨昏。廪禄二百石,岁可盈仓囷。喧喧车马来,贺客满我门。”
高薪职又闲
元和十年(815年),宰相武元衡遇刺身亡。作为武元衡的至交,白居易听闻此事后极为震惊,当即上表朝廷主张严查凶手,但却被认为是越俎代庖多管闲事,进而遭到他人诽谤。又因为母亲陈氏在赏花时发生意外而坠井离世,白居易却写《赏花》和《新井》诗作,被他人指责成有伤风化,朝廷便以“莫须有”的罪名将他贬为江州司马,流放至江西。
名义上,白居易从京官沦落为地方官,但是薪俸几无变化,而且官位未降反升,并由原来的从七品跃迁至从五品。一如白居易在写给知己元稹的信中所言:“今虽谪佐远郡,而官品至第五,月俸四五万,寒有衣,饥有食,给身之外,施及家人。亦可谓不负白氏子矣。”
从诗中看得出来,处江湖之远的白居易对这份薪水是心满意足的。或许是名声在外,屈居江州三年之后,白居易调任忠州刺史,时隔两年再度被召回首都长安,担任尚书司门员外郎。这虽然是一个从六品官职,但贵为京官,白居易的工资并未受此影响。元和十五年(820年)冬,白居易擢升为主客郎中,不久又加封朝散大夫,正式穿戴五品绯色朝服。此后,白居易先后任职杭州刺史、秘书监等职。
在杭州刺史任上,正值天命之年的白居易过着“三年请禄俸,颇有余衣食”的日子,同时享受着“十万户州尤觉贵,二千石禄敢言贫”的高薪,可谓是春风得意。正因为财政钦定的俸禄高居不下,其间,白居易利用手中积攒的余钱在长安城新昌坊购得一套新宅,尽管面积不大,却清雅悠静,自在无比。
大和二年(828年),56岁的白居易升职刑部侍郎,同时加封爵位晋阳县男,官居正三品,月薪八九万钱。他因此又以炫耀的口吻写诗说:“秋官月俸八九万,岂徒遣尔身温足。勤操丹笔念黄沙,莫使饥寒囚滞狱。”吃喝不愁,衣食无忧,每月按时领取高额俸禄,这样的待遇放置于今,哪怕是高级公务员也不过如此。而且828年前后,唐代的粮价依旧处于低迷状态,为此白居易慨叹“米价贱如土,酒味浓于饧”,此种情况下,他的月俸能够买到的米面也就不止三万斤了。同样因为岁晏有余粮,白居易又在东都洛阳购进一套占地十亩之多的豪宅,兼有五亩之大的园子。园内有堂有庭,有桥有船,有书有酒,有歌有弦,亭台楼榭,更是遍布四周。
大和九年(835年)秋天,64岁的白居易被诏授为同州刺史。但是由于年事已高,白居易深感心衰力竭未去赴任,转而又改授太子少傅,成为皇帝身边的近臣。这是一个正二品的官职,不但钱多事少而且离家很近,白居易的权势和食禄也就此登上人生巅峰。身为二品大员的白居易百感交集之余再次赋诗写道:“月俸百千官二品,朝廷雇我作闲人。”月俸百千即十万钱,其时,旱灾肆虐,蝗虫遍野,粟价陡增,斗米售价85文。但是对于高级知识分子白居易而言,多年来的积蓄足以应付吃穿用度,米价的高低完全不会影响到他。正如他在《春日闲居三首(其一)》中说的那样:“问我乐如何,闲官少忧累。又问俸厚薄,百千随月至。”
可以说,在43年的宦海生涯里,悠然自得的白居易过着“安得不歌咏,默默受天赐”的恬淡生活,他时时公布自己财产状况的行为,也说明了他的坦荡。南宋时,洪迈写有《白公说俸禄》一文,他便提到:“白乐天仕宦,从壮至老,凡俸禄多寡之数,悉载于诗,虽波及它人亦然。其立身廉清,家无余积,可以概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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