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是发生在北宋的第六位皇帝宋神宗时期的一次规模巨大的社会变革运动。
发生这个社会变革运动的原因,当然是由于当时的社会出现了很多的问题,比如贫富差距的拉大,朝廷财政的亏空,政府机构的腐败,军队纪律的涣散,等等。
那么,“王安石变法”的目的,当然就是要解决这些问题,以挽救当时的社会危机。
因为,这些问题的根源,其实都是出自那些大商人、大地主、和官僚贵族阶层的过于强势,出自这些强势者对于权力的垄断、对于弱势的小商户和农民们的欺压和盘剥。
所以,王安石的变法,也就主要是针对那些强势的大商人、大地主、和官僚贵族阶层,针对他们对于权力的垄断,针对他们对于弱势的小商户和农民们的欺压和盘剥,而采取一些抑制措施,同时,对那些小商户和农民们则给予必要的扶助。
那么,他的这个变法,当然就要遭到那些强势的大商人、大地主和官僚贵族阶层的反对。
关键是,他的这个改革政策,需要那些官僚们去执行,所以,那些执行他的改革政策的官僚们,就不会仅仅是口头上反对,他们当然还会利用他们的这个政策执行者的身份地位,从行动上去进行反对。
比如,王安石的《青苗法》,将利率规定为百分之二十;那些执行政策的官僚们,就自行将利率提高到百分之三十。
王安石的《免役法》的目的,是用交钱代替差役,以避免政府所派的劳役,跟农民们务农的时间相冲突;而执行政策的官僚们,就不管这个劳役的时间跟农民们务农的时间冲不冲突,他们就是要借此拼命地收钱。
王安石的《市易法》的目的,是要抑制私商的垄断经营,稳定物价;而执行政策的官僚们,就用比私商的垄断更加强霸的官方垄断,去坑害那些小商小贩。
这样一来,无论你的政策之初始动机有多好,他们那些官僚们,都可以使他们的执行结果,与你这个政策的初衷背道而驰。
我们以《市易法》为例。熙宁五年(西元1072年),宋神宗颁布实施《市易法》,于汴京设都市易司,边境和重要城市设市易司或市易务,一共是21个。
这个市易司的工作,就是要平价收购市场上的滞销货物,待市场短缺时,再卖出去。同时,对资金不足的商贾,允许他们贷款或者赊货,按规定收取息金。
这个措施的本意,就是为了平抑物价、抑制大商人对于小商小贩的重利盘剥,官方只要不亏本,就可以了。
但是,一些官僚的实际作法,就变成了官方对于市场货源和价格的垄断,甚至连市场里的批发与零售,也都被这些官僚所操纵。
这就使得本来是以“平抑物价”为宗旨的一个政府机构,实际上却变成了一个“低价抑买、抬价出售”的官方买办企业。
它并不是打击了那些进行“兼并”和“垄断”的大商人,而是恶意地取代了那些大商人,比那些大商人更加残酷地损害了广大中小商户的利益。
从市易司开张,到元丰八年(西元1085年)宋神宗去世, 13年的时间,据统计,商人们所欠的他们市易司的钱,仅利息就有921万贯。
在免除了商人们所欠的息钱和罚款之后,开封市还有27155个商户,共欠市易司的本钱237万贯,其中,只欠200贯以下的小户人家,就有25353户。
这哪里是在保护小商小贩,它实际上就是吃死了小商小贩呀。
而这样的与民争利、吃死小商小贩的行为,是“王安石变法”的初衷吗?
显然不是,它就是那些官僚们,在故意破坏王安石的变法。
在这样的蓄意破坏之下,“王安石变法”,自然就很难坚持下去。
在宋神宗去世之后,年仅10岁的宋哲宗即位,由高太后垂帘听政。
高太后就立即起用“王安石变法”的反对者司马光为相,从而全部废除了王安石的新法。
那么,我们来看看,这个司马光废除王安石的新法,都歇斯底里到了什么程度呢?
有两个典型的例子。
第一个,就是“阿云杀夫案”。
这个“阿云杀夫案”,就是有一个叫阿云的女子,父母双亡,在服丧期间,被她的叔叔卖给了一个姓韦的男子。
她嫌这个姓韦的男子长得太丑,就想把人家给杀了,自己另行再嫁。
可是,她又没有把人家给杀死,只是砍断了人家的一个手指头。
起初,人们并不知道这事是她干的,但是,都怀疑是她干的。
于是,官府就抓她去审问。
她一见到官,很快就招了。
对于这个案件,不同的官员,判案的分歧很大,以至于闹到了皇帝宋神宗那里。
宋神宗就问王安石和司马光,该怎么处理。
而王安石跟司马光是死对头,王安石说不杀,那司马光就一定要杀。
但是,宋神宗是支持王安石的。
所以,这个阿云,当时就没有被判死罪,而是被判服劳役,不久,又遇到特赦,就被释放回家了。
16年之后,司马光掌权了,他就立刻宣布,重审16年前的那桩“阿云杀夫案”,最终以“谋杀亲夫”罪,将已经另嫁生子的阿云,斩首示众。
第二个例子,就是司马光把王安石夺回的西夏的土地,又退还给了西夏。
这个西夏,本来是唐朝的旧属,在五代十国的时候独立出去的。
你独立就独立呗,大家安分守己,自己过自己的,不好吗?
但是,这个西夏她不,她要挑战宋朝。
她效仿她的宗主国辽国,不断地攻打宋朝,占领宋朝的土地,索要宋朝的钱财。
在“王安石变法”之前,他们是占了很大的平宜的。
但是,“王安石变法”,有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强军。
所以,在“王安石变法”的过程中,北宋又和西夏打了几次仗,夺取了西夏的一些土地。
而在司马光掌权之后,他就要把王安石所夺取的那些原为西夏的土地,都归还给西夏。
但是,他的这个决定,连他的那些同党们,也觉得不妥。
因为,这不光是那些土地本身的问题,它还关系到宋、夏双方再次交战时,必须依托有利的地势,来进行攻防布局的问题。
所以,他们最后决定,把偏远的米脂、浮图、葭jiā芦、安疆四寨,还给西夏,但战略要地兰州,就还是不还了。
我们从这两件事情上看,这个司马光反对“王安石变法”,是多么地歇斯底里,是多么地极端。
当然,既然他们有这么地歇斯底里,这么地极端,那他们就肯定不光是会推翻王安石的变法,他们就肯定还是会迁怒于人,还是会打击那些拥护王安石、支持变法的人,和那些忠实地执行新法,没有在执行新法的过程中伺机进行破坏的各级官僚,以满足他们的“快意恩仇”。
这就形成了所谓的“新旧党争”。
当然,这个“新旧党争”,并不是我上你下,一个回合,就完事了。
它没有那么简单。
它是从司马光上台之后,又经历了几次的反复,一直延续到“靖康之耻”、北宋灭亡,才算最终结束的。
首先,在司马光执政之后,他的同党文彦博、吕公著等人也相继上台。
他们任用刘挚、王岩叟等人为谏官,竭力地诋毁和攻击那些变法派。
像吕惠卿、章惇dūn、蔡确、吕嘉问等人,作为变法派的核心人物,就是有的被贬,有的被判刑,有的被逐出政府机关,不一而足。
吕大防、梁涛、刘安世等人,还把支持变法的八九十名官僚,划入王安石、吕惠卿、蔡确等人的名下,认为他们结成了死党。
在王安石和司马光相继病逝之后,守旧派继续掌握大权。
这时,朝廷里不仅分裂成新、旧两党,还在得势的旧党里面,又分出了三派。
司马光、刘挚、梁焘、王岩叟、刘安世,就属于朔学派;程颢hào、程颐、朱光庭、贾易,就属于洛学派;苏轼、苏辙、吕陶、上官均,就属于蜀学派。
这三派虽然都是属于守旧派,但是,他们之间,也还是狗咬狗,一嘴毛。
到高太后病逝、宋哲宗亲政之后,这个宋哲宗,又仰慕他的父亲宋神宗,就又取用新党核心人物章惇dūn,恢复了宋神宗的新法。
宋哲宗
而章惇dūn在当政期间,又对那些旧党进行了大肆的报复,不仅剥夺了对司马光、吕公著等人的赠谥,还放逐了绝大部分的旧党党人,把他们都贬到岭南等蛮荒地区。
他甚至还想追废高太后,不过,被宋哲宗给阻止了。
到了宋徽宗时期,章惇dūn就又被贬逐出朝了。
宋微宗改用韩忠彦、曾布为相,试图化解“新旧党争”。
但是,党争,此时已是无可化解。
宋徽宗就又启用蔡京,重新对旧党进行打击。
所以,为什么会发生“靖康之耻”呢?
“靖康之耻”的直接原因,就是旧党要报复宋微宗,借金人之手,去折磨和侮辱宋微宗。
那么,为什么宋微宗的儿子宋钦宗,也被金人给掳lu走了呢?
让金人掳lu走宋钦宗,就是警告后来的皇帝们,你们都是我们推出的傀儡,你们的命运,掌握在我们的手里,好好听话,你们就能当一个安稳幸福的傀儡皇帝,不听话,就把你们送到北方去,让北方人整治你们。
那么,我们现在有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应该怎么来看待这个“王安石变法”的失败,和导致 “靖康之耻” 最后到来的这个“新旧党争”呢?
历史上的社会变革不可谓不多,即使是像“王安石变法”一样,由皇帝支持、宰相主持的这样的社会变革,也不在少数。
著名的如“商鞅变法”,就也是由秦孝公支持、商鞅作为丞相而主持的一次社会变革。
虽然,商鞅因为秦孝公的去世,而被守旧派反扑,最后给五马分尸了,但是,他的变法,却是成功了的。
秦国,并没有因为他的死亡,而废除他的变法。
但是呢,这个王安石啊,虽然他的个人际遇,是比商鞅要好得多,可是他的变法,却是在他还活着的时候,就被他的对手司马光,给彻底地推翻了。
这就等于是从政治上,判了他的死刑啊。
那么,这里的问题,到底是出在哪里呢?
为什么 “商鞅变法”能够成功,而“王安石变法”却失败了呢?
首先,我们要想到,王安石,是站在当时的小商人和小地主、包括农民们一边,去反对当时的大商人和大地主们的“兼并与盘剥”的;而商鞅,则是站在当时的地主、农民、和奴隶们一边,去反对当时的奴隶主贵族们的压迫和剥削的。
那么,王安石所维护的小商人和小地主、包括农民们,跟商鞅所维护的地主、农民、和奴隶们,虽然都是属于弱势者,他们之间又有什么不同呢?王安石所反对的大商人、大地主们,跟商鞅所反对的奴隶主贵族们,虽然他们都是属于强势者,他们之间又有什么不同呢?
我们要知道,王安石所维护的小商人和小地主、包括农民们,他们使用的生产工具,和那些大商人、大地主们所使用的生产工具,是没有区别的。
而商鞅所维护的地主、农民、和奴隶们,他们使用的生产工具,却和那些奴隶主贵族们压迫他们的奴隶所使用的生产工具,却具有很大的区别。
商鞅所维护的地主、农民、和奴隶们,他们使用的是当时比较先进的铁器工具,而奴隶主贵族们压迫奴隶所使用的,是当时相对落后的石器生产工具。
这个生产工具不同,他们的生产效率当然就大不一样。
地主、农民们的生产效率,比奴隶主贵族们压迫奴隶生产的生产效率,要高出很多。
但是,奴隶主贵族们,因为他们与奴隶们的关系,不是地主和农民之间的那种租赁关系,而是一种纯粹的压迫与剥削关系,所以,他们并不敢让他们所压迫的奴隶,去使用那种被地主农民们所使用的先进、但是价格却很昂贵的铁器工具。
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发现,王安石所维护的小商人和小地主、包括农民们,他们在生产上,相对那些大商人、大地主们,没有优势;而商鞅所维护的地主、农民、和奴隶们,他们在生产上,却相对那些奴隶主贵族具有很大的优势。
这就是“商鞅变法”能够成功,而“王安石变法”不能成功的根本原因。
“商鞅变法”,是借助了生产力的发展这个历史趋势,他是顺应历史的发展潮流,而改变了当时的生产关系。
而 “王安石变法”,他有没有借助生产力的发展这个历史趋势呢?他有没有顺应历史的发展潮流,而改变当时的生产关系呢?
没有。
另外,我们还可以发现一个问题,就是“商鞅变法”的当时,并不是秦国一家在实行变法,当时的其他六国,也都是在探索变法的路子的。
但是,为什么就只有“商鞅变法”成功了,其他六国的变法,都失败了呢?
这就是由于,秦国相对是一个后发国家,她这个国家在整体上比较穷,所以,她的奴隶主贵族,就相对比较少,而地主农民就比较多。
这就导致她这个国家的反对变法的力量,是相对其她国家比较少的;而她的拥护变法的力量,又是相对其她国家比较多的。
所以,秦国的变法就相对容易一些,其她国家的变法就相对艰难一些。
那么,我们再看王安石的变法。
如果王安石的变法是发生在宋真宗的那个时代,那他的效果会怎么样呢?
宋真宗时代,是北宋的经济开始起步,然后进入大发展的时代。
那个时候的穷人和富人,差距就不是很大。
特别是那时候的大商人、大地主,应该是没有几家。
所以,如果那个时候就进行变法,相信就不会有多大的阻力了,成功的几率,也就相对大得多。
宋真宗
但是,那个时候,也没有宋神宗这时候的这么多的问题呀。
你没有问题,你变个什么法呀?
是不是?
谁能够想到,后来会发生这么多的问题呢?
当然,除了没有顺应历史的潮流,改变生产关系,和没有未卜先知,导致选择变法的时机不对之外,王安石和商鞅两个人的个性,也是不相同的。
商鞅有“立木为信”,王安石有没有“立木为信”呢?
商鞅的“立木为信”,让他的威信树立起来了,他的政策,就能够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
他甚至自己最后,还是死于自己所制定的政策呢。
那么,王安石所制定的政策,有没有得到那么忠实的贯彻执行呢?
没有。
这就是因为他没有“立木为信”,威信不够高啊。
当然,最后还有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王安石本人的境界不高。
他并没有看到他那个时候的社会矛盾的根本所在。
所以,他的变法,实际上就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没有把握住根本上的问题,当然也就解决不了根本上的问题,从而也解决不了所有的问题。
那么,王安石那个时候所面临的最根本的问题是什么呢?
就是工商业生产和农业生产之间的矛盾。
按照《宋朝的经济和科技成就》的记载,熙宁10年,就是西元1077年,北宋的财赋总收入,共有7070万贯,其中,农业的两税2162万贯,占30%,工商税4911万贯,占70%。
农业生产当然重要。
但是,工商业生产是怎么来的呢?
工商业生产也是从农业生产发展而来呀。
就等于是农业生产为母亲,工商业生产为儿子。
而现在的儿子已经超越了母亲,你还是把儿子当成小孩,还是不给予重视吗?
你还是不改变儿子在这个家庭中的地位吗?
工商业生产的赋税,占了70%;农业生产的赋税,只占30%。
那么,你现在不应该把工商业生产,放在重点、优先发展的地位吗?
你不应该“以农业为基础,以工商业为主导”吗?
所以,“王安石变法”,如果能够立足于“以农业为基础,以工商业为主导”的这个基本方针来进行变法,那他何愁社会不发展,他又何愁什么问题还不能解决。
任何问题,都要在发展中去解决,它就好解决。
社会不发展,你就什么问题都不能解决,反而是矛盾越聚越多。
所以,“王安石变法”,就主要有这四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他没有抓住当时的农业生产与工商业生产之间的关系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的这个基本矛盾。
在大方向上搞错了,那么,他就不能够提纲挈领,统筹兼顾,而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第二,他没有选择在宋真宗时代,富人和权贵阶层的势力还不够强大的时候,就开始变法。到宋神宗时代,就已经太晚了,反对派的力量就已经太强大了。
第三,他没有司马光的那种狠劲,更没有商鞅那种“立木为信”的气魄。
司马光能够将王安石从西夏夺回的土地,都送还给西夏,这么地决绝。
如果王安石也能够有司马光这么地决绝,他又何愁不成事呢?
第四,他没有走群众路线,没有亲自到第一线,去请教那些小商人、小地主,和农民、雇工们,没有和他要保护的那些对象们商量,到底应该怎么办。
这就等于没有发动群众,也就是他自己难以获得支持的力量。
说完了“王安石变法”的问题,我们再来说说这个“新旧党争”的问题。
这个“新旧党争”,其实不是在宋朝才有的。
早在唐朝就有一个“牛李党争”,性质和这个“新旧党争”是一样的。
我们看看“牛李党争”中,李党成员刘禹锡的两首诗。
第一首是《玄都观桃花》,诗词就四句:“紫陌红尘拂面来,无人不道看花回。玄都观里桃千树,尽是刘郎去后栽。”
这是刘禹锡在“牛李党争”中,第一次被贬外放,回到京城时所写的一首诗。
意思是说,我走了之后,这京城的变化好大呀,可是,我又回来了。
这里面的讽刺意味,当然就是满满的。
也正是因为他的这首充满讽刺意味的诗,他就很快又被贬放去了外地。
然后,过了十四年,他才再次回到京城。
而这时,当初把他贬放出去的那个对手,已经死了。
于是,他就又写了一首《再游玄都观》,也是四句:“百亩庭中半是苔,桃花净尽菜花开。
种桃道士归何处,前度刘郎今又来。”
诗是写得很俏皮,但是,除了一点情绪、意气之外,有营养吗?
这就是这些“党人”的高度。
他们除了意气用事之外,真正的政治水平又有多少呢?
说起来他们似乎都是忧国忧民,但是他们真正地做事又做了多少,做得怎么样?
所以,我们观察他们的这个“党人之争”,与之前的汉朝那种外戚与宦官之争,他们有一个很大的不同,是什么?
就是外戚与宦官们,他们都是来实的,都是为了权力,都是为了利益,其它的就不废话。
而这些“党人之争”,他们除了权力和利益之外,他们还多了一股骚味,还特别地有他妈的很多的感情投入。
这是为什么呢?
这就是因为,这些“党人”,都是读书人。
在唐朝之前,是没有这些“党人”的。
因为,唐朝之前,没有科举。
唐朝之前的官员,都是依靠家族背景当官,而不是依靠读书考试而当官的。
唐朝之后的官员,就没有多少家族背景,他们大多数是依靠科举考试而当官的。
那么,这就造成这些官僚与之前的官僚有什么不同呢?
第一个,在经济上,他们由股东属性,变为雇佣属性。
以前的官员,是代表家族的利益而当官的,他们是这个政权的老板,是这个政权的股东。
而这时候的官员,是凭自己的知识水平而当官的,他们与这个政权的关系,是雇佣关系。
第二个,在感情上,他们由追求实在的权利,变为追求虚无的精神。
以前的官员,当官就是为了给自己的家族争取利益,他们没有更多的考虑。
而这时候的官员,除了养家糊口之外,他这满腹的经纶,用来干什么呢?
那就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这一肚子的才华,就要变化成他应有的价值。
所以,相对以前的官员,这些科举考试上来的官员,就更多地不是精神病,就是神经病。
那么,从分析他们的精神病的这个角度出发,我们再来看他们的“党人之争”,是怎么产生的呢?
这里,有一个很网红的热词,叫“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我们通过分析这个热词,应该就能够找到这个“党人之争”所产生的原因。
“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这个词的核心是“利己主义”。
但是,它的“利己主义”和其它的“利己主义”又不同。
它是“精致”的“利己主义”。
那么,“精致”的“利己主义”是一种什么样的“利己主义”呢?
它不同于“感性”的“利己主义”,也不同于“理性”的“利己主义”。
它表现得比较“精致”。
那么,我们来看看,“感性”、“理性”、“精致”,这几种状态有什么不同?
“感性”,就是情绪、口头、理念上是“利己主义”,但她其实不是真的“利己主义”。
当她们一群“利己主义”者和其他的“非利己主义者”作斗争时,“感性”的“利己主义”者,会为了大家的共同理想而豁出去了。
这时,她其实就不是“利己主义”者,而是集体主义者。
只不过,她因为头脑中灌入了那种“利己主义”的理念,她是在为她的那种“利己主义”的理念而奋斗而已。
相对的,“理性”的利己主义者,就不会为了大家的共同理念而豁出去。
她会看情况,时刻以个人的利益为中心,不时地转换自己的态度。
这就是“理性”的“利己主义”者。
而“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她不会表现出自己的“利己主义”的理念,不会公开宣称自己是“利己主义”者。
她会把自己伪装成集体主义者,只是,在集体主义会损害她的个人利益时,她才会巧妙地跳帮,成为一个行动上的“利己主义”者。
然后,时过境迁,她又会重新伪装成“集体主义”者。
这样的人,才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从对这个“利己主义”者的各种表现,我们可以看到,一种观念,她可以分成很多种类型。
各种类型的观念,会因为不同的环境而产生。
而她们在产生之后,就会在人们的头脑中形成惯性。
正是这个观念上的惯性,就导致不同观念的人,因为各自的观念的惯性,斗得你死我活,却并不关心各自的观念,到底是对还是错。
一切都跟着惯性走。
这就是读书人的通病。
所谓的“党人之争”,其实,就是各种观念的惯性之争,那里面并不涉及对与错,是与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