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安徽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纪委、阜阳市纪委监委对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机构业务部原总经理吴叶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叶宏身为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服务对象的旅游安排和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经商办企业,借用服务对象钱款,为亲友谋取利益;违反银行相关信贷管理政策;不知敬畏,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不守底线,将应由个人承担的开支费用在单位报销。
吴叶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党委、阜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由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给予吴叶宏开除党籍、行规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阜阳市监察委员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