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的环境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周天子分封天下八百个诸侯国,而各诸侯国内实施的选官制度为“世袭制度”。
春秋战国周礼崩坏,诸侯王为了称霸天下“世袭制度”已经满足不了对人才的选拔需求,此时一种被称之为“幕僚制”的选官方式存在了短暂的时间。
及至始皇帝消灭六国统一天下,采纳李斯的建议于朝廷中枢实施“三公九卿制度”,严格来说我国的官僚体制制度在这一时期才算是正式形成,“公天下”变成了“家天下”。
每一次制度的变迁都意味着利益格局的调整和权力结构的变化,新制度的产生又与所在的时代有着很大的关系,秦朝之后“荐举”与“考试”制度逐渐崛起。
“荐举”最辉煌的时期是汉朝,而“考试”开始并发展的时代为唐朝,两种制度下选拔出来的人才才可参加朝廷所建立的组织与机构,而汉唐盛世是我国历史上最知名的朝代,它的官僚体制制度有着很大的影响力。
一、汉唐时期官员选拔制度
我国历史上对人才的开始选拔历史悠久,但对于大量人才的选择始于秦朝,但真正将“贤”与“众”并行的时代这要追溯到汉唐时期,这里的“贤”属质、“众”属量。
1.汉朝时期的推荐制度
众所周知汉承秦制,西汉初期虽然实行的是郡县与诸侯国并行的制度,但这两种制度有着明显的区域性划分,距离长安远的地方实行的是诸侯制,而距离长安相对较近的地方为郡县制度。
推荐制度又被称之为“乡举里选”制度,它是依托郡县制度、地方行政长官的基础上实行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便形成了一种“定期选举”,这样一种制度更名为“举孝廉”。
早在汉高祖刘邦时期,当时的法律就有一定的规定“以法律为基础进行推荐”,若是有人才地方长官不推荐会受到相应的惩罚,比如免去其官职。
举孝廉制度虽然产生于汉高祖刘邦时期,汉文帝、汉景帝时期得到一定的发展,但真正发展至成熟阶段则是在汉武帝刘彻执政期间,不仅有了既定的制度架构,而且时间、周期也逐渐趋于定型。
根据历史的记载,汉武帝期间每一个郡县每年都要推荐一定数量的孝子和廉吏,多年以后中央、地方上许多的官吏来源渠道皆是举孝廉,数量甚至达到了一半以上。
汉武帝中后期为官之人基本上都是民间的读书人,后来举孝廉还形成了一种独特的现象:“按照户口多少进行一定的比例划分”,与现代的高考录取比率有异曲同工之妙。
当然,在这里我们先要区分一个概念性问题,举孝廉仅仅是代表举子有一定的做官资格,后期考试合格也仅仅代表着考生为官资格达到了既定标准,想要进入朝堂为官还需要他人的推荐。
总的来说,举孝廉及其后来的考试并非竞争性考试而是资格水平考试,官员的推荐依然是举孝廉真正的机会所在,官员任免的真正权力依然是朝廷选拔。
2.唐代的科举考试制度
上述提到举孝廉的基础是“选拔”,魏晋南北朝时期我国实行的是“九品中正制度”,而这一种制度的本质就是举孝廉的另一种体现,更加倾向于门阀氏族的统治。
九品中正制下各个地方的孝廉不再由地方官吏进行推荐,而是由朝廷设立的“中正官”来考核、察举,以至于造成了后期“上品无寒门,下品无氏族”的现象。
九品中正制的选拔首先看的就是被选拔人员的家世背景,家庭背景显贵者才能够符合“品”的标准,其次才是看他的德行是否符合为官的资格。
简单来说,一个人如果出身低微即使才能很好也往往会排斥,一个人如果出身贵族即使德行有一些欠缺也会被任用,九品中正制度下不知道多少魏晋才子被埋没。
九品中正制度使得贵族统治者不看人员的才华德行,而喜欢看他们家族的档案资料,社会关系、人员势力决定了才子上升的渠道,也成为了我国历史上的一颗毒瘤。
隋文帝杨坚时期考试逐渐成为了选拔的唯一标准,也就是说察举制下虽然有考试但却只起到辅助作用,隋文帝时期的考试制度才是真正的衡量标准。
隋炀帝杨广登基之后将这样一种试策取士的方法称之为“科举”并建进士科,科举制度的出现打破了六朝以来的门阀制度,也为唐朝时期人才的选拔埋下了伏笔。
唐朝年间科举制又可称之为“怀牒自列”,民间的读书人可以自由报考科举,既没有年龄方面的限制也没有身份背景的要求,只需要自身的资格过关、信息完善就可以参加科举考试。
地方政府对学子的资料进行审核之后,由地方上传到朝廷中央进行审核,随后礼部尚书举行相关的考试,一旦符合了考试的标准即为“进士及第”,等于是直接拥有了做官的资格。
二、汉唐时期人才选拔的评价
何为公平?从大环境上来说公平是一个比较笼统的概念,古代人才选拔上出身于不同家庭背景的人所处的竞争局面并不是完全的平等,但只要做到起点和过程的平等才能最大化地保障公平、公正。
1.举孝廉公正与否
汉朝时期的举孝廉主要是根据读书人的水平、德行操守这两个方面进行评定的,单从评判标准来看相对客观、公正,但真正实施起来却非常的难。
比如,汉武帝时期曾在朝廷中枢设立了太学制度,太学中的学子皆可称之为天子门生,此学院出来的学子未来的前途不可限量,然而太学对学子的背景要求极高。
豪门子弟作为汉朝权贵阶级之一,他们进入太学轻而易举但平民百姓很难跨入太学的门槛,由此可见太学制度是建立在家庭背景的基础上,与先秦时期的世袭制没有太大的区别。
汉朝举孝廉是建立在考试基础上,但在古代社会中读书的机会本不易得,贫寒学子更是艰苦无比,汉朝曾有这样一句话“黄金满籝,不如遗子一经”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虽然汉朝的举孝廉制度存在一定的弊端和局限性,但它却是当时社会中相对较公平的一种选拔制度,“士子阶级”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阶级的垄断性,推进了社会公平的发展与演变。
郡县官员在选拔官吏时,一般是根据民间的舆论情况,而不是受制于贵族的胁迫与舞弊,为底层的才子进入上层政治社会提供了一耳光合理、公平的机会。
2.科举制度的公平性
唐朝时期科举制度的发展结束了我国几千年来的“人为选举”,科举考试下人为主观的干预相对减少,考试成绩占据人才衡量的大部分因素。
贞观年间,科举制下唐太宗于民间得到了许多有才之士,缔造了古今闻名的贞观之治。科举制度的另一个跨越性的发展则是在武则天时期,当时为了避免贵族官员干预科举进程,女皇设立了“糊名”制度。
在这样的情况下考生的姓名、籍贯和家庭背景皆被封盖,最大限度地避免可科举舞弊的发生,公平、公正的氛围下报考的学子越来越多,寒门子弟走上朝堂的就会也不断增大。
唐朝的科举不仅相比于前朝有极大的优越性,相比于后来的许多朝代也存在优越性,宋、明和清朝时期的科举考试逐渐沦为了一种皇帝统治天下的工具。
当时,人才的选拔几乎不再以实际的治国理论为标准,而倾向于对四书五经的背诵、运送,明清时期固化、僵化的八股文引领了近500年的潮流,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政治与文化的发展。
当然,科举考试制度在后期虽然走向了歧途,但是在大环境下它依然是底层学子走向上流社会最公平的一个渠道,因为它有着诸多客观存在的衡量、评判标准。
三、总结
汉朝时期实施的“举孝廉制度”是由封建君王开辟的一条自上而下的道路,唐朝时期推行的“科举制度”则是一种自下而上的选拔方式,但从渠道上来说就是一种社会的进步,它打破了古代贵族阶级对官场的垄断。
举孝廉制度相对于科举制度来说,虽然欠缺一些公平性、客观性,但结合当时的社会背景来看,它不因家庭出身、财产状况进行区别性对待,给了许多人机会平等、程序平等的权力,相比于九品中正制、世袭制依然有着极大的优点。
社会的发展总是朝着“高效率”方向发展的,社会财富不断增加是一个不可阻挡的大趋势,新制度的诞生与发展皆建立在这一概念的基础上。
由此观之,举孝廉制度、科举制度与当时背景下高效率的需求更大限度地契合,才有了它生存与发展的土壤,公平与效率达到了一定程度的统一才能够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对于举孝廉制度和科举制度,你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呢?
参考文献:《通典》、《汉书》、《唐书》、《大业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