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仁杰曾经出任过的官职并非是自始至终只有一个,而是随着时间还有机遇多有变换。这些年影视剧的影响下,主要塑造了狄仁杰作为“神探”的形象,而历史上的狄仁杰则被“分割”成了两半,唐高宗时他是办事认真的能臣,武则天时是中枢决策的宰相。
狄仁杰,字怀英,唐贞观四年(630年)生于并州(今太原)的一个官宦之家。祖父狄孝绪,任贞观朝尚书左丞,父亲狄知逊,任夔州长史。显庆元年(656年),26岁的狄仁杰通过明经科考试及第,出任汴州的判官。可能因为狄仁杰在地方工作出色而勤恳,特别判案方面才能十分突出,在地方上积累了将近20年的断案经验后,上元二年(675年),他被调到中央,当上了大理丞。这个官职品级不高,只是从六品,但地位重要,负责京师案件的审判断罪,同时也复核全国各地的判案。
不久,高宗就提拔他当了“侍御史”。侍御史是御史台官员,属于监察系统。此官的品级虽不高,和大理丞一样也是从六品,但属于“清望官”。实则把狄仁杰放入到“重点培养考察对象”中。侍御史,也是负责审讯案件的,只不过对象不是普通人,而是百官。可以说,御史就是官员中的“宪兵”,御史的别称就叫“宪衔”,有个成语叫“口衔天宪”,就是从这里来的。唐高宗在位的晚期,狄仁杰先后任岐州、宁州、豫州刺史,主管地方的军政民财,他最拿手和最有兴趣的仍然是司法审判,常常为民请命而得罪一些权贵,所以久未回迁中央。
天授二年(691年)武则天升洛州司马狄仁杰为地官侍郎、同凤阁鸾台平章事。“地官”、“凤阁”、“鸾台”,是武则天时期对“户部”、“中书省”和“门下省”的改称;所谓“同平章事”,即某官本来官阶不高,但皇帝授权他参与机要决策,无宰相之名而有宰相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