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很久以前中国人的食谱里就有狗肉,在先秦之时,就将家养的狗分为三类:“一曰守犬,守御田舍;二曰田犬,田猎所用;三曰食犬,充庖厨庶羞用。”不过那时候狗肉非常珍贵,只有贵族才享用得起。不过宋朝的上流人士不吃狗肉,这事为什么呢?秦汉时期,食狗之风大盛,狗肉从贵族的食谱扩展至平民的餐桌。刘邦的马仔樊哙,发迹之前就是市井中的屠夫,以屠狗为营生,“时人食狗,亦与羊豕同,故哙专屠以卖之”。相传刘邦特别喜欢樊哙烹制的狗肉,因此留下一道名菜,叫做“沛公狗肉”。根据汉朝人的记述,“中者屠杀羊狗,鼓瑟吹笙;贫者鸡豕五芳”,狗肉的品位要高于猪肉,中产阶级才吃得起狗肉,穷人只能吃猪肉与鸡肉。
宋朝的时候,朝廷曾经修订了一部《礼部韵略》,规定大宋皇帝的名字或者庙号之类的字都要回避,共列出不准使用的字300多个。宋太祖赵匡胤的弟弟原名赵匡义,赵匡胤称帝后,赵匡义只好改名为赵光义。宋仁宗名赵祯,“祯”和“蒸”发音相似,于是全国老百姓都不敢蒸包子蒸馒头,而改为做炊饼。
在“崇宁初”,也就是公元1102年或者1103年,宋徽宗在刚刚当上皇帝后不久,就下了一道圣旨,要在全国范围内禁止屠狗,如有违反禁令者一律重罚,如有举报查实者一律重奖。
原来是有一个名叫范致虚的大臣,向徽宗皇帝上了一道奏章,他在里面写道:“陛下生肖属狗,所以狗是陛下的本命。现在首都到处是杀狗的和吃狗肉的,是对陛下本命的相克相杀。应当立即下令在全国范围内,严格取缔屠狗宰狗这个行当,还要严格禁止老百姓吃食狗肉。”
到了宋徽宗崇宁年间(1102-1106),有个叫范致虚的谏官来事了。大家不要一看谏官御史,就觉得肯定是给皇上找麻烦。这家伙,却是上疏,说皇上壬戌生的,属狗,人间不得杀狗——意思大概是,杀狗就是杀皇上——赵佶一听有理啊,于是禁止杀狗了。其实这范致虚,大致算个好官,救过被奸相蔡京排挤的延康殿学士刘昺的命;也帮前朝宰相富弼的后人保住了差点被太监夺走的园宅;还抗过金,虽然有勇无谋,吃了一些败仗,最后甚至不战而逃,基本也是没功劳有苦劳的。到了宋高宗朝,还做过一段时间大官。然,就是那道禁止杀狗的奏疏,使他被明朝人大大讽刺了一番。
唐代著名文学家柳宗元曾有篇寓言,写一个子年出生的人,“鼠,子神也,因爱鼠。”按照这个说法,今年是狗年,得对狗好一点,特别是本命属狗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