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代是界定某一个政权时期的名词,通常情况下朝和代的用法仅仅局限于学术与通史读物的微小区别,比如作为中国第一个世袭王朝的夏朝,在诸多学术专著中却很少用这一称谓,而往往称其为“夏代”。
事实上,“代”的时间跨度往往要比“朝”更长,比如历史上的五代十国,这里的“代”就囊括了诸多割据的封建王朝。同样,夏代的涵义是在以夏这个王朝为本体的前提下的前后顺延,至于顺延到哪个维度,取决于断代研究的需要。
但,夏代的情况似乎比后世的王朝都要复杂的多。
在2021年1月河南孟州市禹寺村发现城池遗址的新闻报道中,官媒使用的时空词汇是“虞夏时期”;在2022年3月山西运城稷山县发现的东渠遗址的新闻报道中,官媒则使用了“夏时期”的表述。
值得一提的是,“夏时期”在时间和空间定义上更加模糊,它既囊括了夏王朝阶段,同时也包含了夏朝建立之前以夏族为主体的古国阶段。而就空间而言,“夏时期”也可能指代与夏朝(国)同处一个时间段但却不属于夏文化范畴的其它考古学文化。
可以说,“夏时期”是一种非常宽泛的表述。
那么我们不禁要问,国家夏商周断代工程不是已经把夏朝的始终年判定在了公元前2070年至公元前1600年了吗?那么落在这个时间范围内的,为什么不能叫“夏朝时期”,而要含糊的叫“夏时期”呢?
这就涉及到一个“夏文化”的概念判定问题,即究竟什么才是夏文化?换言之,夏文化到底是夏后氏部落的文化,还是夏后氏统治时期所有不同群体创造的文化?
中科院的徐旭生先生认为夏文化指的是夏氏族的文化,也就是《史记》所说的夏后氏以及同姓或姻亲衍生的有扈氏、斟寻氏、斟戈氏、杞氏等共同创造的文化。
北京大学的邹衡教授则认为夏文化是“夏王朝所属的考古学文化”,准确的说,就是考古发现的二里头文化。
的确,从地层叠压和碳十四测定的绝对年代判断,以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为核心的二里头文化晚于河南龙山文化(新石器时代)而又早于商文化(二里岗文化)。
恢弘的宫殿建筑、众多的礼器以及文化跨地域传播的现象,足以证实在商朝建立之前,中原伊洛平原存在着一个成熟的政治实体,并且这个政治实体早已突破了以血缘为纽带的古国阶段,而成为了一个地缘政治集团。
但问题恰恰出在二里头的时间上限上。
根据碳十四测定以及树轮校正,二里头文化的绝对年代是公元前1750年至公元前1530年。这意味着,二里头文化早期无法与河南龙山文化衔接,中间存在一个空档期,晚期则已进入了商纪年,甚至和商朝有近100年的重叠。
换言之,如果以郑州商城崛起的公元前1600年作为夏商分界点上推的话,夏作为一个王朝,充其量只存在了一百多年,远远达不到《竹书纪年》记载的“自禹至桀十七世,有王与无王,用岁四百七十一年”,即公元前2070年左右。
那有没有可能二里头只是夏朝中晚期都邑,而夏朝早期都城尚未发现呢?
从考古学维度讲,不同的社会群体创造的文化遗存一定是不同的,而相同的群体创造的文化一定是前后延续的,这也是考古工作者仅仅根据出土的炊具饮器形制、葬俗就能判断出遗存所处时代的原因所在。
而考古工作者对于二里头文化的共识是:目前没有发现二里头文化的直接源头。二里头遗址的核心器物群,既有源自河南本地的龙山文化日用陶器、新砦,也有源自晋南的陶鬲、良渚文化的玉器以及山东大汶口、豫东造律台等地的文化因素。
这说明,二里头文化是不同群体交流融合后的产物,而这也恰恰证明了二里头遗址的确是一个王朝的都邑,汇聚了各地不同的族群和文化。
那么早于二里头的时代,即所谓的夏朝中前期(公元前1750年之前),黄河中下游一带是一幅什么样的场景呢?
曾任二里头考古工作队长的许宏教授,曾作出如下定论:“在公元前2000年前后的一二百年时间里,也就是文献中的夏王朝前期,考古发现的中原地区各类群体间互不统属,战乱频仍,考古学上看不到与传世文献相对应的‘王朝气象’”。
而以邹衡教授为代表的考古工作者,在经历数十年考古发掘后,也做出了如下判断:“在古代文献记载中所见夏商两族活动范围内即在黄河中下游的中原地区,已经不太可能再发现什么新的考古学文化了”。
这两个重量级的结论,归总起来就是一句话:如果夏朝真的存在471年的话,那么只有其中一百余年是真正的王朝,而早期的300余年,仍未超脱古国阶段。
虽然有部分学者试图把河南龙山文化晚期(前2000年—前1900年)以及此后的新砦文化(前1870—前1720年)计入夏文化范畴,从而从考古学角度把夏朝的国祚拉长到了400余年,但却无法解释河南龙山文化和二里头文化之间存在的巨大差异。
比如河南龙山文化普遍流行的圆形袋状灰坑,在二里头文化却极为罕见,二里头文化普遍常见的是大小不同的圆角长方形、椭圆形等浅灰坑。
即便是被视为二里头文化前身之一的新砦文化,既有一定的与河南龙山文化、二里头文化某些类似的具有先后、承接发展关系的因素,又有占主导地位的不同于前后两者的富有创新特色的一组独特的文化特征因素。
更直接的证据来自阳城的考古发现。
据《史记》记载:“夏禹都阳城(今河南登封)。”此后,登封王城岗附近的东周阳城遗址发现了战国时期带有“阳城仓器”戳记的文物,考古工作者在对王城岗遗址进行考古发掘后,发现了龙山文化时代的两处城址,碳十四测年分别是公元前2050年和公元前1935年。
主持发掘的考古专家安金槐认为王城岗龙山城址很有可能就是夏代的阳城。但王城岗遗址龙山时期核心陶器组合为罐、鼎、碗钵、杯,而二里头文化的核心器物群则为圆腹罐、盉、斜腹盆、爵,这种饮器、食器、和酒器上的差异也说明,二里头文化是多种群体融合后的产物,而夏后氏只是“遗传因子”之一。
在缺少文字自证材料的前提下,会带来两个无法解决的问题:第一是考古无法准确区分先夏文化、夏文化以及夏移民文化;第二是夏文化在哪个阶段属于古国,又在哪个阶段进入了王朝阶段?
从考古发现来看,禹都阳城的文化形态与二里头明显不同,至少说明,大禹时代,夏的政治形态仍然是部落联盟。还有一种更极端的可能性,即二里头文明的王族并不是夏后氏,而可能是斟鄩氏或者其它非大禹直系氏族。
举一个秦朝的例子,秦作为一个王朝,只存续了14年,但秦文化,却自秦成为诸侯之日起就已经出现了,故秦文化的存续时间长达500余年。如果我们离开文献,仅靠考古发现,就无法准确区分哪个时间节点是秦国,而哪个时间节点成为了秦朝。
嬴政的登基,并不意味着秦朝的建立,同样,大禹或启的父子传承,仅仅代表了夏后氏内部建立了家天下制度,却无法印证彼时的夏王朝已经建立,找夏朝,原本就是误区。
基于此,以许宏为代表的不少学者,出于谨慎考量,不称夏朝,而只笼统称为夏文化或夏时期,抑或只称其为二里头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