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两则新闻刷屏,一是医药行业反腐,很多医院的领导落马;二是万达集团高级副总裁刘某被公安机关带走,或与内部反腐有关。
两件事有着共同的特征,比如可能涉及商业贿赂或腐败,行为上属于违法;还有就是因被举报、被调查而引起关注。
严格意义上说,这两件事都称不上是新闻,因为早在2013年,知名跨国药企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部分高管被依法立案侦查,公司被处以巨额罚款,相关人员被追究刑责,当时同样引起媒体广泛关注;而万达集团的创始人王健林,在2014年的自述《万达哲学》中,提及公司反腐方面的做法,资料显示,连续多年多名高管被移交司法。
腐败是违法行为,也是影响组织长期健康发展的毒瘤,但却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难题,不仅仅中国有,全世界也屡见不鲜。比如当年的法国巨头阿尔斯通,就曾因商业贿赂而遭受美国政府调查,涉事的阿尔斯通前高管在美国被抓,公司最后也被肢解;而德国的西门子则曾被指控在阿根廷、委内瑞拉、越南甚至伊拉克都有贿赂行为,并在2008年向美国司法部和证监会认罪,同意支付约8亿美元的罚款。
翻开葛兰素史克的年报,公司2022年度的销售收入293.44亿英镑,销售成本95.54亿英镑,研发开支54.88亿英镑,销售、管理及行政费用等开支83.73亿英镑。单纯从年度的数字看,公司的销售成本占比32.56%;研发开支占比18.70%,三项费用占比28.54%。
这些数字是冷冰冰的,但如果和2013年的数字加以对比就会有一些不一样的感觉。比如被中国政府调查的2013年,该公司全年实现收入265.05亿英镑,其中成本75.49亿英镑,占比28.48%;研发开支34亿英镑,占比12.83%;三项费用79.28亿英镑,占比29.91%。
当然,近10年的时间,公司的产品结构、市场渠道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数据本身可能并不能够直接拿来比较,但可以揭示一些基本的事实,就是这家公司在此期间成本在上升,对研发的投入在加大,而用于药品销售等费用开支在降低。用更容易理解的话说,就是公司把钱更多地花在了产品上,而不是花在广告、推广、会议上,花钱的结构发生了变化,可能或多或少与反腐有点关系。
比如公司在2013年年报中坦诚,反商业贿赂和腐败是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对于被调查,公司认为是自身的原因,比如没有能够在公司创建一个优质文化,没有让员工们意识到商业贿赂和腐败是一种不可接受的行为;比如没有非常健全的嵌入式的流程来预防商业贿赂和腐败等等,这也为公司预防和发现腐败指明了未来的方向。
顺便看一下中国部分药企的财务数据,这次被点名的有一家上市公司叫丽珠集团,2022年的销售收入为126.3亿元人民币,成本为44.61亿元人民币,占比35.32%,而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两项开支为45.44亿元,超过了成本,占比达到35.98%;研发费用14.27亿元,占比11.3%。还有一家行业龙头的恒瑞医药,主要从事抗肿瘤药、手术用药和造影剂等药品的生产、销售和研发,2022年度的销售费、管理费为96.54亿元,占比为45.38%;而另一家行业龙头云南白药2022年的研发开支占比仅为0.92%。如果简单进行比较的话,基本可以看出,中国的药企在销售、管理费的开支上相对较高,而在研发的开支上相对较低。销售、管理费用占比高的原因,大家心知肚明,医疗行业的反腐引起广泛关注也就不足为奇了。
问题是,上市公司的年报信息相对公开,通过简单的数据分析,能够发现一些差距和猫腻。但医院很少上市,数据往往也无法做到公开,因此很难得到市场和公众的监督,如果存在猫腻,无法得到及时的发现和纠正。
比如病人的信息是隐私,每个人看病的数据往往是秘密,最多感觉到看病难、看病贵,但如果说哪里贵可能也说不上个所以然,往往也没有办法与同病相怜者进行比较,也就无从获悉所花的钱是否合理。
更可悲的是,看病需求是一种刚需,人吃五谷杂粮难免有个头疼脑热,不可避免需要问医求药。如果把看病作为一种消费,这个消费与经济学中的消费者还存在本质上的不同,因为普通消费者可以决定是否消费、消费价格高了可以选择不消费;但病人一旦进了医院,很难决定是否消费,消费价格更不是由消费者说了算,应该说医院或医生与病人之间存在着非常大的信息不对称,据此,医院或医生就可以利用这些信息不对称给自己谋取私利,而病人往往没有知情权或选择权。
医生也是人,也需要养家糊口,有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如果单纯在道德上要求医生做一个君子或者圣人完人,是不切实际的。因此,有必要建立相应的体制机制,既要让其获得体面的收入,又要将医药、医疗器械、耗材等与病人付费紧密相关的经济开支,与医生的个人利益划分开来,让医生专注于看病,让病人信任医院和医生。
站在企业的角度,如果被认定为行贿,很可能遭受经济、声誉方面的损失,严重的甚至会失去持续经营能力。因此,企业会建立相应的政策、制度、流程来规范业务行为,同时还会通过企业文化的打造、员工价值观的培训、对可能存在的商业贿赂行为进行调查并严加惩处等措施,来应对这一风险。
站在医院的角度,如果被认定为受贿,并不会关门大吉,但因收受贿赂导致的隐性和显性成本,往往通过检查费用、药品和耗材费用转嫁给病人,在增加病人经济负担的同时,对医患双方的信任产生极大的损害。
根据媒体报道,广东省中山市坦洲人民医院原党总支书记、院长罗勇受贿案在2023年6月公开庭审,涉案金额2980多万元,涉及收受病人红包礼金、医药代表回扣、与医疗设备供应商结成“利益同盟”并收取设备代理商高额回扣等。回扣款项以及虚增的药物设备价格计入医疗成本,直接导致群众看病难、看病贵。而在“医蠹”被拔除后,医院采购成本、群众就医成本明显下降。统计数据显示,该医院今年1-5月的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同比下降16.6%、21.4%,人均就医成本下降1400余元。
这个数据在理论上可能有些瑕疵,比如病人、病种不一样,病因不同,治疗方案及用药有差异,简单将不同时间的数据进行对比可能并不科学,但人们是愿意看到看病成本下降这个事实的,更愿意将看病成本与反腐成果联系在一起。
站在理论的角度,腐败是一种舞弊,针对舞弊的解释一是以四个英文单词的第一个字母组成的“GONE”理论,分别是贪婪(Greed)、机会(Opptunity)、需求(Need)和暴露(Exposure)。其中贪婪、需求与个人有关,机会、暴露与组织有关。
因此对舞弊的治理也就有了药方,比如组织应该建立健全严格的内部控制,一方面要减少关键岗位、敏感岗位人员干坏事的机会,另一方面能够在这些人干坏事的时候及时发现,并加以严格的惩处;而个人则需要在风险意识、职业道德等方面不断提升,克服人性的弱点,对舞弊的后果有清晰的认识。对于医生而言,更应该将治病救人放在首位,将经济利益放在一边。
与舞弊的斗争,往往被视为是一个严肃的长久战略。国家、企业、个人都有必要将消除舞弊作为一项关键目标,并针对目标实现过程中存在的障碍和挑战有清醒的认识,能够找到有效的途径来预防并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
对于医疗行业的反腐,因为存在很大的信息不对称,涉及广泛的人民群众利益,更应该由政府的直接介入,而不能仅仅依赖于组织和个人的角度。在着力点上,可以适当在“暴露”(Exposure)上多下点功夫,只要你腐败,就会被发现;一旦被发现,就会受到严格的惩处。
舞弊治理是一项系统、长期乃至战略性的工程。这首先需要有权威的调查部门,比如建立类似于中国香港廉政公署的权威反腐机构;还需要有技术的加持,比如“互联网+监督”的应用;更需要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比如全员参与,一旦发现腐败就知道向谁举报,知道举报后能够得到及时的响应和对待。媒体已经披露,有妻子实名举报作为医生的丈夫干坏事的案例了。
透明可能是治理医疗行业腐败的一个“好药方”。比如让每家医院像上市公司一样公开透明地披露一些信息,按照病人的信息需求,把每种病的康复率、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人均就医成本都公开出来,让病患和人民群众做到明明白白消费。还可以建立一个信息平台,让病患可以对自己的就医成本进行披露,便于比较和鉴别。
认识到医疗服务的公益性质,医生更多将精力放在治病救人上,医药企业更多将资源集中在药品研发上,利益相关者形成合理预期,比如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可以获得很好的回报,违法乱纪、行贿受贿,可能导致身败名裂,所有信息能够公开透明,那么就有机会实现“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为而不争”的目标了。
(本文为澎湃商学院独家专栏“会计江湖”系列之四十九,作者袁敏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会计学博士,研究方向:内部控制、资信评级等,出版有《资信评级的功能检验与质量控制研究》、《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与案例》等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