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名字很多人都不会读,可是他确实明朝十分有名的皇帝之一。
隆庆帝即位后倚靠高拱、陈以勤、张居正等大臣,一改嘉靖帝时期的做法,实行革弊施新的政策,使朝政为之一振。革弊,即平反冤狱,宣布“自正德十六年(1521年)以后,至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十二月以前,谏言得罪诸臣”,“存者召用,没者恤录”。罢除一切斋醮,撤西苑内大高玄殿、国明等阁、玉熙等宫及诸亭台斋醮所立匾额,停止因斋醮而开征的加派及部分织造、采买。加强对官吏的考察,即使一般不予考察的王府官员也在考察之列。廉政官员给予奖赏和提拔,贪官给予罢免官职,“赃多迹著者部院列其罪状,奏闻处治”。[蠲免救济,减少百姓灾后的痛苦。抑止土地兼并,限田,制定了勋戚宗室依世次递减制度,清田,清查诡寄、花分钱粮和皇室勋戚田庄。
隆庆元年(1567年),福建巡抚涂泽民上书曰“请打开对外贸易,变私下贩卖为公开贩卖”。不久开放福建漳州府月港(今福建海澄),并以月港为治所设立海澄县,设立督饷馆,负责管理私人海外贸易并征税。督饷馆对私人海外贸易管理的内容主要有:出海贸易的船只不得携带违禁物品;船主要向督饷馆领取船引并交纳引税。此外,对日本的贸易仍在禁止之内,所有出海船只均不得前往日本。若私自前往,则处以“通倭”之罪。
同年,隆庆帝宣布解除海禁,调整海外贸易政策,允许民间私人远贩东西二洋,史称“隆庆开关”。民间私人的海外贸易获得了合法的地位,东南沿海各地的民间海外贸易进入了一个新时期。明朝出现一个比较全面的开放局面。
虽然仍有着诸多管理和限制,开放的月港也只是一处小港口,但民间私人海外贸易至此毕竟得到了朝廷的认可,只要遵守政府的管理限制,民间私人海外贸易就被视为合法经营。政策和制度上的这种局部的和有限度的调整,隆庆开关使民间私人海外贸易摆脱了走私非法境地,开始有条件地公开进行和较为正常地发展,并迅速发挥了积极作用。
中国学者王裕巽经过分析认为,从1567年到1644年这段时间,海外流入大明国的白银总数大约为3亿3千万两,相当于当时全世界生产的白银总量的三分之一。隆庆帝用人不疑,放手让臣子去发挥才能,使得隆庆朝和万历朝前十年成了明王朝国运中兴的时期,这一时期社会比较稳定,经济比嘉靖朝有了重大的改观,使明王朝向一个繁荣时期发展的过程中,起了重要的过渡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