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能在影视作品中见到古代普通百姓在政府机构前击鼓鸣冤的场景,如几年前热播的官宦大女主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中就有女主角明兰击登闻鼓鸣冤的情节。
对于剧中女子在封建平庸的宋代是否能上街这一问题我们先不置可否,但在古代确实存在普通百姓通过击鼓鸣冤的方式直达上听的案例,这就引出了本文讨论的主题。
唐代登闻鼓制度,而普通百姓直达上听所击的鼓正是主题中的表面主角——登闻鼓,登闻鼓背后所代表的贯穿中华上下五千年的直诉制度则是背后真正主角。
登闻鼓虽然为普通之物,样制与常见普通鼓无太大区别,但登闻鼓及其背后的直诉制度所代表的中央统治者与各代律法之间的补充与矛盾更值得人们深思!
一、直诉制度的历史背景及背后思考
1、直诉制度的发展
直诉制度顾名思义就是普通百姓可以通过某种方式不经过层层审核直接向高级统治者诉说吁求冤情的制度。
直诉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西周时期,其中周礼记载:“立于肺石三日,士听其辞,以告于上”——当时依靠路鼓、立肺石的制度来达到直达上听的目的,直诉制度历经各代一直在发展,如西晋时期设立登闻鼓。
在以后的隋唐时期逐渐发展,有了“邀车驾”——就是在路边拦截高级统治者、也传承着最开始的肺石制度,对于级别较高的上诉者,可以采用“上表”——上诉者直接向高级统治者上表言书。
历经隋唐黄金时期的发展,成熟以后直诉的方式主要有四种——上表、邀车驾、立石以及本文主要讨论的登闻鼓。宋代的直诉制度沿袭隋唐,并无太大发展,明清时期,由于种种原因直诉制度渐渐趋于僵化,最后直诉制度名存实亡。
到近现代,直诉制度渐渐演变为上访制度,但在本质上与古代的直诉制度有很大差别,不可同日而语。
2、封建时期直诉制度背后的思考
观古今大家之言,大多教导我们思考问题要结合问题所处时代,不可“以己度人”。同理,大众在讨论古代的直诉制度时要考虑到其所处的时代,结合时代背景才能对古代直诉制度得出正确的结论。
中国古代的直诉制度起源于西周,在隋唐时期达到顶峰,在宋代之后逐渐僵化,最终名存实亡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
结合历史知识,直诉制度的发展历程竟然与我国封建社会的发展显示出了惊人的一致,都起源于殷商西周时期,在隋唐时期达到了极盛状态,最终在明清时期进入了末期,逐渐被历史淘汰,被人民所抛弃。
故:古代的直诉制度在本质上脱离不了封建社会的性质。“周公吊二叔之不咸,固封建亲戚,以藩屏周”——这是较早时期对封建的描述,封建社会——以封建制度为根本的社会,封建制度的根本是封建等级制。
封建社会根据封建等级制将人们分为三六九等,农民耕种土地所有者的土地,绝大部分产品交纳给封建主。上层建筑主要是以等级制为特点的封建制国家。
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是以维护封建制度和封建等级制,宣扬传统道德为主要内容。
在封建制度下,社会基本的阶层是封建主和农民阶层,另外在中国传统封建制度中还多了小手工艺人阶级和商人阶级,他们处于社会的最底层。
而直诉制度在传统概念中是为了社会公平,低级社会地位的成员可以通过直诉制度直接对话高级社会地位的成员,争取得到公平正义地对待。
从这个层面上看,直诉制度的存在是为了保障低级社会地位成员的利益,保证社会公平正义,提高普通大众的幸福感。以传统观念来看,直诉制度甚至符合当代社会的对人民幸福的要求,但就如上文所讲,看待直诉制度不能以现代眼光,而要考虑封建时代的背景。
封建社会的统治者的首要目的并不是为了提高所治下人民的整体幸福感,而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封建统治,保证自己的根本利益。由此可知,古代直诉制度的本质是封建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来拉拢底层劳动人民。
史书中曾经记载过这样一个案例:“京畿民牟晖击登闻鼓,诉家奴失牡豚一,诏令赐千钱偿其值因语宰相曰:似此细事悉诉于朕,亦为听决,大可笑也,然推此心以临天下,可以无冤民”。
讲的是在宋代的京城有一位平民丢失了自己养殖的猪,伤心到敲击登闻鼓,宋朝皇帝听说后不但没有惩罚这位平民,反而赏赐了它上千的钱来赔偿他丢失猪的损失。
这个故事在当时广为流传,甚至进了史书。这位宋代皇帝的行为在当时被广为称道,评价无非是皇帝爱护子民,体恤民情之类的,这说明此时这位皇帝的目的达到了。
以现在眼光看,这件事其实很不合理,第一,这位百姓并未得到不公平待遇,仅仅因为自己的失误就来敲击登闻鼓,这是一种对社会资源的浪费;第二,皇帝对这个丢猪的百姓进行了赔偿这本身就造就了一种不公平,因为他并未对同时间丢失物品的百姓进行赔偿。
但若我们将这个事例放在封建社会这个大背景下,一切都显得很合理了。皇帝重视普通百姓最普通的冤情或者根本谈不上冤情,且对这位百姓进行了赔偿。
这就成功地达到了两点目的:其一,百姓感到了皇帝对自己的重视,因为皇帝接见了他,这就达到了皇帝塑造自己勤政爱民的个人形象。
其二,因为得到了皇帝的赔偿,皇帝成功拉拢了以这位百姓为代表的底层,达到了拉拢民心的作用。这样一解释,就感到这位宋代皇帝做得既合理又正确。
以上讨论的是封建统治者与各代律法的补充,除了补充以外还有统治者与律法的矛盾。
“法家者流,盖出自理官”——法家是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之一,这个学派推崇法治,使秦国富强起来的商鞅变法的主导者商鞅,秦始皇一统六国的宰相李斯等历史上发挥重要作用的名人志士都属于法家学派。
随着封建社会的发展,各个朝代都制定了属于自己的律法,平常国家运行依靠律法。但中国的封建制度与西方的不同,西方封建制度属于封建领主制度,领主只对自己的归属有领导权。
但中国古代的封建制度为封建帝王制度,皇帝对一切负责,本质上中国封建社会的统治不是法治而是人治。这就产生了皇权与法律的冲突,直诉制度的存在正可以代表皇权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维护了皇权的威严!
二、唐代登闻鼓制度的发展以及对后世的影响
1、唐代登闻鼓制度
《魏书·刑罚志》记载:“世祖阙左悬登闻鼓,以达冤人。”—— 登闻鼓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魏晋南北朝时期,目的是清除冤假错案。
自北魏分裂为东魏与西魏之后,中华主要权力就掌握在六镇出身的权贵手中,在周武帝一统北周与北齐之后,中华的主要权力就掌握在关陇贵族的手中,此后的隋唐的统治者也是关陇贵族出身。
虽然隋文帝杨坚在恢复中华正统之后废除了宇文泰制定的大部分法制,但登闻鼓制度却在唐高宗时期重新恢复——《唐会要》记载显庆五年“有抱屈人斋鼓于朝堂诉。上令东都置登闻鼓,西京亦然”。
在唐高宗时期,皇帝命令在两京也就是如今的西安和洛阳设立登闻鼓,“朝堂所置登闻鼓及肺石,不须防守,有挝鼓立石者,令御史受状以闻。”——武则天时期进一步发展,此后登闻鼓制度开始在唐代流行起来。
唐宋时期的登闻鼓制度在一定程度下确实发挥了积极作用,如前文所讲的宋太宗体恤丢猪的百姓。其中原因在于很多方面,唐宋时期位于封建时代的极盛时期是一个很大客观因素。
2、唐宋以后封建时期登闻鼓制度的发展
唐宋以后,登闻鼓制度渐渐趋于僵化。在明清时期,普通百姓击登闻鼓需要很多要求限制,如在清代,有:“必关军国大务,大贪大恶,奇冤异惨,否则不得击鼓,违者重罪”。
这就代表了清代登闻鼓制度已经名存实亡了,因为登闻鼓制度设立之初的服务对象——底层社会成员已经不能轻易从这个制度中受益了。
最终,登闻鼓制度随着封建社会制度一起退出了中华的历史舞台。
3、登闻鼓制度在当代的延续
登闻鼓制度在当代表现形式为上访制度,但性质已经完全不同,封建时期统治者设立以登闻鼓制度的直诉制度的目的是拉拢底层百姓。
在当代,社会性质已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我们中国政府的根本是为人民服务,在这样的社会制度下,直诉制度将发挥出无比闪耀的光芒!
总结
唐代的登闻鼓制度代表了古代封建社会直诉制度的巅峰,虽然发挥了些许积极作用,但受制于社会性质的落后,登闻鼓制度本质还是封建统治者拉拢人心的工具,并未发挥实质作用。
但直诉制度不可不言之为一个积极的制度,在当代以人民为根本的社会制度下必将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周礼》
2、《资治通鉴》
3、《清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