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其中提出,国家能源局负责绿证相关管理工作。绿证核发原则上以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提供的数据为基础,与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提供数据相核对。绿证对应电量不得重复申领电力领域其他同属性凭证。
对全国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对存量常规水电项目,暂不核发可交易绿证,相应的绿证随电量直接无偿划转。对2023年1月1日以后新投产的完全市场化常规水电项目,核发可交易绿证。